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开元(300338):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回复

时间:2025年06月07日 17:14:07 中财网

原标题:*ST开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38 证券简称:*ST开元 公告编号:2025-042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教育”“上市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并于 2025年 5月 6日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5】第 24号),公司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解释和回复,具体内容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的词语或简称与《2024年年度报告》“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本说明中部分合计数与各项目相加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这些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本报告中涉及货币金额的单位,如无特别指明,均为人民币万元。

问题一:
1.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1.71亿元,同比减少 49.98%。其中,学历中介业务实现收入 0.17亿元,同比增长 6.99%,发生成本 0.1亿元,同比增长 43.15%;教育培训业务实现收入 1.17亿元,同比减少 52.85%;图书销售业务实现收入 0.13亿元,同比增长 6.86%,发生成本 0.13亿元,同比增长21.15%;加盟业务实现收入 0.18亿元,同比减少 63.37%。

(1)请对比近两年学历中介业务学员数量、师资配备、学历类型、服务期限、定价、回款期,量化分析该项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的原因,并结合协议约定说明是否存在退费风险,如是,请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方式。

(2)请结合学历中介业务成本构成,量化分析营业成本涨幅明显高于营业收入涨幅的原因及合理性。

限、定价、回款期,量化分析该项业务收入同比大幅下滑的原因,并结合协议约定说明是否存在退费风险,如是,请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方式。

(4)请对比近两年加盟校区与你公司结算政策、你公司对加盟校区收入确认政策、加盟校区数量、各校区回款情况、师资配备、学员数量、人均单价等,量化分析该项业务收入同比大幅下滑的原因。

(5)请列示报告期收入贡献前十大加盟校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校区法定代表人、校区师资配备及同比变动、学员数量及同比变动、校区回款总额及同比变动、收入确认总额及同比变动。

(6)请结合图书销售业务开展模式,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主要供应商、采购成本、交货方式、付款时间、图书存放地点,销售主要客户、销售收入、交货方式、收款时间,你公司在图书销售中承担的主要角色,说明该项业务毛利较低的原因,你公司对该项业务收入的确认方法是否准确。

(7)请年审会计师区分不同业务类型说明针对相关收入真实性内部控制所实施的审计程序,涉及抽样的,说明抽样标准、抽样数量及金额占比、抽样结果,并对相关内控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8)请年审会计师区分不同业务类型说明实施函证的具体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函证抽样标准、函证数量及金额占比、函证结果,是否存在回函不符情况、执行的替代性程序。

(9)请报备年审会计师现场走访校区的相关底稿。

【回复】
(1)请对比近两年学历中介业务学员数量、师资配备、学历类型、服务期限、定价、回款期,量化分析该项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的原因,并结合协议约定说明是否存在退费风险,如是,请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方式。

1、学员数量、师资配备、学历类型、定价及同比变动
按学历中介业务具体类型划分,公司最近两年学历中介业务的学员数量、师资配备、学历类型、定价情况如下表:

2024年 2023年  
自考成考网教自考成考网教自考
2,8181,4893,2651,758-447
4,622.234,633.035,409.777,545.13-787.54
1,302.54689.861,766.291,326.43-463.75
2024年 2023年  
自考成考网教自考成考网教自考
28219419
如上表所示,学历中介业务中自考业务和成考网教业务 2024年学员数量、平均单价和成交金额,较 2023年度有所下降。学历中介业务师资配备较 2023年度有所上升,主要系彼时公司尝试进一步拓展学历中介业务、提升整体盈利能力,调拨部分原教育培训师资至学历中介业务。

报告期内,商机转化率出现一定程度下滑,即为获得相同成交量下公司需承担更高的商机投放成本。同时,公司 2024年内现金流较为紧张,难以进一步增加推广投入,总体致使成交量面临一定下行压力。

2、学历中介业务的服务期限、回款期说明
成考、网教类学历中介业务服务期限根据合作学历项目,①非国家开放大学高升专/专升本产品,一般为 2.5年学制或 3学年制;①国家开放大学为 2.5年学制。回款期一般在学制内分 2至 3年按进度收款。

