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源(30010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109 证券简称:新开源 公告编号:2025-024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 4月 18日,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于 2025年 5月 30日 14:00在河南省博爱县文化路(东段)18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军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5人,代表股份 119,302,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1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人,代表股份 27,543,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6人,代表股份 91,759,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31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4人,代表股份 77,207,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2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9人,代表股份 27,543,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2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5人,代表股份 49,664,0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46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审议后,通过现场投票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4月 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对该项决议, 同意 117,263,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03%;反对 1,98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52%;弃权 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5%。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5,167,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582%;反对 1,98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31%;弃权 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4月 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对该项决议,同意 117,266,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28%;反对 1,98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52%;弃权 5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75,170,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620%;反对 1,98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31%;弃权 5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4月 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对该项决议,同意 117,267,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37%;反对 1,98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52%;弃权 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2%。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75,171,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633%;反对 1,98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31%;弃权 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4月 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对该项决议,同意 117,271,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73%;反对 1,98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77%;弃权 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75,176,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689%;反对 1,98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69%;弃权 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4月 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对该项决议,同意 117,287,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110%;反对 1,9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81%;弃权 36,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9%。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5,192,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901%;反对 1,9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22%;弃权 36,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4月 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对该项决议,同意 117,251,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06%;反对 2,00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28%;弃权 43,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5,156,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431%;反对 2,00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03%;弃权 43,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4月 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王东虎、张军政、杨洪波及其一致行动人、曲云霞、于江涛、赵威及一致行动人对议案回避表决。 对该项决议, 同意 57,629,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01%;反对 2,375,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50%;弃权 63,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9%。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7,629,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01%;反对 2,375,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50%;弃权 63,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9%。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4月 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阎重朝、常涛对议案回避表决。 对该项决议,同意 116,839,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27%;反对 2,023,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18%;弃权 66,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5%。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4,744,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799%;反对 2,023,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42%;弃权 66,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05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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