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裕能(301358):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时间:2025年06月03日 21:45:51 中财网

原标题:湖南裕能: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股票简称:湖南裕能 股票代码:301358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 18号)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第一大股东电化集团承诺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风险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本募集说明书中如有涉及未来的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将用于公司产能建设类项目以及补充流动性资金。本次募投项目主要是基于公司现有的业务情况、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趋势、国家经济环境和产业政策以及行业未来技术发展方向制定的,有助于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公司近年推出的新型磷酸盐正极材料磷酸锰铁锂目前尚未实现大规模商业运用,虽然公司在决策和筹划募投项目建设的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各方面因素可能对募投项目的影响,但募投项目的实施仍将受到新产品项目实施所需的技术、人员、专利储备、建设进展、设备运抵和安装速度以及当地土地、环保和行业政策变化、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和验收速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果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实施效果未达到预期或外界实施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业务规模以及未来收入造成不利影响。

(二)募投项目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完工投产后,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将会对公司的净利润造成一定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应用前景主要取决于下游终端车企及储能客户的需求情况,尽管公司在生产线设计上将考虑各类磷酸盐正极材料的兼容性,有利于灵活应对市场需求,但若募投项目建设达产后相关产品产业化进度、业绩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或难以弥补新增的折旧摊销,将会使得公司的盈利能力受到不利影响。

(三)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磷酸盐正极材料产能将进一步提升,形成更强大、丰富的产品矩阵,增强磷酸铁的自供能力。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扩产规模是基于公司现有产品的需求量和市场发展的预测而定,具有较强的市场可行性;但是,若未来公司磷酸盐正极材料产品及其下游锂电池产品的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或其需求量低于预期,则本次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将面临难以消化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业务规模和收入水平。

二、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下游行业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市场集中度较高。根据高工锂电统计,2022年至 2024年,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排名前五位的企业市场占有率合计分别为 87.1%、88.2%和 85.7%,排名前两位的宁德时代和比亚迪的市场占有率合计分别达到 74.3%、73.0%和 71.5%。

受下游市场竞争格局的影响,公司销售客户集中度较高:2022年至 2024年,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公司整体销售收入的比重均超过 80%,其中,对宁德时代与比亚迪的合计销售收入占比分别达到 80.45%、78.81%和 58.44%。若主要客户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在未来发生不利变化,或者主要客户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出现不利变化,则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风险
2022 年至 2024 年,公司对宁德时代、比亚迪的关联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80.45%、78.81%和 31.91%(比亚迪自 2024年 3月起不再为公司关联方),关联销售占比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产品下游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市场集中度较高。根据高工锂电统计,2022年至 2024年,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排名前五位的企业市场占有率合计分别为 87.1%、88.2%和 85.7%,排名前两位的宁德时代和比亚迪的市场占有率合计分别达到 74.3%、73.0%和 71.5%。如因技术更新、产业政策变化或者竞争加剧等原因导致关联客户大幅降低向公司采购产品的价格或数量,或者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审批制度无法有效执行,将对公司业务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导致公司业绩大幅下滑。

四、原材料价格及存货价值波动的风险
2022年至 2024年,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均超过 70%,是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2020 年以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的高速增长,锂电池需求旺盛,导致碳酸锂原材料供应紧张,短期内价格大幅上涨。根据上海有色网数据显示,电池级碳酸锂(含税)价格从 2020年低点约 4万元/吨,持续大幅上涨至 2022年 11月价格高点约 56万元/吨,随着行业去库存和市场情绪等因素影响,快速跌至 2023年 12月价格低点约 10万元/吨,2024年逐步振荡回落至7-8万元/吨。碳酸锂价格的大幅波动,不仅直接影响公司的采购成本,还可能因库存周期因素导致公司存货价值随之波动,为锂电产业链企业成本及存货的管理供应带来了较大的挑战。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及存货价值异常波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五、产品毛利率波动甚至下降的风险
2022年至2025年1-3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2.48%、7.65%、7.85%和5.52%。近年来,由于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下游客户需求变化、市场竞争格局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且 2023年度毛利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若未来发行人不能持续加强成本控制,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或者未来出现市场竞争加剧、市场需求放缓、原材料采购价格及产品销售价格发生不利变化等情况,发行人存在毛利率波动甚至下降的风险。

六、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3 年以来,正极材料行业面临多重挑战,导致相关企业业绩普遍承压。

公司 2022年至2025年1-3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4,279,036.13万元、4,135,767.10万元、2,259,852.72万元及676,214.1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00,720.58万元、158,062.93万元、59,355.21万元及9,431.64万元。受行业周期波动等因素影响,2023年和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2025年1-3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滑,如果上述不利因素未能得到改善,公司未来业绩将受到负面影响。