自考类学历中介业务服务期限根据报考层次,①单层次报考(单报专科/单报本科),3年学习周期。①连读层次报考(专本连读/双专业连读),5年学习周期。回款均为报名当期一次性收齐。

3、学历中介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的原因
2023年至 2024年公司学历中介业务主要包含自考业务和成考、网教业务。

学历中介业务收入增长主要受自考业务影响。2024年度学历中介业务当期实际成交金额同比均有所下降。然而,由于学历中介业务的收入确认具有延后性,因此部分 2023年度及以前成交的学历业务于 2024年才确认收入,导致 2024年的收入有所增加。同时,按照退费规则,实际退费可能会涉及对一部分已确认的收入进行冲减,如自考业务,是按服务期均摊确认收入的,如果退费申请涉及前期已确认的部分收入,则退费通过后要做相应的冲减。另外,公司会根据相应业务过去 3年的平均退费率计提当期的预计退费,从而影响当期的收入确认金额。

4、学历中介业务收入确认方式及退费风险
公司的学历中介业务在收款时同步确认合同负债,后续以学员参加成人高考确认录取时开始确认收入/在学员学习有效期内按月均摊结转确认收入,公司在确认学历中介业务收入时,同时考虑学员可能存在退费风险,结合学历中介业务的退费率进行收入确认。

由于学历业务实行预收款,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前申请的退费,公司扣除相关费用后无需调整收入。如果交付服务已经开始,则公司按已履行的服务确认收入,如退费涉及已确认的收入则会相应冲减已确认部分收入,对未履行服务部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还给学员。

(2)请结合学历中介业务成本构成,量化分析营业成本涨幅明显高于营业收入涨幅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的学历中介业务成本同比增长 43.15%,主要系公司的师资配备及场地成本有一定幅度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额
19.332.6616.67
476.70552.72-76.02
471.19120.31350.88
967.22675.69291.53
2024年公司规划进一步扩大学历中介业务规模,公司部分教育培训业务师资调整增加到学历中介业务中,优化师资配置。随着师资服务人员的调整,故学历中介产品的师资成本及办公场地成本有所增长。但是,报告期内新增的学历中介业务回款和收入未达到预期规模水平,最终造成了营业成本涨幅明显高于营业收入的涨幅。

(3)请对比近两年教育培训业务学员数量、师资配备、课程类型、服务期限、定价、回款期,量化分析该项业务收入同比大幅下滑的原因,并结合协议约定说明是否存在退费风险,如是,请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方式。


1、教育培训业务学员数量、师资配备、课程类型、定价及同比变动
2024年度   2023年度      
学员数量师资配备均价(元)收入(万元)学员数量师资配备均价(元)收入(万元)学员数 量师资配备均价
541,477143196.4311,666.27623,235145175.5624,743.30-13.12%-1.38%11.89%
教育培训业务主要由线上课程和线下课程构成,其中线上课程以中大英才为主,线下课程主要是恒企教育改制前形成的自营线下
业务留存。





由于 2022年实施改制,部分自营线下业务学员尚未交付完毕,按公司与加盟商校区签订的《委托培训协议》约定,该部分线下业务学员委托加盟校区交付,以合同负债的形式逐步结转为教学培训业务的线下课程收入,同时公司结算支付给加盟校区交付费用。2023年度确认了 1.19亿元的线下课程业务收入(主要包含 2021年-2022年间报读课程陆续交付所确认的收入,如会计中级课程等),2024年度确认线下课程业务收入 18.30万元(含同时确认退费 224.54万元),最终 2024年综合确认线下课程收入为-206.24万元。

