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301300):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黄春荣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董事黄春荣持有公司股份471.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3%(注:公司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 6,261.7645万股,即目前总股本 6,454万股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92.2355万 股,下同),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2025年6月 17日)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2.61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黄春荣出具的《关于减 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黄春荣 (二)股东身份: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 (三)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471.30万股 (四)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7.5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及股权 激励归属的股份。 4.拟减持数量: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2.61万股,即不超过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1.00%。若公司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则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2025年 6月17日)的3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向后复权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春荣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之前作出的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8.黄春荣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黄春荣将根据市场 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决定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减持数量等。 (二)股东黄春荣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股东黄春荣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 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黄春荣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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