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新材(300163):原控股股东部分司法拍卖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暨控制权变更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5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控股股东部分司法拍卖股份过户登记完成 暨控制权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司法拍卖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卢先锋及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由8.39%变更为3.65%,卢先锋丧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卢先锋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新材”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司法拍卖股份的竞买人励柯磊发送的《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案号:(2025)浙 02执恢 10号);网拍案号:(2025)浙 02网拍第 19号)》(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浙 02执恢 10号之一》(以下简称“执行裁定书之一”),获悉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司法拍卖股份的竞买人励柯磊拍卖成交的 12,500,000股公司股票已完成过户登记。 同日公司收到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司法拍卖股份的竞买人朱霖发送的《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浙 02执恢 10号之二》(以下简称“执行裁定书之二”),获悉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司法拍卖股份的竞买人朱霖拍卖成交的 10,000,000股公司股票已完成过户登记,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将于2025年4月14日10时至2025年4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2025年4月16日10时至2025年4月17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所持12,500,000股和10,000,000股公司股票进行公开拍卖。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所持公司12,500,000股股票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成功拍出,竞买人为励柯磊。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所持公司10,000,000股股票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成功拍出,竞买人为朱霖。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近日接获励柯磊发送的《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之一》,同日接获朱霖发送的《执行裁定书之二》,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该两笔股权均已完成过户登记程序。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公司原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及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拍卖情况如下:
注 2:上表中若出现各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尾数不符之处,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公司控制权变更情况 本次股权变更过户后,卢先锋及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由8.39%变更为3.65%,卢先锋丧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卢先锋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励柯磊发送的《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案号:(2025)浙 02执恢 10号);网拍案号:(2025)浙 02网拍第 19号)》《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浙 02执恢 10号之一》; 2.朱霖发送的《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浙 02执恢10号之二》。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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