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太(000691):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司法标记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时间:2025年06月02日 16:26:33 中财网
原标题:*ST亚太: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司法标记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25-050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司法标记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法院强制变卖、变现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持有的公司3,200,000股股份进行集合竞价处置。

公司今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亚太矿业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存在解除质押、解除司法标记、被司法强制执行及权益变动触及公司总股本的 1%整数倍的情况,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解除司法标记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本次解 除质押 股份数 量 (股)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质押起始 日解除日期质权人名称
兰州亚太 矿业集团 有限公司299,3000.93%0.09%2021-12-312025-05-29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甘肃省分行
注:(1)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299,300股股份因被司法强制执行,该部分股份涉及的质押相应解除。

(2)“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计算分母为本次解除质押之前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即32,177,295股。

2、本次解除司法标记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本次解 除司法 标记股 份数量 (股)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司法标记 起始日解除日期司法标记执行人 名称
兰州亚太 矿业集团 有限公司299,3000.93%0.09%2022-08-222025-05-29甘肃省兰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
注:(1)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299,300股股份因被司法强制执行,该部分股份涉及的司法标记相应解除。

(2)“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计算分母为本次解除司法标记之前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即32,177,295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太华”)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标记及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持股 数量 (股)持股 比例累计被 质押数 量 (股)累计被 冻结数 量 (股)累计被 标记数 量 (股)合计 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合计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已质押股份 情况 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标 记合计 数量 (股)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未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数量 (股)占未 质押 股份 比例
兰州 亚太 矿业 集团 有限 公司31,877, 9959.86 %26,200, 7005,677,2 9526,200, 700100 %9.86 %26,200, 700100%5,677,2 95100 %
兰州 太华 投资 控股 有限 公司19,583, 7006.06 %18,257, 20010,583, 7000100 %6.06 %9,257,2 0050.70 %1,326,5 00100 %
合计51,461, 69515.92 %44,457, 90016,260, 99526,200, 700100 %15.92 %37,457, 90079.76 %7,003,7 95100 %
二、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期间变动方向变动股数 (股)变动比例
兰州亚太矿 业集团有限 公司集合竞价2025-5-29减少299,3000.09%
合计--减少299,3000.09%
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分别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 (股)持股 数占 总股 本比 例表决 权股 数( 股)表决 股份 占总 股本 比例持股数 (股)持股 数占 总股 本比 例表决 权股 数( 股)表决 股份 占总 股本 比例
兰州亚 太矿业 集团有 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32,177,2959.95%00.00%31,877,9959.86%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2,177,2959.95%00.00%31,877,9959.86%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
兰州太 华投资 控股有 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19,583,7006.06%00.00%19,583,7006.06%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9,583,7006.06%00.00%19,583,7006.06%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51,760,99516.01%00.00%51,461,69515.92%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1,760,99516.01%00.00%51,461,69515.92%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万顺持股情况
根据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与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亚太矿业与兰州太华不可撤销地将其现时合计享有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广州万顺行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万顺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广州万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广州万顺技 术有限公司合计拥有表决 权的股份55,110,99517.05%54,811,69516.96%
 其中:直接持有股份3,350,0001.04%3,350,0001.04%
 委托方式取得 的表决权股份51,760,99516.01%51,461,69515.92%
四、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纬十八路以南、纬十六路以北、经 十四路以东、东绕城以西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5月29日  
权益变动过程因被执行人亚太矿业在法定期限内拒不履行(2020)甘兰 公强执字第105号执行证书确定的义务,兰州市城关区人 民法院依法对亚太矿业持有的299,300股股份进行集合竞价 处置,导致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从16.01% 降低至15.92%。  
股票简称*ST亚太股票代码000691
变动方向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人有?(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为亚太矿业的一致 行动人)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减少股数(股)减少比例(%) 
A 股299,3000.09 
合 计299,3000.0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司法强制执行)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51,760,99516.01%51,461,69515.9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1,760,99516.01%51,461,69515.9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行 已作出的承诺、 意向 、计划是? 否□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 份将被法院强制变卖、变现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7),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亚太矿业持有的公司3,200,000股股份进行集合竞 价处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已强 制执行299,300股股份,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司法强制执行 计划,也不存在违规情形,目前本次司法强制执行尚未实 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 《证券法》《上 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 、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等规 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 十三条的规定, 是否 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 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百分比尾差由四舍五入导致。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强制执行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股份变动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司法强制执行计划,也不存在违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降低,进而导致控股股东广州万顺持有的表决权比例降低,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目前,本次司法强制执行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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