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优绿能(30159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优优绿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优优绿能 股票代码:301590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UUGGreenpower Co., Ltd.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华力特工业园第1栋30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二零二五年六月 特别提示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优绿能”、“本公司”、“公 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2025年6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如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三)“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中证网(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www.chinadaily.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四)“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本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4年扣非前/后EPS=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2024年英可瑞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为负、通合科技静态市盈率为异常值,该两家可比公司在计算平均值时予以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 89.6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5.37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5月20日(T-4日)发布的“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19.25倍;低于可比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7.59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2,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8,164,56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9.44%。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另需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五)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七)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非理性炒作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为 89.60元/股,投资者应当关注创业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三)毛利率和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2022年至2024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1.30%、33.13%和31.46%,呈先上升后下滑的趋势;净利润分别为 19,612.39万元、26,838.32万元和
公司客户涵盖充电桩生产商、换电设备生产商、充电站运营商、换电站运营商、新能源汽车厂商等类型客户,主要客户包括万帮数字、ABB、BTC POWER、Chaevi、玖行能源、蔚来、Flextronics等。其中,2022年至2024年公司对ABB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7,501.92万元、22,889.98万元和11,668.0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84%、16.64%和7.79%。2023年开始,公司对ABB的销售收入及占比快速下降。一方面,受欧美政府和企业放缓汽车电动化转型及ABB自身经营情况的影响,ABB电动交通业务的布局速度短期内有所放缓;另一方面,ABB引入新的30KW充电模块供应商,公司在ABB境外交易主体的份额由2022年100%降至2024年约60%。若未来ABB自身业务发展继续放缓或降低向公司采购份额,公司对ABB的销售收入可能继续减少。 除ABB外,若公司未来其他客户因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自身市场竞争力下降、自身需求下降或引入其他供应商采购等情况导致向公司采购规模减少,或公司不能通过研发创新、服务提升等方式及时满足客户提出的业务需求,或公司业务交付出现质量、及时性等问题不能满足客户要求等情形,将会对公司与客户合作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稳定性。 (五)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直流充电设备,是新能源汽车及充换电设备设施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发展,密集出台了多项与新能源汽车及充换电设备设施相关的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以促进行业的科技创新和持续发展。与此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的电气化、智能化、较好的用车体验获得越来越多消费者认可,新能源汽车消费由早期的政府补贴推动逐步转化为自主消费推动,关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的政策出现退坡,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再给予补贴。 海外新能源汽车市场方面,公司产品的海外终端应用市场以欧洲、美国为主。 2023年年底以来,部分欧美政府以及车企放缓了电动转型的步伐。英国将燃油车禁售时间从2030年推迟至2035年;德国于2023年12月提前取消原定于2024年年底取消的新能源汽车补贴;2024年 3月,拜登政府推出了最新汽车尾气排放标准,较最初提案,最终版本方案降低了纯电动汽车销量预期,以便制造商有更多时间用于向电动汽车转型;2025年 1月,特朗普政府取消了前总统拜登签署的《加强美国在清洁汽车和卡车方面的领导地位》的行政令,该行政令提出到2030年,美国销售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将有一半是零排放汽车;2025年2月,特朗普政府下令美国各州暂停一项50亿美元的电动汽车充电站计划。除此之外,奔驰、奥迪、大众、通用、福特、沃尔沃等欧美车企也纷纷放缓电动转型计划。 受此影响,欧美国家充换电设备设施建设开始放缓,公司海外主要客户降低未来业务预期,公司2024年外销收入下滑31.01%,2025年及未来外销收入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未来,若出现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变化、宏观经济波动、技术更迭等情况,将对政策的落实或新政策的出台造成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存在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导致下游产业发展不达预期或者下游产业投资放缓的情形,可能导致公司业绩下降。 (六)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22年至2024年,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9,559.66万元、43,774.32万元和 64,755.79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0.66%、32.53%和38.06%,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各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1,666.63万元、2,440.19万元和3,815.32万元。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04次/年、3.55次/年和2.61次/年,2023年开始,受回款周期较长的内销客户收入占比提升、部分内销客户回款受终端客户回款较慢等因素的影响,回款周期拉长,周转速度放缓。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可能持续增加,从而影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增加公司营运资金压力;同时,若公司主要应收账款的客户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或足额收回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假设在其他因素不变的前提下,坏账计提比例分别增加1个百分点、3个百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资本涌入,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均面临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在公司所处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备设施行业,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带动和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行业发展前景良好。未来公司所处行业内企业可能进行产能扩张,同时,行业外具备相应能力的企业可能逐步进入,导致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2022年第四季度以来,全球半导体功率器件供应紧张情况开始有所缓解,充电模块产能得到有效释放,部分充电模块供应商如通合科技计划进一步扩大产能,可能导致充电模块内外销市场竞争加剧。如果公司未能把握市场机遇、准确判断行业发展方向,未能进一步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及时研发新产品,未能有效加强管理、控制成本,则可能导致公司的竞争力下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八)技术迭代与创新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汽车直流充电设备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各功率等级充电模块,主要应用于直流充电桩、充电柜等新能源汽车直流充电设备,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对充电速率需求的升级,公司充电模块向大功率方向的技术迭代较快,20KW、30KW和40KW充电模块的收入持续增长,15KW充电模块的收入持续下降。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提升,以及整车带电量的提升,补能便利性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使用体验提升的重要因素。为配合新能源汽车实现快速、安全、便捷的电力补能,充换电设备设施需要向应用场景更广、分布更密、效率更高的方向发展,进而要求充电模块在功率等级、转换效率、可靠性、能量双向流动、有序充电等方面实现进一步突破。目前,公司研发的小功率直流充电产品、V2G产品、储能充电产品等储备产品处于小批量应用阶段,尚未有大规模应用。