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生物(002166):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5年05月22日 11:04:19 中财网
原标题:莱茵生物: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姓名职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谢永富董事长、总经理1,455,0000.20%
白昱董事、副总经理776,0000.11%
郑辉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873,0000.12%
罗华阳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970,0000.13%
合计4,074,0000.56% 

姓名职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股)拟减持股数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谢永富董事长、总经理363,7500.05%
白昱董事、副总经理194,0000.03%
郑辉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18,2500.03%
罗华阳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42,5000.03%
合计1,018,5000.14% 
减持期间,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上述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人员未曾出具与减持计划相关的持股意向或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人员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重大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上述人员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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