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诊断(30024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5月30日 00:11:12 中财网
原标题:迪安诊断: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5-022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5月 30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 3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 30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 329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洪汉华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0人(含股东授权代表,下同),代表股份171,043,1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36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164,915,1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38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3人,代表股份 6,127,9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80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285,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71%;反对 6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3%;弃权 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81,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363%;反对 6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676%;弃权 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6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2.00《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321,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2%;反对 6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3%;弃权 8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717,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969%;反对 6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9%;弃权 8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0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3.00《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318,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65%;反对 62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0%;弃权 9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714,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503%;反对 62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9%;弃权 9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4.00《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318,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65%;反对 6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1%;弃权 9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714,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503%;反对 6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18%;弃权 9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7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5.0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371,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73%;反对 62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8%;弃权 4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767,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687%;反对 62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41%;弃权 4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6.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311,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21%;反对 6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0%;弃权 10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707,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339%;反对 6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7%;弃权 10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5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7.00《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203,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92%;反对 77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4%;弃权 6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99,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644%;反对 77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168%;弃权 6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8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8.00《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226,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23%;反对 75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3%;弃权 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22,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107%;反对 75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218%;弃权 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7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9.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224,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15%;反对 764,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2%;弃权 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20,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907%;反对 764,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800%;弃权 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10.0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994,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72%;反对 628,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4%;弃权 419,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91,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223%;反对 628,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86%;弃权 419,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9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11.00《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33,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362%;反对 7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052%;弃权 5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5,669,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375%;反对 7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819%;弃权 5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0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陈海斌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不计入上述计票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倪海忠律师、夏玉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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