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科技(688316):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5年05月22日 11:25:21 中财网
原标题:青云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兴蓝驰帆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蓝驰”)、天津蓝驰新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蓝驰”)分别持有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科技”或“公司”)2,823,134股、736,636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5.91%、1.54%。嘉兴蓝驰、天津蓝驰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559,7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5%。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3月1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横琴昭盛睿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横琴招证睿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琴昭盛”)持有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科技”或“公司”)股份2,635,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3月1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嘉兴蓝驰、天津蓝驰及横琴昭盛出具的告知函,内容如下:
嘉兴蓝驰、天津蓝驰根据自身业务发展规划,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94,99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77,99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16,995股,即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因其自身业务发展需求,横琴昭盛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955,99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77,99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且任意连续90日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77,99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且任意连续90日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若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嘉兴蓝驰、天津蓝驰及横琴昭盛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嘉兴蓝驰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2,823,134股
持股比例5.9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2,823,134股
股东名称天津蓝驰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736,636股
持股比例1.5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736,636股

股东名称横琴昭盛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2,635,756股
持股比例5.5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2,635,756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有数量(股)持有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嘉兴蓝驰2,823,1345.91%受同一主体控制
 天津蓝驰736,6361.54% 
 合计3,559,7707.45%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嘉兴蓝驰378,9730.79%2024/8/1 ~25.44-32.242024/6/7
   2024/9/30  
天津蓝驰98,8860.21%2024/8/1 ~ 2024/9/3025.44-32.222024/6/7
嘉兴蓝驰758,0321.59%2024/11/14~ 2025/2/1238.27-91.802024/10/22
天津蓝驰197,7920.41%2024/11/14~ 2025/2/1238.27-91.762024/10/22
横琴昭盛477,9961.00%2024/11/12~ 2025/2/1138.29-58.872024/10/22
注:2024年8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青云科技总股本由47,785,987股变更为47,791,284股;2024年11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青云科技总股本由47,791,284股变更为47,799,688股。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嘉兴蓝驰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947,708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98%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79,083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568,625股
减持期间2025年6月13日~2025年9月12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自身业务发展规划

股东名称天津蓝驰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47,284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52%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98,914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48,370股
减持期间2025年6月13日~2025年9月12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自身业务发展规划

股东名称横琴昭盛
计划减持数量955,992 不超过: 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2%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77,996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77,996股
减持期间2025年6月13日~2025年9月12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自身业务发展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嘉兴蓝驰、天津蓝驰关于所持股份锁定作出的承诺如下:
1 12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嘉兴蓝驰、天津蓝驰关于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作出的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本企业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人/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3、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人/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减持安排如下:
(1)减持条件:公司股价不低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且公司运营正常,减持公司股票对其二级市场价格不构成重大干扰;
(2)减持数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0%;
(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减持方式:如本人/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如本人/本企业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5)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本企业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本人/本企业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横琴昭盛关于所持股份锁定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横琴昭盛关于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作出的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本企业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人/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3、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人/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减持安排如下:
(1)减持条件:公司股价不低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且公司运营正常,减持公司股票对其二级市场价格不构成重大干扰;
(2)减持数量: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0%;
(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减持方式:如本人/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如本人/本企业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5)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本企业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本人/本企业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嘉兴蓝驰、天津蓝驰及横琴昭盛根据自身业务发展规划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嘉兴蓝驰、天津蓝驰及横琴昭盛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嘉兴蓝驰、天津蓝驰及横琴昭盛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承诺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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