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且波动较大的风险
2022年至2025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8,317.06万元、50,124.38万元、-104,221.51万元和-53,075.84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在 2022年、2024年和2025年1-3月为负且波动较大,主要是受以票据及电子债权凭证支付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购置款和上下游收付款信用周期的差异等因素影响。在销量规模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波动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营运资金短期不足的风险。

目 录

释 义.............................................................................................................................. 8
一、常用词汇释义 ................................................................................................. 8
二、专业词汇释义 ............................................................................................... 10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2
一、发行人概况 ................................................................................................... 12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2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3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28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33 六、财务性投资情况 ........................................................................................... 35
七、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 ............................................................................... 39
八、行政处罚情况 ............................................................................................... 43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44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44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47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 48
四、募集资金用途 ............................................................................................... 50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51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51 七、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 51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53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5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 54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和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 ........................... 70 四、关于“两符合” ........................................................................................... 72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72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73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81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81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81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8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81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83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83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 88 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88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90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90 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声明 ....................................................................................... 93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94
发行人律师声明 ................................................................................................... 96
审计机构声明 ....................................................................................................... 97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98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募集说明书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一、常用词汇释义

公司、本公司、湖南裕 能、发行人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电化集团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振湘国投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比亚迪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湘潭电化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裕宁广西裕宁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靖西湘潭电化新 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裕宁四川裕宁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裕能四川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广西裕能广西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云南裕能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贵州裕能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重要子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 5%以上的子公司:四 川裕能、四川裕宁、云南裕能、贵州裕能、广西裕能、广 西裕宁
铜陵安伟宁铜陵安伟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德方纳米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万润新能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锂源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安达科技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友山新材浙江友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国轩高科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亿纬锂能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中创新航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海辰储能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瑞浦兰钧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远景动力远景动力技术(江苏)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A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本次发行本次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股股票的行为
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 会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监事会、监事会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工锂电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为专注于锂电池等新兴产业领域的 研究机构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 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保监会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更名“国家金融 监督管理总局”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报告期内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元、万元、亿元如无特殊说明,意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词汇释义

新能源汽车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
锂电池一类由锂金属或锂合金为正极材料、使用非水电解质溶液的 电池,锂电池可分为锂金属电池和锂离子电池,本文件提及 的“锂电池”均指锂离子电池
锂离子电池采用储锂化合物作为正负极材料构成的电池。当电池工作时, 锂离子在正、负极间进行迁移
储能电能的储存,含物理/机械储能、电化学储能、电磁储能
储能系统由储能电池里的电芯、模组/电箱、电池柜构成的系统
CTCCell to Chassis,一体化电动底盘
CTBCell to Body,电池车身一体化
刀片电池一种磷酸铁锂技术,该技术通过结构创新,大幅提高了电池 的体积利用率,相较传统电池包,刀片电池的体积利用率大 幅提升,续航里程相应实现提升
正极材料电池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作为锂离子源,同时具有较高的 电极电势,使电池具有较高的开路电压;正极材料占锂离子 电池总成本比例最高,性能直接影响锂离子电池的能量密度、 安全性、循环寿命等各项核心性能指标
磷酸盐正极材料正极材料的技术路线之一,以磷酸铁锂为主,化学式为 Li M (PO )(M为 Fe等金属元素),主要用于锂离子动力电 x y 4 z 池和储能锂离子电池的制造
磷酸铁锂化学式为 LiFePO ,是一种无机化合物,主要用途为锂离子 4 电池的正电极材料
磷酸锰铁锂化学式为 LiMn Fe PO,是在磷酸铁锂(LiFePO)的基础 x 1-x 4 4 上锰(Mn)取代部分铁(Fe)而形成的新型磷酸盐类固溶体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三元材料主要指以镍盐、钴盐、锰盐或镍盐、钴盐、铝盐为原料制成 的三元复合材料,主要用途为锂离子电池的正电极材料
前驱体经溶液过程制备出的多种元素高度均匀分布的中间产物,该 产物经化学反应可转为成品
能量密度单位体积或单位质量电池所具有的能量,分为体积能量密度 (Wh/L)和质量能量密度(Wh/kg)
比容量质量比容量,即单位质量的材料所能放出的电容量,单位一 般为 mAh/g
倍率以标称比容量为标准的充放电电流大小指标。倍率越高,电 流越大
压实密度指极片压实密度,即指极片上涂覆正极(或负极)和辅材, 经一定压力辊压后的单位体积质量。压实密度越高,且充放 电电压越高,电池能量密度越高
循环性能电池充放电过程中,保持上一次充放电容量的能力,循环性
  能越好,容量保持的能力越好
GWh电功的单位,KWh是度,1GWh=1,000MWh=1,000,000KWh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募集说明书若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nan Yuneng New Energy Battery Material Co.,Ltd.
股票简称湖南裕能
股票代码301358.SZ
住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 18号
办公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 18号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注册资本757,253,070元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430300MA4L54TU10
成立日期2016年 6月 23日
上市日期2023年 2月 9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0731-58270060
传真0731-5827007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股本总额 757,253,070元,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东性质限售股数(股)
1电化集团76,566,51410.11%国有法人76,566,514
2津晟新材料60,049,6287.93%境内非国有法人60,049,628
3宁德时代59,846,1407.90%境内非国有法人59,846,140
4湘潭电化48,080,4006.35%国有法人48,080,400
5湖南裕富44,890,5905.93%境内非国有法人44,890,590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东性质限售股数(股)
6广州力辉40,000,0005.28%境内非国有法人40,000,000
7南宁楚达22,442,3032.96%境内非国有法人22,442,303
8比亚迪22,350,7132.95%境内非国有法人-
9欧鹏14,999,9501.98%境内自然人-
10长江晨道14,145,3311.87%境内非国有法人-
合计403,371,56953.26%-351,875,575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按同一控制合并后第一大股东(湘潭电化、电化集团及振湘国投)持股 17.25%,无其他持股比例超过 10%的股东。