中大英才的线上培训业务收入同比变化不大。上海恒企一直以线下业务为主,线上业务为辅,其 2023年及 2024年主要为对前期线上业务的合同负债逐步结转收入,因此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2、教育培训业务的服务期限及回款期
近两年教育培训业务的服务期限、回款期的政策维持不变,具体如下表所示:
类型主要课程服务期
直播/录播班(1)会计初级课程 12个月内;
 (2)会计中级课程 24个月内;
 (3)税务师课程 36个月内;
 (4)实操类课程 3个至 6个月内;
线下课程(1)管理会计,实操类课程,会计初、中 级单科课程 6个月内;
 (2)会计初级课程 12个月内;
 (3)会计中级课程 24个月内;
普通班/重学班/退费班(1)普通班 12个月内;
 (2)重学班 24个月内;
 (3)退费班 3个月内;
注:表中主要课程服务期为课程产品的正常服务期。其中,线下课程为学员到校区网点接受面授教学服务,如出现个人重大变故学员可以合理向公司申请休学,按照协商约定在后续复学。或者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校区网点被迫暂停营业,将会统一延长学员面授教学服务期限。

综上所述,教育培训业务收入同比大幅下滑的原因主要是上海恒企线下课程合同负债收入基本在 2023年结转完毕,从而导致线下课程收入减少。

3、结合协议约定说明是否存在退费风险,如是,请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方式 对线下课程,一般情况下报名后不予退款,特殊情况下(如重大疾病、家庭变故)可申请部分退款。退款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扣除已上课时费等费用。

对线上课程,除退费班型需满足严格条件才能退费外,其他班型开通后原则上均不支持退费。退费时,仅退剩余未通过科目的部分费用,并扣除教材费等。

结合上述相关合同约定条款,随着历史学员的交付服务开展,不排除后续存在学员退费的风险。

公司的教育培训业务在收款时同步确认合同负债,后续以课程交付/课时进度分期确认收入,一般情况下,如中途发生退费,公司将根据退费金额调减剩余合同负债。扣除退费后仍有剩余合同负债的,则继续按照收入确认方式确认收入。

如果交付服务已经开始,则公司按已履行的服务确认收入,如退费涉及已确认的收入则会相应冲减已确认部分收入,对未履行服务部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还给学员。公司在确认教育培训业务收入时,同时考虑学员可能存在退费风险,结合教育培训业务的退费率进行教育培训收入的确认。公司根据教育培训业务近期的平均退费率对当年进行期后退费预计。

因此,2023年度及 2024年度,公司教育培训业务收入已充分考虑了退费对收入的影响。

(4)请对比近两年加盟校区与你公司结算政策、你公司对加盟校区收入确认政策、加盟校区数量、各校区回款情况、师资配备、学员数量、人均单价等,量化分析该项业务收入同比大幅下滑的原因。

1、近两年加盟校区与公司结算政策、公司对加盟校区收入确认政策
主体项目
上海恒企线上课程、双师课 程
  
 线下面授课程、线 上录播课程
  
 学历中介产品
注:公司与加盟校区的结算两年来均以当月校区净回款为依据结算并收取对应课程的培训分成。净回款指所有回款减去代收代扣款,代收代扣款是指甲方代为支付给第三方的所有费用(如大学、其他机构的分成)。

2、加盟校区数量、校区回款情况、学员数量、人均单价及同比变动 公司 2024年度加盟业务在加盟校区数量,回款金额,学员数量和单价等方面出现一定程度下降,主要原因是 2024年度公司因资金紧张,多项经营管理业也难以维持推广等费用高额投入,直接导致加盟业务因商机量不足而影响成交。

此外,加盟商校区需自负盈亏,为了维持线下经营业务,各项成本费用较高对其造成不小的影响,加盟商纷纷对部分经营不善,难以为继的分校区进行合并,关闭,致使分校区数量每个季度都在下降,进一步影响校区的成交回款。因此,2024年度加盟业务收入同比大幅下滑。

(5)请列示报告期收入贡献前十大加盟校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校区法定代表人、校区师资配备及同比变动、学员数量及同
比变动、校区回款总额及同比变动、收入确认总额及同比变动。

