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00273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韬股份”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雄韬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向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745,60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24元,共募集资金651,999,853.4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9,620,850.64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004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亦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24年6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在使用期间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需求的情况下可提前归还,同时在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合理性及必要性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提升公司发展速度,同时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按现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3.0%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1,20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若相关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期限届满之前及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陆勇威 李辉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