由于从技术研发到产业化过程中可能遇到研发进度缓慢、技术及产品发展趋势判断失误以及技术成果转化不力等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新技术未能转化应用或产业化程度不及预期,对公司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对公司持续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新材料技术领域不断发展,功率器件、芯片等电子元器件的性能和品质提升,要求公司提升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相应实现产品性能和品质的提升;另一方面,随着氢能源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氢能源汽车可能会挤占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市场份额,对公司现有产品体系造成冲击。未来,如果公司研发创新机制发生变化、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发生偏差,未能及时适应行业的发展和变化,公司将面临科技创新失败、新产品和新技术无法获得市场认可的风险。 (九)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原材料成本是公司产品成本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至2024年,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3.18%、82.65%和81.65%,占比较高。其中,主要原材料包括功率器件、磁元件、电容、PCB、结构件、芯片等。 根据公司的测算,2024年,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功率器件、磁元件、电容、PCB、结构件和芯片等的采购均价变动5%,则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平均影响幅度分别为-3.01%、-3.69%、-1.89%、-1.25%、-1.70%和-0.57%,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动对公司的利润总额的影响较大。 如果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原材料成本上涨的压力,又或在价格下降时未能做好存货管理,将会挤压产品利润空间,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风险 2019年5月,万帮新能源入股发行人,持股比例为8.00%。2020年8月,万帮新能源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比例降至为3.52%,低于5%。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万帮新能源持有发行人 84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67%。考虑到万帮新能源控股子公司万帮数字为发行人报告期(2022年至2024年)主要客户,根据审慎原则,公司在2021年8月之后对公司与万帮数字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2020年5月,ABB通过增资形式入股发行人,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比例为7.80%,为发行人关联方。 2022年至2024年,公司对万帮数字的销售(含关联交易及比照关联交易披露的交易)金额分别为19,303.44万元、20,904.38万元和19,441.7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54%、15.20%和12.98%;公司对ABB的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27,501.92万元、22,889.98万元和11,668.0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84%、16.64%和7.79%,关联交易占比较高。 此外,2022年下半年,ABB指定其充电桩代工厂Flextronics International Poland Sp. z o.o.、FLEXTRONICS AMERICA, LLC和Zollner Kft.向公司采购充电模块。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公司向上述ABB指定代工厂销售金额合计分别为3,353.64万元、5,864.37万元和575.4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9%、4.26%和0.38%。 随着 ABB和万帮数字自身业务的快速发展,以及与公司合作关系的不断深入,公司与二者的交易占比未来可能会提升。若发行人关联交易相关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出现不必要、不公允的关联交易,或公司与万帮数字、ABB的交易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466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1、同意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关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537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意你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本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优优绿能”,证券代码为“301590”。 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的8,164,562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5年6月 5日起可在本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本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三)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1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5年6月5日 (三)股票简称:优优绿能 (四)股票代码:301590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200.00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050.0000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816.4562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383.5438万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94.86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3%;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94.8659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3%。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3、公司申报前12个月新增股东为ABB E-mobility AG和小米智造,针对申报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已根据其自取得股份之日起36个月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36个月孰晚确定限售期限。对于申报前十二个月获得股份的股东ABB E-mobility AG,其股份锁定期孰晚日为上市后36个月;对于申报前十二个月获得股份的股东小米智造,其股份锁定期孰晚日为上市后12个月。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自新规则发布之日(2024年4月30日)起施行,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拟上市公司,适用原规则(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下同)第2.1.2条规定的上市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69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公司已于2023年8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69次审议会议审议,因此公司适用原规则第2.1.2条规定的上市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之2.1.2条,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发行人2023年、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5,584.84万元、24,476.68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为50,061.52万元。因此,公司符合所选上市标准。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债券的情况如下: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的共同控股股东为柏建国和邓礼宽,实际控制人为柏建国和邓礼宽。 本次发行前,柏建国直接持有公司25.74%的股权,通过优电实业和星耀实业间接持有发行人2.61%的股权;邓礼宽直接持有公司25.74%的股权,通过优电实业和星耀实业间接持有发行人 2.61%的股权,两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56.70%的股权。柏建国直接控制的股权比例为25.74%,通过优电实业间接控制的股权比例为14.68%,通过星耀实业间接控制的股权比例为1.44%;邓礼宽直接控制的股权比例为25.74%。两人直接和间接控制的股权比例合计为67.60%。柏建国、邓礼宽于2022年6月15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柏建国、邓礼宽为一致行动人,因此认定其为公司的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柏建国先生,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1979年出生,硕士学历。2004年7月至2007年3月就职于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任硬件工程师;2007年4月至2008年12月就职于易达威锐电源设备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高级硬件工程师;2009年1月至2013年3月就职于深圳市雷能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任副总工程师;2013年3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深圳市格里贝尔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职于优优绿能,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邓礼宽先生,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1978年出生,硕士学历。2005年7月至2006年12月,就职于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就职于易达威锐电源设备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高级软件工程师;2009年1月至2013年3月,就职于深圳市雷能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任副总工程师;2013年3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深圳市格里贝尔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 8月至今任职于优优绿能,曾任公司董事、技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优电实业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14.68%的股份,优电实业的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其出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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