1、报告期收入贡献前十大加盟校区基本信息如下表

法定 代表人2024年度  2023年度    
 学员 数量 (个)回款 总额 (万元)收入 确认总额 (万元)学员 数量 (个)回款 总额 (万元)收入 确认总额 (万元)学员 数量 (个)回款 总额 (万元)
法人 13,7231,059.63224.486,1272,698.26431.99-2,404.00-1,638.63
法人 23,0521,094.17219.686,4332,594.13449.8-3,381.00-1,499.96
法人 31,940580.19104.652,3911,273.26147.32-451.00-693.07
法人 4849269.6756.79---  
法人 51,197326.5550.731,847621.5880.85-650.00-295.03
法人 6505182.349.963,3631,049.82206-2,858.00-867.52
法人 7802212.5648.771,781705.43114.25-979.00-492.87
法人 8970226.6644.831,226396.2963.94-256.00-169.63
法人 9688200.944.361,952911.68132.73-1,264.00-710.78
法人 10489119.2938.841,5631,050.58154.22-1,074.00-931.29
14,2154,271.92883.0926,68311,301.031,781.1-12,468-7,029.11 
如上表所示,2024年学员数量、回款总额、收入确认总额相比 2023年出现一定下降。

(6)请结合图书销售业务开展模式,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主要供应商、采购成本、交货方式、付款时间、图书存放地点,销售主要客户、销售收入、交货方式、收款时间,你公司在图书销售中承担的主要角色,说明该项业务毛利较低的原因,你公司对该项业务收入的确认方法是否准确。

1、图书销售业务开展模式
公司图书销售业务采购开展情况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采购主要供应商采购金额类型交货方式付款时间图书存放地 点
供应商 1409.31教材、教辅汽运先付款后发货天津市仓库
供应商 2325.84教材、教辅汽运、快递 和邮局快包10 收到发票后 个工作日 内同上
供应商 3259.57教材、教辅汽运和邮局 快包10 收到发票后 个工作日 内同上
供应商 4120.32教材、教辅公路运输按月对账,本月结束后 第 3个月进行结算同上
供应商 5114.3印刷品汽运30 签收全部货物之日起 日内同上
供应商 680.41教材、教辅汽运签收全部货物后付款同上
供应商 765.05教材、教辅汽运先付款后发货同上
供应商 854.05教材汽运和邮局 快包10 收到发票后 个工作日 内同上
供应商 946.23印刷品汽运30 签收全部货物之日起 日内同上
供应商 1032.92教材、教辅公路运输先付款后发货同上
供应商 1112.7自研图书需发货到其 他地点的, 按照采购方 指示以物流 或快递到付 方式进行发 货预付 95%,剩下 5%按 季度结算供应商的仓 库
     教学管理部
供应商     
供应商     
     教学管理部
需发货到其
他地点的,
按照采购方
85% 15%
预付 ,剩下 印 供应商的仓
供应商 12 1.97 自研图书 指示以物流
刷后付款 库
或快递到付
方式进行发


13 供应商0.9教辅物流先付款后发货教学管理部
合计1523.57    
图书销售业务涵盖零售与批销两个方面。

1)图书零售业务的主要客户群体为个人消费者。图书销售平台有天猫、京东、拼多多等互联网店铺。销售收入的确认遵循以下原则:当订单在客户确认收货后或达到各销售平台的结算账期后,根据实际到账金额确认收入。

2)图书批销业务收入确认遵循的原则是:在图书发出并收到结算明细的当月确认收入。

2、2024年度图书业务毛利率变动因素分析及说明
销售开展图书业务主要是以外购和委托印刷自研图书相结合的方式取得图书库存商品,入库公司承租的专用库房,公司库管负责保管并通过汽运、快递和邮局快包等方式进行销售。公司在图书销售活动中是履行销售合同履约义务的主要责任人并非代理人,公司租赁有仓库进行图书收发存货,在图书商品出售前公司取得了对图书的控制权,在货物交付后公司对商品的质量等负有售后责任,公司在出版社要求的最低限价之上有自主定价权利,故适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公司图书业务以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为主营产品,销售渠道包含常规零售与课程配套销售两种模式。本年度毛利率同比下降主要受以下经营性因素影响: 1)在仓储基地整体搬迁作业过程中,于清点环节发现零售渠道退货商品存在显著破损情况,因此决定以低价进行处理。

