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亚精工(30097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971 证券简称:博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5-021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相关情况 1、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5月 13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21,0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4股,合计拟转增 33,6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17,600,000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若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同时拟维持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转增比例; 2、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84,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17,60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6月 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5年 6月 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年 6月 9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17,600,000股摊薄计算,202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37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襄阳市高新区日产工业园天籁大道 3号 咨询联系人:贾娟 咨询电话:0710-3333670 传真电话:0710-325642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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