报告期内,发行人单一或同一控制合并后不存在持股超过 30%的情况,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整体保持稳定,不存在股权结构大幅变动并影响公司治理有效性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潜在纠纷的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按同一控制合并后第一大股东中电化集团及振湘国投合计质押公司股份 48,283,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38%。

上述质押情形不会对发行人股权稳定性和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根据《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 0020-2024),公司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之“CH398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1、行业的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属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为发改委和工信部,侧重于行业宏观管理;公司所属行业的全国性自律管理组织主要为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等,侧重于行业内部的自律管理。

(1)发改委
发改委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2)工信部
工信部主要负责制定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等。

(3)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主要负责参与制定电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电池产品标准,组织相关科研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鉴定,开展技术咨询、信息统计、信息交流、人才培训等活动,组织国际国内电池展会,协调企业生产、销售和出口工作中的问题。

(4)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主要负责就电池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向政府部门提起建议,组织制定、修订电池行业协会标准,参与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协助政府组织制定电池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等。

(5)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主要职能系为政府制定战略规划,健全法规标准,完善政策机制,推进技术进步,开展示范试点,强化宣传培训,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技术支持;为行业、企业和会员单位制定发展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开展项目论证,推广先进技术和运营模式;反映企业和社会诉求及政策建议,发挥政府和企业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循环经济健康发展。

