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科纳米(688757):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时间:2025年05月23日 23:25:48 中财网
原标题:胜科纳米: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在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中汇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其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能够确保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为高峰,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中汇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01,4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2023年度,中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180家,收费总额15,494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2023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家。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汇合伙人数量为11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9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89人。

二、执业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中汇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中汇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中汇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2024年度审计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郭文令,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9家上市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其超,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超过10家上市公司。

签字会计师:胡晓辰,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

签字会计师:吴梦娇,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1家上市公司。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郭文令2023年11月 24日行政监管措施中国证监会 福建监管局对在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 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在建工 程、货币资金及收入相关审计 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郭文令2023年12月5 日自律监管措施全国股转公 司挂牌公司 管理一部对在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 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在建工 程、货币资金及收入相关审计 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中汇和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汇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汇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四)项目质量检查
中汇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汇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汇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汇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中汇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审计工作方案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

中汇全面把控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定期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汇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汇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汇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汇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八、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具备专业的执业能力和资质,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保质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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