2)公司部分课程类产品相关教材为配套教材,相应毛利率较低。

(7)请年审会计师区分不同业务类型说明针对相关收入真实性内部控制所实施的审计程序,涉及抽样的,说明抽样标准、抽样数量及金额占比、抽样结果,并对相关内控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年审会计师回复】
公司主营收入来源两大板块恒企教育和中大英才,现就两个板块分别进行阐述:
1、恒企教育的收入主要包括教育培训收入、学历中介收入、加盟收入及其他收入。针对收入真实性内部控制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
(一)了解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识别关键控制环节
了解与恒企教育收入相关的业务流程及主要控制活动,会计师询问了收入确认政策、与管理层及业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流程以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如:①学员接受及授课管理:包括接受学员订单、收款、排课、考勤等主要环节;②收入及收款管理:包括收款、开票、销售记录、贷款办理和退款及收入等关键控制环节。询问财务人员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和方法,以及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根据访谈程序了解到的恒企教育有关内部控制设计情况,会计师认为其内部控制设计合理。会计师执行了穿行测试程序,测试结果显示恒企教育内部控制得到执行。

(二)观察业务流程、测试评估有效性
会计师审查了销售系统,观察包括接受学员订单、收款、排课、考勤、开票、销售记录等关键控制环节。并对恒企营销系统进行了专门的 IT审计,以判断其运行是否稳定、可靠和有效,经专门测试,可确定收入业务端数据经复算后与财务账面数据基本一致,对相应的关键运营数据分析及多种维度分析核查,能够合理保证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系统可信赖。

(三)抽取样本进行测试,实施穿行测试和运行有效性测试
根据内控系统的评估结果,会计师对内部控制执行了内部控制测试,抽查恒企教育与学员签订的协议、收款收据、刷卡记录、银行转账记录并与业务系统核对。

抽样标准、抽样数量及金额占比、抽样结果如下:
(1) 教育培训收入
恒企教育的教育培训收入主要为会计实操课程培训收入。报告期确认收入1498.36万元,占全年收入比重为 29.03%,学员总体样本量约 2.14万个,在了解教育培训相关的流程以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有效的前提下,抽取 10个学员样本,里面分别包括了学员报名、收款和记录学员进度、对账 4个节点的样本,共 40个样本量,抽取的样本报告期内确认的收入为 1.54万元,数量占比 0.01%,金额占比 0.10%。

(2) 学历中介收入
恒企教育的学历中介项目主要为高升专/专升本、成人学历教育咨询与代理等。报告期确认收入 1542.14万元,占全年收入比重为 29.88%。

学员总体样本量约 0.83万个,在了解学历中介相关的流程以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有效的前提下,抽取 10个学员样本,里面分别包括了学员报名、收款、录取情况和对账 4个节点的样本,共 40个样本量,抽取的样本报告期内确认的收入为 2.4万元,数量占比 0.12%,金额占比 0.16%。

(3) 加盟收入
恒企教育加盟收入业务内容主要为财务培训与学历教育等。报告期确认收入1774.18万元,占全年收入比重为 34.37%,学员总体样本量约 8.20万个,在了解加盟业务相关的流程以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有效的前提下,抽取 10个学员样本,里面分别包括了学员报名、收款和记录学员进度、对账 4个节点的样本,共 40个样本量,抽取的样本报告期内确认的收入为 0.16万元,数量占比 0.01%,金额占比 0.01%。

我们认为,经对上述样本进行穿行测试和运行有效性测试,未识别出明显缺陷,内部控制有效。

2、中大英才(北京)网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类型主要包括课程销售与图书销售两个业务板块。针对收入真实性内部控制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 (一)了解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识别关键控制环节
审计组询问了收入确认政策、流程以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并取得相关文件,确定与收入真实性、完整性相关的关键控制环节;与管理层及业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销售计划管理、客户开发管理、客户下单方式等情况;询问财务人员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和方法,以及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二)观察业务流程、测试评估有效性
审计组审查了销售系统包括被审计单位自行研发的用于课程销售的“中大课程管理后台”以及图书销售的“天猫”、“抖音”等第三方销售平台商城、“支付宝”、“财付通”等收款平台,观察销售和收款的业务流程,了解实际操作过程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观察收款环节,款项是否及时收取,是否有专人负责核对收款金额和客户信息等。并对“中大课程管理后台”系统进行了专门的 IT审计,以判断其运行是否稳定、可靠和有效,经专门测试,可确定收入业务端数据经复算后与财务账面数据基本一致,对相应的关键运营数据分析及多种维度分析核查,能够合理保证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系统可信赖。

