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新源(30073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04日 23:56:03 中财网
原标题: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三亚荣盛业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荣盛亚商创 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三亚荣盛业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荣盛亚商创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三亚荣盛业基金”)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三亚荣盛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6,321,500股,持股比例为4.99993%(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025年 4月 30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三亚荣盛业基金计划于 2025年 5月 27日至 2025年 8月 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1
计不超过 1,264,3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126,431,804股的 0.99999%,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更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以下简称“本次减持”或“本次减持计划”)。三亚荣盛业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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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荣盛业基金本次减持数量为合计不超过 1,264,3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126,431,804股的比例按照 4位小数计算
2025年 6月 4日,公司收到三亚荣盛业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亚荣盛业基金自 2025年 5月 29日至 2025年 6月 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78,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26,431,804股的 0.14118%。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三亚荣盛业基金自 2025年 5月 29日至 2025年 6月 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8,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26,431,804股的0.14118%。

本次权益变动后,三亚荣盛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6,321,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26,431,804股的 4.99993%,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2 减持比例 (%)
三亚荣盛业私募证 券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荣盛亚商创星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竞价2025年 5月 29日 - 2025年 6月 3日26.08178,5000.14118
 合 计178,5000.1411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3 占当时总股 本比例 (%)股数(股)占当前3总股 本比例 (%)
三亚荣盛业私募 证券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荣盛亚 商创星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合计持有股份6,500,0005.141116,321,5004.99993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6,500,0005.141116,321,5004.9999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请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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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比例的测算基数为三亚荣盛业基金减持期间公司总股本 126,431,804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股东三亚荣盛业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三亚荣盛业基金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股东三亚荣盛业基金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

(五)股东三亚荣盛业基金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三亚荣盛业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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