井松智能(688251):井松智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股票代码:688251)二〇二五年六月 目录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7议案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7议案二: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8议案三: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9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由证券部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身份证及/或公司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法人)授权书等)于2025年5月29日上午9:30至下午17:30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四、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量;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八、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 九、股东提问和回答后,宣布投票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3日(星期二)下午14点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128号5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结合近年来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的变化,以及近两年来的战略规划、销售业务情况和产能布局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将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将其剩余的募集资金以及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全部投入新项目——“年产10000台套智能物流装备生产线一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日 议案三: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拟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修订制度为: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