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000755):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高速 公告编号:2025-15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至2025年5月21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清控创新基地B座10层 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武艺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1,145,566,27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725%。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99,946,955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48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8人,代表股份145,619,32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2%。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人,代表股份17,108,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6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 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王晓宏律师、杨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5,434,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85%;反对 1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弃权 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7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79%;反对 1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74%;弃权 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7%。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5,406,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61%;反对 1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弃权 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48,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71%;反对 1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82%;弃权 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7%。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5,434,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85%;反对 1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弃权 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7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79%;反对 1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74%;弃权 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7%。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5,406,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61%;反对 1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弃权 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48,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71%;反对 1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82%;弃权 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7%。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3,495,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192%;反对 2,05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3%;弃权 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37,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66%;反对 2,05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087%;弃权 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7%。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7,727,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983%;反对 1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3%;弃权 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47,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19%;反对 1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29%;弃权 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3%。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5,469,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弃权 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1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4%;反对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29%;弃权 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7%。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00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5,406,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61%;反对 1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弃权 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48,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65%;反对 1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88%;弃权 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7%。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5,406,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61%;反对 1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弃权 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48,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65%;反对 1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74%;弃权 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0%。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议案10.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3,468,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169%;反对 2,0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3%;弃权 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10,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376%;反对 2,0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034%;弃权 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9%。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议案11.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3,468,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169%;反对 2,0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3%;弃权 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1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370%;反对 2,0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040%;弃权 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9%。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议案1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3,468,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169%;反对 2,0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3%;弃权 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1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370%;反对 2,0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034%;弃权 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5%。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3.01 选举非独立董事武艺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3,966,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99.86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08,1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90.6464%。 该议案获得通过,武艺先生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议案13.02 选举非独立董事韩昱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3,966,0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99.86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08,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90.6464%。 该议案获得通过,韩昱先生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议案13.03 选举非独立董事周世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3,966,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99.86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08,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90.6464%。 该议案获得通过,周世俊先生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议案13.04 选举非独立董事郭聪林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3,966,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99.86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08,1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90.6464%。 该议案获得通过,郭聪林先生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议案13.05 选举非独立董事杨建国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3,966,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99.86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08,1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90.6463%。 该议案获得通过,杨建国先生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议案14.01 选举独立董事黄国良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3,969,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99.86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11,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90.6639%。 该议案获得通过,黄国良先生当选为独立董事。 议案14.02 选举独立董事杨志军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3,969,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99.86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11,1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90.6639%。 该议案获得通过,杨志军先生当选为独立董事。 议案14.03 选举独立董事马珺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3,969,0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99.86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11,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90.6639%。 该议案获得通过,马珺女士当选为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审议完毕后,本次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 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王晓宏律师、杨艳 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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