2、2022年以来出台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碳中和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序 号法律/法规/政策名称发文机构 /时间相关内容
1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 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 策措施的意见发改委、国家 能源局 /2022.1提出到 2030年,基本建立完整的能源绿色低碳 发展基本制度和政策体系,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 本满足能源需求增量又规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 量、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增强的能源生产 消费格局,其中与新能源车和储能行业相关的内 容主要包括:(1)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行绿色低碳交通设施装 备。完善充换电、加氢、加气(LNG)站点布局 及服务设施,降低交通运输领域清洁能源用能成 本,推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试点示范, 推动车桩、船岸协同发展等;(2)支持用户侧 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布式发电等用户侧 可调节资源,以及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 综合能源服务商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系统运 行调节。明确用户侧储能安全发展的标准要求, 加强安全监管等;(3)加强新型储能相关安全 技术研发,完善设备设施、规划布局、设计施工、 安全运行等方面技术标准规范等。
2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 合利用实施方案工信部、发改 委、科技部等 八部委 /2022.1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培育梯次和再 生利用骨干企业。强化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全生 命周期溯源管理,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共建回 收渠道,构建跨区域回收利用体系等举措。
3“十四五”现代能源体 系规划发改委、国家 能源局 /2022.1新能源技术水平持续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 得阶段性进展,安全高效储能、氢能技术创新能 力显著提高,减污降碳技术加快推广应用。能源 产业数字化初具成效,智慧能源系统建设取得重 要进展。“十四五”期间能源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 长 7%以上,新增关键技术突破领域达到 50 个 左右。
4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 意见国家能源局 /2022.32022 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 到 17.3%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 1,800亿千瓦
序 号法律/法规/政策名称发文机构 /时间相关内容
   时左右,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 的比重达到 12.2%左右。
5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 和实施方案 (2022-2030年)科技部、发改 委、工信部等 九部委 /2022.6实施城乡建设与交通低碳零碳技术攻关行动。促 进交通领域绿色化、电气化和智能化,力争到 2030 年,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 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新能源汽车安全水平 全面提升,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大幅下 降。
6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 方案工信部、发改 委、生态环境 部/2022.7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实施废钢铁、废有色金 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回收利 用行业规范管理,鼓励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公布 碳足迹。延伸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条,促进 钢铁、铜、铝、铅、锌、镍、钴、锂、钨等高效 再生循环利用。围绕电器电子、汽车等产品,推 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 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7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 皮书国家能源局 /2023.6提出要加强电力供应支撑体系、新能源开发利用 体系、储能规模化布局应用体系、电力系统智慧 化运行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
8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 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壮大的意见中共中央、国 务院/2023.7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减碳 技术和服务,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等领域 投资力度,参与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
9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 案(2023—2024年)工信部、发改 委、商务部 /2023.7围绕提高电池能量密度、降低热失控等方面,加 快铅蓄电池、锂离子电池、原电池等领域关键技 术及材料研究应用。大力发展高安全性锂离子电 池、铅炭电池、钠离子电池等产品,扩大在新能 源汽车、储能、通信等领域应用。搭建产业供需 合作平台,推动电池行业与电动自行车等下游行 业加强技术、产品、服务等方面对接,促进融通 发展。
10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 则(试行)发改委、国家 能源局 /2023.9规范电力现货市场建设与运营,涵盖日前、日内、 实时电能量交易及与中长期、辅助服务的衔接。 规则明确适用集中式市场模式的省/区域市场, 引入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并通过分时价格机制 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同时强化 安全保供,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奠定基础。
11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 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 量发展的通知国家能源局 /2024.6针对网源协调发展、调节能力提升、电网资源配 置、新能源利用率目标优化等各方关注、亟待完 善的重点方向,提出做好消纳工作的举措,对规 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 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序 号法律/法规/政策名称发文机构 /时间相关内容
1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 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中共中央、国 务院/2024.7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动船舶、 航空器、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采用清洁动力,加快 淘汰老旧运输工具,推进零排放货运,加强可持 续航空燃料研发应用,鼓励净零排放船用燃料研 发生产应用。到 2030年,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 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 2020年下降 9.5%左右。 到 2035年,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 法十四届全国 人大常委会 /2024.11对能源领域进行全面规范,涵盖能源开发、生产、 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涉及能源 节约、能源安全、能源科技创新、能源监管等多 方面内容。致力于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 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碳达峰碳 中和目标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
(2)新能源汽车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序 号法律/法规/政策名称发文机构 /时间相关内容
1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 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 复的意见国务院 /2022.4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 家电下乡,推进充电桩(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2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 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 的通知商务部、发 改委、工信 部等 17部 门/2022.7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促进跨区域自由流 通,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支持新能源 汽车消费,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 到期后延期问题,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 动;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
3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 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的公告财政部、税 务总局、工 信部/2022.9对购置日期在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4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 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 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 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委、国 家能源局 /2023.5推广智能有序充电等新模式。提升新建充电基础 设施智能化水平,将智能有序充电纳入充电基础 设施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功能范围,鼓励新售新能 源汽车随车配建充电桩具备有序充电功能,加快 形成行业统一标准。鼓励开展电动汽车与电网双 向互动(V2G)、光储充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 究,探索在充电桩利用率较低的农村地区,建设 提供光伏发电、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 施。