(三)抽取样本进行测试,实施穿行测试和运行有效性测试
根据内控系统的评估结果,选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测试,以验证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针对“销售与收款循环”进行的穿行测试,包括销售、销售退回等业务类型,在随机抽取样本的基础上,对每一个样本进行穿行测试,即按照业务流程,从订单的生成到收入的确认和收款,检查每一个环节的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抽样标准、抽样数量及金额占比、抽样结果如下:
(1)课程销售类收入
中大英才(北京)网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部收入主要由“线上视频服务费收入”和“技术服务费收入”构成,其中“线上视频服务费收入”占全年收入比重为 47.99%,“技术服务费收入”占全年收入比重为 41.23%。其中“技术服务费收入”为与子公司湖南准题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形成的交易,不纳入样本范畴。

被审计单位是以“月”为单位确认课程销售类收入,故运行有效性抽样整体为 12个,本年度内控测试采用随机年中及年末 12月抽样的方法,中大英才(北京)网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部抽取了 3个月的收入进行测试,数量占比 25%,金额占比 18.72%。

子公司湖南准题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收入主要由“线上视频服务费收入”构成,其占全年收入比重为 93.80%,同样以“月”为单位确认课程销售类收入,故运行有效性抽样整体为 12个,本年度内控测试采用随机年中及年末 12月抽样的方法,抽取 2个月的收入进行测试,数量占比 16.67%,金额占比 24.02%。

(2)图书销售类收入
中大英才(北京)网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中大宏图图书分公司为图书销售类收入的核算主体,公司在图书销售活动中是履行销售合同履约义务的主要责任人并非代理人,公司租赁有仓库进行图书收发存货,在图书商品出售前公司取得了对图书的控制权,在货物交付后公司对商品的质量等负有售后责任,公司在出版社要求的最低限价之上有自主定价权利,故适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以“月”为单位确认图书销售类收入,故运行有效性抽样整体为 12个,本年度内控测试采用大额加随机的抽样方法,抽取 4个月的收入进行测试,数量占比 33.33%,金额占比 43.56%。

内部控制样本量的选取,公司按月确认收入,属于人工控制,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相关规定,人工控制最低样本规模如下:
控制运行频率控制运行总次数测试的最小样本规模区间
每年 1次11
每季 1次42
每月 1次122-5
每周 1次525-15
每天 1次25020-40
每天多次大于 25025-60
我们抽取的样本量综合考虑了控制运行频率要求的最低样本量以及收入金额占比比重确定样本量,我们认为我们抽取的样本量能够代表样本总体,样本总体可以信任。

我们认为,经对上述样本进行穿行测试和运行有效性测试,未识别出明显缺陷,内部控制有效。

(8)请年审会计师区分不同业务类型说明实施函证的具体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函证抽样标准、函证数量及金额占比、函证结果,是否存在回函不符情况、执行的替代性程序。

【年审会计师回复】
各类型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营业收入占比(%)
教育培训业务119,875,122.4370.19
学历中介业务15,498,195.689.08
加盟业务17,741,789.2710.39
其他17,660,911.2410.34
合 计170,776,018.62100.00
1、教育培训业务
教育培训收入来源主要为零散自然人客户,基于此特点,除了对公客户执行函证程序外,自然客户未实施函证程序,会计师执行以下审计程序: a.利用 IT审计专家工作,对公司系统环境进行测试,对系统导出数据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验证。根据 IT审计专家测试结果,整体 IT一般性控制的结果有效,未发现后台数据修改痕迹,IT审计专家现场查看了系统管理员导出数据的数据库执行语句,并现场导出相关数据,经核对,系统导出数据与提交给财务部确认收入的数据一致,系统导出的数据完整、真实;同时,IT审计专家根据合同约定的计算逻辑对系统数据测算结果进行验证,细节测试结果未发现差异情况,数据准确性可以信任。

