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001210):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8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情况 1.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为: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0,677,23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13,067,723.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26,135,446股,转增股 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6,812,676股,转增金额未超过2024年末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自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今,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0,677,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130,677,230股,权益分派后总股 本增至156,812,676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6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份于2025年6月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 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 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 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2025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6月 9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转股实施后,按新股本 156,812,676股摊薄计算,2024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1元。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建勋及其一致行动人魏澄、付英、 丁琦对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作出的相关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8.01元/股。 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内的最低减 持价格由28.01元/股调整为27.46元/股。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内的最低减 持价格由27.46元/股调整为22.43元/股。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期内的最低减持价 格由22.43元/股调整为18.65元/股。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期内的最低减 持价格由18.65元/股调整为18.55元/股。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期内的最低减持价 格由18.55元/股调整为15.38元/股。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甲23号院1号楼12层1201-12 室 咨询联系人:付英 咨询电话:010-67711118 传真电话:010-67716606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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