5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 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 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 务总局、工 信部/2023.6对购置日期在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 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 3万元;对购置
序 号法律/法规/政策名称发文机构 /时间相关内容
   日期在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7年 12月 31日期 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 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 1.5万元。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 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 意见国务院办公 厅/2023.6压实新建居住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充 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确保固定车位按规定 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满足直 接装表接电要求。
7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 若干措施发改委等 13部门 /2023.7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落实构建高质量 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政策 措施,同时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落实 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的政策 措施。
8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 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的 意见商务部等九 部门/2024.2在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方面,鼓励新能源 汽车及其供应链企业依法依规在海外设立研发 中心;提高海外合规经营能力;加强与海外相关 企业合作等;在健全国际物流体系方面,优化新 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等出口相关环节程序;加强 运输管理、运输保障与服务等。
9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 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 通知商务部等七 部门/2024.8对符合商务部、财政部等 7部门《关于印发〈汽 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个人 消费者于 2024年 4月 24日(含当日,下同)至 2024年 12月 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 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年 4月 30日前注册登记的 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 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 乘用车或 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调整 补贴标准,具体如下: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 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 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升及以下排 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1.5万元。
(3)储能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序 号法律/法规/政策名称发文机构 /时间相关内容
1“十四五”新型储能发 展实施方案发改委、国 家能源局 /2022.1持续优化建设布局,促进新型储能与电力系统各 环节融合发展,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新 型储能与新能源、常规电源协同优化运行,充分 挖掘常规电源储能潜力,提高系统调节能力和容 量支撑能力。合理布局电网侧新型储能,着力提 升电力安全保障水平和系统综合效率。实现用户 侧新型储能灵活多样发展,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
序 号法律/法规/政策名称发文机构 /时间相关内容
   场景,拓展新型储能应用领域和应用模式。
2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 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 策措施的意见发改委、国 家能源局 /2022.1到 2030 年,基本建立完整的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基本制度和政策体系,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本满 足能源需求增量又规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能 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增强的能源生产消费 格局。
3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 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 调度运用的通知发改委、国 家能源局 /2022.5要建立完善适应储能参与的市场机制,鼓励新型 储能自主选择参与电力市场,坚持以市场化方式 形成价格,持续完善调度运行机制,发挥储能技 术优势,提升储能总体利用水平,保障储能合理 收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4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 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 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 见工信部、教 育部、科技 部、人民银 行、银保监 会、国家能 源局 /2023.1加强新型储能电池产业化技术攻关,推进先进储 能技术及产品规模化应用。研究突破超长寿命高 安全性电池体系、大规模大容量高效储能、交通 工具移动储能等关键技术,加快研发固态电池、 钠离子电池、氢储能/燃料电池等新型电池。推广 智能化生产工艺与装备、先进集成及制造技术、 性能测试和评估技术。
5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 设指南国家标准 化管理委 员会、国家 能源局 /2023.22023年制修订 100项以上新型储能重点标准,加 快制修订设计规范、安全规程、施工及验收等储 能电站标准,开展储能电站安全标准、应急管理、 消防等标准预研,尽快建立完善安全标准体系。
6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 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 见发改委、国 家能源局 /2023.9积极推进新型储能建设。充分发挥电化学储能、 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氢储能、热(冷)储 能等各类新型储能的优势,结合应用场景构建储 能多元融合发展模式,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和综合 效率。
72024-2025 年节能降碳 行动方案国务院 /2024.5到 2025 年底,全国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装机分 别超过 6,200万千瓦、4,000万千瓦。落实煤电容 量电价,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研究 完善储能价格机制。
8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 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 量发展的通知国家能源 局/2024.6针对网源协调发展、调节能力提升、电网资源配 置、新能源利用率目标优化等各方关注、亟待完 善的重点方向,提出做好消纳工作的举措,对规 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 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9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 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 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 通知发改委、国 家能源局 /2025.3取消新能源项目强制配储政策,明确不得将配置 储能作为新建项目核准、并网的前置条件。坚持 市场化改革方向,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 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坚持责任公
序 号法律/法规/政策名称发文机构 /时间相关内容
   平承担,完善适应新能源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 机制,推动新能源公平参与市场交易。
(4)锂离子电池及正极材料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序 号法律/法规/政策名称发文机构 /时间相关内容
1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2年版)发改委、商 务部/2022.3锂电池用三元和多元、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未列 入禁止准入类产业以及许可准入类产业,各类市 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
2关于做好锂离子电池 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 定发展工作的通知工信部办公 厅、国家市 场监督管理 总局办公厅 /2022.11鼓励锂电(电芯及电池组)生产企业、锂电一阶 材料企业、锂电二阶材料企业、锂镍钴等上游资 源企业、锂电回收企业,锂电终端应用企业及系 统集成、渠道分销,物流运输等企业深度合作, 通过签订长单、技术合作等方式建立长效机制, 引导上下游稳定预期、明确量价、保障供应、合 作共赢。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等要求,完善废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体系,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3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 条件(2024年本)工信部 /2024.6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管理,引导产业加快转 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我国锂离子电池产业高 质量发展。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 量、降低生产成本。对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单体 及电池组的能量密度、功率密度、循环寿命、容 量保持率等产品性能指标进行了规定。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在“双碳”目标下,国家针对新能源汽车和储能产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划,对于进一步扩大锂电池下游终端市场,拉动锂电池需求稳定持续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公司作为产销规模领先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供应商,依靠国家政策、规划的引导推动,顺应市场趋势和政策导向,不断提升产品性能,未来成长空间广阔。

