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轴B(200706):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5月26日 16:06:00 中财网
原标题:瓦轴B: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通知公告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网
站。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和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23日上午 9:15 — 9:25,9:30 — 11:30,下午 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月 23日上午 9:15至 2025 年 5月 23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瓦轴集团1004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兴海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323,786,32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2%。其中内资股股东(代表人)1人,代表股份244,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0%;有表决决权股份总数的19.82%。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人,代表股份
323,3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4人, 代表股份486,32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为4人,代表股份486,32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323,300,000 股(其中现场投票323,300,000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反对 486,32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反对,网络投票486,32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弃权 0股。

其中内资股同意 244,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外资股同意79,3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39%, 反对 48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61%;弃权 0股。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反对486,32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
2.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323,300,000 股(其中现场投票323,300,000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反对 486,32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反对,网络投票486,32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其中内资股同意 244,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外资股同意79,3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39%, 反对 48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61%;弃权 0股。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反对486,32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
3.审议《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23,300,000 股(其中现场投票323,300,000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反对 486,32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反对,网络投票486,32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弃权 0股。

其中内资股同意 244,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外资股同意79,3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39%, 反对 48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61%;弃权 0股。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反对486,32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
4.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
同意323,300,000 股(其中现场投票323,300,000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反对 486,32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反对,网络投票486,32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弃权 0股。

其中内资股同意 244,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外资股同意79,3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39%, 反对 48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61%;弃权 0股。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反对486,32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
5.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23,301,900股(其中现场投票323,300,000股同意,网络投票1,9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反对 484,42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反对,网络投票484,42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弃权 0股。

其中内资股同意 244,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外资股同意79,30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39%, 反对 484,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61%;弃权 0股。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900股;反对484,420 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
6.审议《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 323,456,720股(其中现场投票 323,300,000股同意,网络投票156,72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反对329,6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反对,网络投票329,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弃权 0股。

其中内资股同意 244,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外资股同意79,456,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59%, 反对 3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41%;弃权 0股。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720股;反对329,6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
7.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323,300,000 股(其中现场投票323,300,000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反对 486,32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反对,网络投票486,32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弃权 0股。

其中内资股同意 244,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外资股同意79,3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39%, 反对 48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61%;弃权 0股。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反对486,32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
8.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瓦轴集团所持的内资股 244,000,000股对此议案按相关要求进行了回避。其余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79,300,000股(其中现场投票79,300,000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
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反对486,320(其中现场投票0股反对,网络投票486,32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反对486,32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
9.审议《2025年财务预算》
同意323,300,000 股(其中现场投票323,300,000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反对 486,32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反对,网络投票486,32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弃权 0股。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外资股同意79,3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39%, 反对 48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61%;弃权 0股。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反对486,32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
10.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323,456,720股(其中现场投票 323,300,000股同意,网络投票156,72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反对329,6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反对,网络投票329,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弃权 0股。

其中内资股同意 244,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外资股同意79,456,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59%, 反对 3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41%;弃权 0股。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720股;反对329,6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
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同意323,300,000 股(其中现场投票323,300,000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反对 486,32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反对,网络投票486,32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弃权 0股。

其中内资股同意 244,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外资股同意79,3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39%, 反对 48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61%;弃权 0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反对486,320股,弃权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审议《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张兴海先生、陈家军先生、孙野女士、王继元先生、孙娜娟女士、李华伟先生、李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候选人 (非独 立董 事)总表决结果分项表决结果      
  内资股表决结果 外资股表决结果 中小股东表决结 果  
 同意股数占出席 会议有 表决权 股份总 数比例同意股数占出席会 议内资股 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比例同意股数占出席会 议外资股 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比例同意股 数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 数比例
张兴海323,300,01099.85%244,000,000100%79,300,01099.39%10-
陈家军323,300,01099.85%244,000,000100%79,300,01099.39%10-
孙 野323,300,01099.85%244,000,000100%79,300,01099.39%10-
王继元323,300,01099.85%244,000,000100%79,300,01099.39%10-
孙娜娟323,300,01099.85%244,000,000100%79,300,01099.39%10-
李华伟323,300,01099.85%244,000,000100%79,300,01099.39%10-
李 东323,300,01099.85%244,000,000100%79,300,01099.39%10-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卢宁先生为公司职工董事,与以上 7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当选之日起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王岩女士、李日昱女士、刘玉平、温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当选之日起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候选人 (非独立 董事)总表决结果分项表决结果      
  内资股表决结果 外资股表决结果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 数比例同意股数占出席会 议内资股 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比例同意股数占出席会 议外资股 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比例同意股 数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 数比例
王岩323,300,00099.85%244,000,000100%79,300,00099.39%10-
李日昱323,300,01099.85%244,000,000100%79,300,01099.39%10-
刘玉平323,300,01099.85%244,000,000100%79,300,01099.39%10-
温波323,300,01099.85%244,000,000100%79,300,01099.39%1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包敬欣、刘翠梅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关于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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