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睡科技(301336):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9:11:34 中财网
原标题:趣睡科技: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36 证券简称:趣睡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中马街道使君街9号绿地中心1号楼16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3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7,062,9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995%。其中: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2,894,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9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0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4,168,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04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代理人共77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809,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7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809,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0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026,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7%;反对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2%;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773,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44%;反对 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52%;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3%。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026,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7%;反对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2%;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773,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44%;反对 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52%;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026,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7%;反对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2%;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773,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44%;反对 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52%;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3%。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026,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8%;反对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0%;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773,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16%;反对 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81%;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3%。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7,026,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7%;反对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2%;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773,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44%;反对 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52%;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3%。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72,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95%;反对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88%;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772,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95%;反对 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88%;弃权 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7%。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李勇先生、李亮先生、陈林女士、徐晓斌先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趣同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为14,253,376.00股。

(七)《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015,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9%;反对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0%;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761,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87%;反对 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10%;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3%。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026,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7%;反对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2%;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773,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44%;反对 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52%;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9.01《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026,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7%;反对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2%;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773,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44%;反对 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52%;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3%。
表决结果通过。

9.0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026,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7%;反对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2%;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773,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44%;反对 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52%;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3%。
表决结果通过。

9.0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024,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5%;反对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3%;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771,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68%;反对 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29%;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3%。
表决结果通过。

9.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024,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5%;反对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5%;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771,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68%;反对 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22%;弃权 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0%。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024,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3%;反对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5%;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771,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75%;反对 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22%;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3%。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2025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418,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1%;反对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4%;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65,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541%;反对 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05%;弃权 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5%。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成都宽窄文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为1,605,0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崔斌律师、万晓羽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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