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胜智能(30108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公告
证券代码:301083 证券简称:百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6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龚卫宁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胜智能”)于2025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龚卫宁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6月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778,6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00%)。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龚卫宁于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 3月 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51,000股,占总股本比例0.197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卫宁及其一致行动人刘润根、刘子尧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2,64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8.9556%,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近日,公司收到龚卫宁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龚卫宁女士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已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披露义务。 3、龚卫宁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下:“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卫宁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4、龚卫宁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龚卫宁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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