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创新趋势混合A (012184): 大成创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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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5月30日 12:25:3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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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成创新趋势混合A : 大成创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大成创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4月21日
送出日期:2025年5月3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 基金简称 | 大成创新趋势混合 | 基金代码 | 012184 |
| 下属基金简称 | 大成创新趋势混合A |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 012184 |
| 基金管理人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1年5月25日 | |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交易币种 | 人民币 |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开放频率 | 每个开放日 |
| 基金经理 | 王晶晶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的日期 | 2024年12月31日 |
| | | 证券从业日期 | 2007年7月1日 |
| 其他 |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
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 | |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大成创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
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
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
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
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
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
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
(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
创新趋势主题相关股票、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 主要投资策略 |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
(1)创新趋势主题相关股票的界定
创新是不断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对上市公司而言,在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
的大背景下,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和外部环境日趋复杂,只有不断创新,才可能获得并
保持竞争优势,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本基金所定义的“创新趋势”主题是指推动未
来经济发展和前进的要素中,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相关行业及公司,它
们在推动产业融合、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变迁进步中发挥了巨大的能量,蕴含了新技
术、新消费、新商业模式。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受益于“创新趋势”主题的具有成长优势、竞争优势且估值合理的
上市公司,更好地分享中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成果,所选股票需满足以下特征:
A、科技创新和进步: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创新是经济增长的源动力,这其中包括:生物
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先进能源技术、海洋技术、激光技术、
航空航天技术、节能环保、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智能化、传感感应技
术产业以及利用新技术手段实现变革的传统产业;
B、消费升级和转型。在经济结构转型、人均收入水平逐步提升、人口结构变迁等背景
下,人民群众对消费产生了较多的新需求和新变化。同时考虑到目前消费对GDP的增
量贡献已经超过了投资和进出口,占据首要位置,所以消费升级和转型对经济发展有
着深远的重要意义。这主要涉及:农业、健康养老、医疗服务、体育、金融、交通运
输、教育、旅游、娱乐、计算机、通信、食品饮料、商贸零售和传媒行业;
C、商业模式创新。商业模式的创新可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创造新需求,增加新盈利增
长点。本产品将深入分析和挖掘通过应用创新商业模式重构盈利模式的产业及相关的
投资机会,包括但不限于利用互联网手段重构商业模式的轻工制造、家用电器、休闲
服务、商业贸易行业。
本主题所选股票属于以下申万一级行业:机械设备、化工、商业贸易、建筑装饰、建
筑材料、国防军工、医药生物、有色金属、休闲服务、纺织服装、轻工制造、通信、
食品饮料、汽车、家用电器、计算机、电子、电气设备、传媒。本基金将在上述行业
中选取投资标的,构建创新趋势主题投资标的池。本基金管理人将持续跟踪国家政策、
产业发展趋势、高新技术以及商业模式的最新变化,对创新趋势主题相关行业或公司
的范围进行动态调整。
(2)A股投资策略
(3)港股投资策略
3、债券投资策略
4、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
| |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8、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30%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则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
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如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 费用类型 |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 收费方式/费率 |
| | M<100万元 | 1.5% |
| | 100万元≤M<300万元 | 1.2% |
| | 300万元≤M<500万元 | 0.8% |
| | M≥500万元 | 1,000元/笔 |
| 赎回费 | N<7天 | 1.5% |
| | 7天≤N<30天 | 0.75% |
| | 30天≤N<180天 | 0.5% |
| | 180天≤N<1年 | 0.1% |
| | 1年≤N<2年 | 0.05% |
| | N≥2年 | 0% |
注:养老金客户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可享受申购费率一折优惠,申购费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费用类别 |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 收取方 |
| 管理费 | 1.2% |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
| 托管费 | 0.2% | 基金托管人 |
| 审计费用 | 45,000.00元 | 会计师事务所 |
| 信息披露费 | 120,000.00元 | 规定披露报刊 |
| 其他费用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
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 |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大成创新趋势混合A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特有风险
2、本基金还面临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其他风险等。
(二) 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大成创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4月12日证监许可【2021】1214号文注册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5558] 1. 大成创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创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大成创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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