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慈制药(00264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25-017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钱双喜先生(董事长单小东先生因公出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经理钱双喜先生主持);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5月 22日(星期四)14: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华山路 228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5月 22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5月 22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1人,代表股份 316,382,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56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人,代表股份 314,713,6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1.62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0人,代表股份 1,668,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3268%;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110人,代表股份1,668,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3268%。 (2)公司部分董事以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6,261,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 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弃权 60,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521%;反对 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95%;弃权 60,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85%。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6,261,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 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弃权 60,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521%;反对 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95%;弃权 60,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85%。 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6,261,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 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弃权 60,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521%;反对 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95%;弃权 60,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85%。 4.《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6,258,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8%;反对 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弃权 60,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723%;反对 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93%;弃权 60,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85%。 5.《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6,249,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0%;反对 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弃权 6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390%;反对 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86%;弃权 6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25%。 6.《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6,252,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9%;反对 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弃权 68,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067%;反对 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94%;弃权 68,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39%。 7.《关于确认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622%;反对 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94%;弃权 60,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622%;反对 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94%;弃权 60,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85%。 关联股东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6,080,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7%;反对 2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2%;弃权 60,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6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296%;反对 2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419%;弃权 60,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8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6,243,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1%;反对 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弃权 78,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734%;反对 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55%;弃权 78,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关于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6,245,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9%;反对 6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5%;弃权 7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3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232%;反对 6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1%;弃权 7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1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6,245,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9%;反对 6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5%;弃权 7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3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232%;反对 6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1%;弃权 7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1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2025年 4月 26日、2025年 5月1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贾洪文先生、李志刚先生、胡花芸女士分别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 202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及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5月 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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