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300995):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7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奇德(江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江门邦塑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6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奇德(江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奇德(珠海)商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德江门”)、江门邦塑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珠海邦塑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门邦塑”)分别计划在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4月8日-2025年7月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奇德江门拟减持数量671,638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的0.80%;江门邦塑拟减持数量799,579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的0.95%。 公司近日收到奇德江门和江门邦塑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奇德江门和江门邦塑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奇德江门和江门邦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情况。 3、本次减持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备查文件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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