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民创新 (560003): 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5月27日 送出日期:2025年5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益民创新优势混合 基金代码 560003 基金管理人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7-07-11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暂未上市 期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2-08-11 高喜阳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7-04-01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3-09-28 经理的日期 张婷 证券从业日期 2015-03-16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优势企业和潜在优势企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实投资目标 现较高风险水平下的较高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 80%以上投资范围 的股票资产将投资于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优势企业以及潜在的优势企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产品,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着眼于全球视野,遵循从全球到国内的分析思路,从对全球产业周期运行的大环境分析作为行业研究的出发点,再结合国内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货币金融政策等经济环境的分析,从而判别国内各行业产业链传导的内在机制,并从中找出能够分享全球经主要投资策略 济增长的创新行业或主题。本基金对于企业创新特性的定义将主要包括四大方面:技术创新,产品及服务创新、制度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本基金将以寻求创新溢价为目标,来综合构建基金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本基金产品定位于偏股型的混合型基金。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风险收益特征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持有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期限(N) M<500,000 1.50% - 500,000≤M<2,000,000 1.00% - 申购费(前收费) 2,000,000≤M<5,000,000 0.80% - M≥5,000,000 1,000元/笔 - 1天≤N<7天 1.50% - 7天≤N<366天 0.50% - 赎回费 366天≤N<731天 0.25% - N≥731天 0.00% -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35,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 规定披露报刊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 相关服务机构 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 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实际 其他费用 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费 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 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 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45%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资产为基金资产的40%-90%,债券资产为基金资产的5%-55%,权证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因此,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若触发上述情形,本基金有终止的风险。 2、普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等。 (二) 重要提示 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6月4日证监基金字【2007】157号文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www.ymfund.com,客服电话:400650880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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