(二)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磷酸盐正极材料,其上游主要为锂源、铁源、磷源等原材料,下游用作制备锂离子电池,并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领域。相关产业链情况如下所示: 注:资料来自高工锂电和公开资料整理。

新能源汽车的成本主要分布在动力电池、电机控制器、整车控制器和制造组装四个部分,动力电池主要由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等构成,其中,正极材料占车用动力电池总成本比例最高,并很大程度上决定电池的能量密度、寿命、安全性、使用领域等。

1、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
受益于新能源在售车型数量快速增加、智能化水平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等因素,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持续增长。根据高工锂电数据,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从 2020年的 320万辆增长至 2024年的 1,851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55.1%,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从 2020年的 4.2%提升至 2024年的 20.7%。

高工锂电预计 2030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至 5,700 万辆,渗透率将进一步提升至 57.1%,2024年至 203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0.6%。中国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2024年新能源汽车销量为 1,287万辆,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汽车总销量的 40.9%。

数据来源:高工锂电。 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带动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持续增长,且预计将保持增 长趋势。根据高工锂电数据,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自 2020年的 186GWh增长至 2024年995GWh,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2.1%,并预期将增长至2030年的3,540GWh, 2024 年至 2030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3.6%。中国动力电池出货量自 2020 年的 80GWh增长至 2024年的 780GWh,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6.7%。 数据来源:高工锂电。

随着技术进步和创新,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循环寿命、充放电倍率及安全可靠性等指标持续提升,其应用场景已逐渐拓展至工程机械、船舶、航空器、智能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将为动力电池带来更多的市场需求。

根据正极材料的不同,动力电池可分为三元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等。根据高工锂电数据,2024 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中三元电池与磷酸铁锂电池市场份额合计超 99%,是当前最主流的动力电池产品。三元正极材料通常具有更高的克容量上限,能够获得更高的能量密度,具有高充放电效率以及广泛的温度适应性等特点;磷酸铁锂电池通常具有更好的热稳定性、更长的循环寿命等特点。近年来,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凭借突出的性价比优势以及技术进步带来的能量密度和综合性能改善,在动力电池中的市场份额大幅提升。根据高工锂电数据,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在中国动力电池中的出货量占比从 2020年的 39.5%大幅提升至 2024年的72.0%。此外,行业也在积极探索新的技术路线,如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等,但大规模商业化应用尚需一定时间。

在全球新能源产业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中国已跃居全球最大新能源市场,并形成了全球领先的锂电池产业链。根据高工锂电统计,2024 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排名前 10的企业有 6家来自中国,全球市占率合计接近 70%,中国企业在主要锂电池材料领域也占据主导地位。与此同时,全球各国高度重视能源结构转型和新能源产业发展,不断推出支持性政策,海外市场发展空间巨大,对于行业内的领先企业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在此背景下,我国锂电池产业链企业积极出海建厂,开拓海外市场。

2、储能电池
以锂电池为代表的电化学储能可实现电能存储、转换及使用,具有平稳电力输出、削峰填谷、系统调频等重要作用。储能电池按照应用场景可用于表前储能和表后储能。其中,表前储能可为电力系统提供广泛服务,包括平衡电力供需、维持电网稳定性、确保发电容量和缓解电网拥堵等。表后储能的应用场景众多,包括工商业储能、数据中心储能、户用储能和通信储能等,主要作用有需(容)量管理、应急备电等。此外,储能技术的进步和综合应用,还衍生出了微电网、虚拟电厂等新型电力系统应用。

随着全球能源结构的深刻变革和低碳转型的持续推进,全球传统能源向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转化趋势明显,逐步构建以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为主的新型 电力系统,有力激发全球储能市场需求。储能电池系统相关技术的不断革新以及 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催生更丰富的新业态,激发更多元的新需求,特别是人工 智能快速发展带动数据中心的算力及电力需求大幅提升,将进一步促使全球储能 市场保持快速增长。 根据高工锂电数据,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自 2020年的 27GWh增长至 2024 年的 360GWh,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91.1%,并预期将增长至 2030年的 1,400GWh, 2024 年至 2030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5.4%;中国储能电池出货量从 2020 年的 16GWh增长至 2024年的 340GWh,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14.0%。 数据来源:高工锂电。

储能电池需要在各种复杂环境下使用,可能面临腐蚀性物质的侵蚀、剧烈的温度变化等挑战,服务期限可长达 10-20年,因此尤其关注电池的安全性和循环寿命,对经济性要求也比较高。磷酸铁锂电池能够更好地匹配储能电池需求,成为市场的绝对主流,根据高工锂电数据,2024 年磷酸铁锂电池在中国储能电池出货量的占比为 99.5%。

3、正极材料
正极材料的性能很大程度上决定电池的能量密度、寿命、安全性、使用领域等,其在锂离子电池中成本占比最高。目前形成规模化商业应用的锂电池正极材 料主要包括磷酸盐正极材料、三元材料、钴酸锂和锰酸锂,不同正极材料在性能、 安全性、成本等方面各有优劣,应用领域有所差异。其中,磷酸盐正极材料具有 稳定性好、安全性高、循环性能优良、生产成本较低等特点,在新能源汽车动力 锂电池和储能等领域均有广泛应用;三元材料具有高能量密度、广泛的温度适应 性等特点,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钴酸锂是最早商用化的锂电正极材 料,其具有能量密度高、放电电压高、压实密度高和循环寿命长等优点,广泛应 用于小型锂电领域;锰酸锂具有资源丰富、成本低、安全性好、易于合成的优势, 在电动二轮车、电动工具等领域应用较多。 随着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市场快速发展,全球正极材料出货量持续攀升。根据 高工锂电数据,全球正极材料出货量从 2020年的 74万吨增长至 2024年的 377 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50.1%。得益于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应用占比提升 以及储能市场高速增长等因素,磷酸盐正极材料在正极材料中增速最高,全球出 货量自 2020年的 14万吨增长至 2024年的 248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04.1%。 中国 2024年正极材料出货量为 335万吨,同比增长 34.9%,其中磷酸盐正极材 料出货量为 246万吨,同比增长 49.3%。 数据来源:高工锂电。

