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维光电(688401):路维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森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兴森股权投资(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森股权”)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兴森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兴森股权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11,600,070股减少至9,666,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00002%减少至4.99999%,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收到兴森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兴森股权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就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兴森科技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兴森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兴森股权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进行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 5、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告知公司对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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