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特偶(30131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总经理桑泽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总经理桑泽林先生计划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7,500股,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25%。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总经理桑泽林先生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注:以上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2、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以85,028,000股计算得出;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以123,361,298股计算得出,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的相关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行为。 3、该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桑泽林先生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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