b.业财核对,针对恒企教育,取得了业务系统导出的底层数据,根据学员报名课程价格/报读班型标准课次*学员有效计费课次等测算分摊的有效计费金额,并结合实际退费、扣除相应退款手续费等,将合计金额与当期账面合同负债借方含税金额进行匹配,核对结果基本一致,未见重大异常。

针对中大英才:取得了业务平台系统导出的底层订单数据,按月分摊汇总形成班型分摊表,将摊销结果汇总金额与账面金额进行勾稽核对,核对结果基本一致,未见重大异常。

c.实施抽样电话访谈
会计师从业务系统中导出所有的学员信息清单,根据重要性水平、保证系数等样本量相关指标,定义总体和抽样单元,计算样本量,合计抽取 857个样本对学员进行访谈,核查报名信息、报名协议及付款单据,与业务系统信息及账面信息核对,并检查相应的学习记录,抽样方法为选取每月订单金额 6000元以上,且实收金额大于 1000元的订单,选择的样本中存在学员交钱未上课的情形,经与学员电话核实订单真实,针对这种情形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确认收入无异常,样本金额为 622.32万元,占比教育培训收入 5.19%,对比 23年的电话抽样比例2.35%,本年电话核查抽样比例不低于往年,经与学员电话核实相关订单信息与账面记录情况相符。对于订单金额 6000元以下的订单,我们进一步获取了第三方平台收款记录、合同协议、以及企业后台系统的上课记录等核实收入的真实性,经核查未见异常,收入真实性可以确认。

对于对公大客户,对公大客户收入占本期教育培训收入的 2.25%,采取函证的方式进行函证,对公大客户发函金额 2,317,537.04元,回函金额 524,271.85元,回函比例 22.62%。未存在回函不符情况。未回函的已执行替代测试,获取销售合同、发票、收款回单及期后回款回单、本期发生的财务凭证等材料,根据公司的销售确认政策复核收入确认的准确性,经实施替代程序,未见异常、发生额可以确认。

2、学历中介收入
学历中介收入来源主要为零散自然人客户,基于此特点未实施函证程序,会计师执行以下审计程序:
(1)利用 IT审计专家工作,对公司系统环境进行测试,对系统导出数据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验证。根据 IT审计专家测试结果,整体 IT一般性控制的结果有效,未发现后台数据修改痕迹,IT审计专家现场查看了系统管理员导出数据的数据库执行语句,并现场导出相关数据,经核对,系统导出数据与提交给财务部确认收入的数据一致,系统导出的数据完整、真实;同时 IT审计专家根据合同约定的计算逻辑对系统数据测算结果进行验证,细节测试结果未发现差异情况,数据准确性可以信任;
(2)获取学历助考合作院校清单、当期合作院校合同,确认供应商完整性,经比对,清单与合同供应商均能匹配,未见例外情况;
(3)学历中介业务台账核对测算。会计师取得了系统导出的 2022年学历中介业务台账,与账面数据进行勾稽核对。其中累计应收费用为学员报名协议约定的金额,如确认开课则转为合同负债,会计师将本期新增的开课金额与账面合同负债借方含税金额进行匹配;将录取状态的学员金额扣除与合作院校签订的协议中约定的学费金额,二者差额扣除相应税费后与账面确认的学历中介业务收入进行核对,核对结果一致,未见重大异常;
(4)选取样本进行细节测试,选取样本方式:采用分层抽样。分层:按金额分为小于 1万元、大于等于 1万元分层。1万元以上的全抽,其余随机抽样。

学历中介收入本年确认 1万元以上收入样本 161个,1万元以下抽取 25个。核查学员报名协议及付款单据,与业务系统信息及账面进行核对等,样本收入1926621.27元,金额占比 12.43%。

