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兴物联(68867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05月23日 16:41:12 中财网
原标题:碧兴物联: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5-025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提前通知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庞莉女士召集,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属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5月23日,并同意以14.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54.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未来战略规划,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5月24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