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生物(002166):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上述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人员未曾出具与减持计划相关的持股意向或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人员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重大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上述人员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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