磷酸锰铁锂作为一种新型的磷酸盐正极材料,相比磷酸铁锂具备高电压、高能量密度以及更好的低温性能,相比三元材料具备更低的成本、更高的循环次数以及更稳定的结构,且兼具与磷酸铁锂材料相似的高安全性优点。磷酸锰铁锂有望进一步拓展磷酸盐正极材料的潜在市场空间。

4、锂电池回收
随着早期投放市场的锂电池逐渐进入退役期,废旧电池中含有重金属及有害物质,若不进行适当回收处理,将会对环境造成显著危害,由此废旧锂电池的回收需求逐步提升。锂电池回收是从废旧电池中提取镍、钴、锰、锂等再生金属资源及其他材料进行加工处理,使电池生产所需的有价值资源有效循环利用。此外,相较原生矿材料,电池回收可减少锂电池全生命周期的碳足迹。电池行业需要构建电池生产、使用、梯次利用以及回收的闭环产业生态,实现资源可持续发展。

(三)行业竞争格局
1、锂电池竞争格局
根据高工锂电数据,2024 年国内前五大动力电池企业的装机量合计占比为85.7%,行业呈现高度集中态势,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中国动力电池装机量排名  
序号公司名称比例
1宁德时代46.2%
2比亚迪25.4%
3中创新航6.7%
4国轩高科4.2%
5亿纬锂能3.2%
前五大合计85.7% 
数据来源:高工锂电。

根据高工锂电数据,2024 年国内前五大储能电池企业出货量合计占比为71.2%,行业集中度也较高,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中国储能电池出货量排名  
序号公司名称比例
1宁德时代32.4%
2亿纬锂能13.8%
3海辰储能8.8%
4比亚迪8.2%
5中创新航7.9%
2024年中国储能电池出货量排名  
序号公司名称比例
前五大合计71.2% 
数据来源:高工锂电。

2、正极材料竞争格局
根据高工锂电数据,全球 2024年磷酸盐正极材料前五大厂商依次为湖南裕能、德方纳米、万润新能、常州锂源(龙蟠科技子公司)和友山新材,前五大厂商市场占有率合计约 60%,呈现较为集中的市场格局,其中除友山新材外均为 A股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此外,北交所上市公司安达科技亦主要从事磷酸铁、磷酸铁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3、主要竞争对手
(1)德方纳米
德方纳米成立于 2007年,2019年 4月在创业板上市。德方纳米的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核心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纳米磷酸铁锂,并布局了新产品磷酸锰铁锂和补锂剂,产品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锂离子电池的制造,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以及储能领域等。

(2)万润新能
万润新能成立于 2010年,2022年 9月在科创板上市。万润新能主要生产锂离子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产品主要为磷酸铁锂、磷酸铁等,同时已布局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和磷酸锰铁锂材料。

(3)龙蟠科技
龙蟠科技成立于 2003年,2017年 4月在上交所上市。龙蟠科技主营业务为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和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等领域。

(4)安达科技
安达科技成立于 1996年,2023年 3月在北交所上市。安达科技是一家锂电池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的生产制造企业,主要从事磷酸铁、磷酸铁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安达科技主要产品中磷酸铁主要用于自产磷酸铁锂,磷酸铁锂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的制造,并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及储能领域。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1、上游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产品应用的上游行业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主要为提供生产工具、生产设备的供应商,主要提供各类工具、机器设备、专用或通用模具等;另一类主要为锂源、铁源、磷源及天然气等原料和能源供应商。通过与上游原材料行业建立较为紧密的合作关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竞争力。报告期内,受到新能源汽车市场迅速发展和储能市场放量的推动,以锂源为代表的上游原材料供需变化较大,导致价格波动较大,但长期来看发展趋势总体平稳向好。

2、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本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是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下游行业和本行业的关联性更为密切。具体分析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之“(二)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未来发展趋势”。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业务模式
公司是国内主要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供应商,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磷酸盐正极材料,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锂离子电池的制造,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领域。

根据高工锂电统计,2024 年公司磷酸盐正极材料出货量全球市场占有率约28.4%,已连续五年排名全球第一。公司开发的磷酸盐正极材料产品具有高能量密度、高稳定性、长循环寿命、低温性能优异等优点。公司已经成为宁德时代、比亚迪、亿纬锂能、海辰储能、远景动力、瑞浦兰钧等众多知名锂电池企业的供应商。

