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芯微(603893):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5-048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人 ? 限制性股票拟解除限售数量:2.10万股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尚需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解除限售。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1、2022年1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22年12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4、2023年8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权益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4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5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2022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2、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根据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为自相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9个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2月6日,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7月5日届满。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30%,同意为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此次三、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年12月26日 ??2、解除限售数量:2.10万股 ??3、解除限售人数:3人 ??4、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3 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名,拟解除限售数量为2.10万股。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名,拟解除限售数量为2.10万股,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30%。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解除限售相关条件,激励对象符合可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条件成就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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