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意电气(30030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证券代码:300304 证券简称:云意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2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 5月 29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 2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 29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黄山路 26号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付红玲女士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9名,代表股份数386,952,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648%。其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236名,代表股份数 5,298,3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3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名,代表股份数 381,653,9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61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36名,代表股份数 5,298,3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34%。 8、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6,689,2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0%;反对 20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8%;弃权 5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035,3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362%;反对 20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76%;弃权 5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62%。 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4,598,0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16%;反对 2,311,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3%;弃权 4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1%。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666%;反对 2,311,2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218%;弃权 4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16%。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4,598,0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16%;反对 2,311,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3%;弃权 4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944,1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666%;反对 2,311,2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218%;弃权 4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16%。 1.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4,598,4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17%;反对 2,311,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3%;弃权 4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944,5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742%;反对 2,311,2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218%;弃权 4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40%。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付红玲女士、张晶女士、李成忠先生、闫瑞女士、白延鹤先生(排名不分先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通过次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付红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85,419,7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39%,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3,765,7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2.02选举张晶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85,418,4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36%,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3,764,5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507%。 2.03选举李成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85,418,3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36%,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3,764,4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487%。 2.04选举闫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85,418,3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36%,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3,764,4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487%。 2.05选举白延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85,418,3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36%,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3,764,4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494%。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薛锦达先生、祝伟先生、滕镇远先生(排名不分先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通过次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薛锦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85,427,2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59%,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3,773,2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162%。 3.02选举祝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85,426,0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3,772,0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1936%。 3.03选举滕镇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85,426,0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56%,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3,772,1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193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延、邢中华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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