1、盈利模式
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工艺改进等方式,不断优化磷酸盐正极材料等产品的性能,通过提供高质量、高性价比的产品以获取销售收入,同时加强库存、采购、技术、工艺、设备等多个关键环节的管理,结合一体化布局进行多维度降本,盈利主要来自于磷酸盐正极材料等产品的销售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碳酸锂等。公司按照供应商管理程序形成合格供方名录,根据地理优势、原材料品质、供应商规模、商务条款等因素综合考虑,在合格供应商中决定具体供应商,在强化供应链管理的同时,发挥公司集中采购优势。公司采购流程包括采购准备、采购申请审批、采购订货、采购产品到货验收等环节。公司根据原材料市场供需情况及价格变化趋势,采取灵活的采购策略和库存管理模式,进一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实行计划和订单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依托自身生产能力自主生产。公司根据当期的运营和销售情况及未来预计需求制定生产计划。此外,公司也会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客户的订单情况对具体生产安排进行灵活调整。

4、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销售模式,拥有广泛高效的营销体系和优质客户基础,下游客户覆盖众多知名锂电池企业。公司在接触到意向客户之后,一般会经过技术交流、样品认证、合同签署、发货回款等流程。

公司与下游客户合作稳定。由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是锂离子电池的关键材料之一,其产品性能直接影响锂离子电池的性能。锂离子电池厂商需要对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供应商进行严格的筛选,以便最大程度确保锂离子电池的产品性能和质量,且上述合作关系达成后通常较为稳定。

(二)重要经营资质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取得的主要生产经营资质如下:

序 号公司名称证书/回执名称编号颁发部门有效期
1湖南裕能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GR202443002312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 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 省税务局2024年 12月 16 2027 12 日至 年 月 15日
2湖南裕能海关进出口货物 收发人备案回执海关备案编码 430396037T韶山海关长期有效
3湖南裕能固定污染源排污 登记回执91430300MA4L54TU100 01X-2023 4 26 年 月 日至 2028年 4 月 25日
4湖南裕能固定污染源排污 登记回执(湘乡基 地)91430300MA4L54TU100 02Z-2024年 5月 15 日至 2029年 5 月 14日
5广西裕能固定污染源排污 登记回执91451025MA5NLJ273A 001Z-2020 12 5 年 月 日至 2025年 12 月 4日
6广西裕宁排污许可证9145102534849921XR00 1V百色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 6月 16 日至 2027年 6 15 月 日
7广西裕宁取水许可证D451081S2021-0010靖西市水利局2021年 8月 20 日至 2026年 8 月 19日
8四川裕能排污许可证91510904MA64TQMJ67 001X遂宁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 3月 13 日至 2029年 3 12 月 日
9四川裕能海关进出口货物 收发人备案回执海关备案编码 51099607BZ遂宁海关长期有效
10四川裕宁排污许可证91510904MA68AJY0810 01V遂宁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 3月 13 2029 3 日至 年 月 12日
11四川裕宁取水许可证D510904S2021-0406遂宁市安居区行政审批局2021 7 30 年 月 日至 2026年 7 29 月 日
12四川裕宁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GR202451001209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 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 省税务局2024年 11月 5 2027 11 日至 年 月 4日
13云南裕能排污许可证91530181MA6QDPLY2 Q001V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4 11 14 年 月 日至 2029年 11
序 号公司名称证书/回执名称编号颁发部门有效期
     月 13日
14贵州裕能排污许可证91522702MAALQPQG0 L001R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 环境局2024年 1月 19 日至 2029年 1 月 18日
15贵州裕能危险化学品经营 许可证WH 福 经许可字 [2024]006号福泉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 5月 24 日至 2027年 5 月 23日
16贵州裕能危险化学品登记 证52272300021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2023年 7月 12 日至 2026年 7 11 月 日
(三)核心技术来源
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来源于长期的技术投入和自主创新。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对研发的投入,最近三年累计研发费用超 11亿元。同时,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培养了一支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团队,形成了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技术研发水平位于行业前列。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拥有 595名研发技术人员,占比 8.37%。公司核心人员均拥有多年的相关行业从业经验,对行业技术理论体系以及市场应用发展方向有着深入全面地理解与掌握。

(四)主要产品的内容和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磷酸铁锂等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锂离子电池的制造,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领域。

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资源投入,在研发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技术成果转化经验并加快产业化落地,在提高自主研发能力的同时,也注重研发效率和效益的优化。在产品开发和推广过程中,公司坚持产品研发以客户需求以及市场应用为导向,精准把握市场需求,加快产品迭代升级,与大量优质客户和供应商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磷酸盐正极材料产品特点如下: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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