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维光电(688401):路维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9:25:26 中财网
原标题:路维光电:路维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森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兴森股权投资(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森股权”)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兴森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兴森股权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11,600,070股减少至9,666,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00002%减少至4.99999%,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收到兴森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兴森股权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就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兴森科技

企业名称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 态园一区2栋A座8-9层
成立日期1999年3月18日
注册资本168954.624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邱醒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880569
经营范围双面、多层印制线路板的设计、生产(生产项目另设营业场所, 由分公司经营)、购销;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 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登证字第2001-079 号文办)。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 造;伺服控制机构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 外围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兴森股权

企业名称兴森股权投资(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自主申报)
成立日期2018年6月7日
注册资本201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前海睿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X8T01F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服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兴森科技11,165,8705.77544%兴森科技持有兴森股权 99.5025%的出资份额
兴森股权434,2000.22459% 
合计11,600,0706.00002%
注:上表合计数据与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尾数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股份种类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例
兴森科技集中竞价2025/4/18~2025/5/16人民币普通股1,499,2000.77545%
兴森股权大宗交易2025/4/10人民币普通股434,2000.22459%
 合计--1,933,4001.00003%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兴森科技合计持有股份11,165,8705.77544%9,666,6704.99999%
 其中: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股份11,165,8705.77544%9,666,6704.99999%
兴森股权合计持有股份434,2000.22459%00%
 其中: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股份434,2000.22459%00%
合计11,600,0706.00002%9,666,6704.99999%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兴森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兴森股权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进行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

5、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告知公司对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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