3、加盟收入
对于加盟收入实施了函证程序,函证内容包括期末余额、报告期内返佣收入分成等,本期加盟收入为 1774.18万元(含本期已出表的上海天琥加盟收入 348.71万元,已抽取 25个加盟校区进行收入的细节测试,检查相关合同协议、审批流程等,收入抽查金额为 231万元,占比 66.24%),函证金额为 1220.39万元,占比 68.79%(如剔除上海天琥加盟收入,则函证金额占比 85.61%,发函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持平),已回函金额为 796.67万元,未回函金额 423.72万元,未存在回函不符情况。

个人加盟商与公司加盟商合作模式一致,一般加盟商合作开始会以个人名义签署合作协议,后开立公司单位,再与恒企公司进行变更合作关系。其中,高晶加盟商合作区域在湖北武汉,李博超加盟商合作区域在广东清远。

未回函的已执行替代测试,从业务系统导出学员订单,与财务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已通过检查相关学员的订单、收款记录、合同协议及审批流程等,经实施替代程序,未见异常,发生额可以确认。

4、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主要为图书销售收入,本期图书产品销售收入 1,316.25万元,图书产品销售收入客户来源为对公大客户及零散自然人客户,销售模式分别为批销模式、电商零售模式。其中对公大客户采取函证的方式发函,发函金额为 65.88万元,回函金额 65.88万元,回函比例 100%。各客户类型收入占比如下表:
类型收入金额占比(%)发函金额
线上零售自然人12,477,951.4194.80 
对公684,577.655.20658,797.65
针对未函证的线上零售自然人客户,该客户群体通过电商模式进行销售,我们确认了线上平台有 8个店铺,为天猫图书旗舰店、京东图书店、天猫旗舰店、京东教育旗舰店、拼多多宏图图书专营店、拼多多图书店、微信、抖音,因自然人在这些平台店铺下单,我们获取这 8个店铺销售图书订单情况表与账面进行勾稽,核对订单合计金额与账面收入确认金额基本一致;另行抽查图书物流信息、平台客户验收截图等资料,2024年订单总量共 127811笔,按照订单金额分层抽取样本,抽取样本量 410笔,金额 113,516.66元,占线上零售自然人收入的 0.91%,抽样样本未见异常,结合内控测试及 IT测试(如订单与资金流水比对),我们认为样本总体可以信任。综上,我们认为收入真实性可以确认。

(9)请报备年审会计师现场走访校区的相关底稿。

【年审会计师回复】
公司加盟商共 158个,本期确认收入 1774.18万元,选取了 11个加盟商进行走访,收入占比 41.65%。走访加盟商清单如下:

公司名称本年收入往来余额
加盟商 1286,022.291,004,403.07
加盟商 2103,909.891,908,858.13
加盟商 3447,577.591,954,740.72
加盟商 46,337.16775,374.43
加盟商 5486,929.422,931,437.46
加盟商 62,193,518.1611,386,916.46
7 加盟商498,822.2713,836,200.44
8 加盟商24,524.88541,653.43
加盟商 92,241,377.2912,505,905.50
加盟商 1055,797.711,320,935.83
加盟商 111,044,894.092,544,834.55
针对加盟校区走访工作,我们主要执行了如下审计工作:
1、了解加盟商基本情况和近几年经营情况,与恒企公司之间的关系; 2、了解加盟商与恒企公司约定的加盟分成机制以及实际执行情况; 3、了解校区资产是如何管理的(权属为恒企的资产以及校区自己的资产),对所属于恒企公司的资产进行实物盘点,并进行实地拍照;
4、了解加盟与恒企公司日常对账及差异处理;
5、了解加盟校区关闭注销审批流程,并检查部分关闭校区的流程留痕 6、现场访谈及函证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走访校区的相关底稿详见报备的附件底稿。

问题二:
2.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0.42亿元,已单项计提 0.12亿元坏账准备,其中本期新增单项计提 0.1亿元,已组合计提 0.02亿元坏账准备。

(1)请逐项列示按单项计提坏账且账面余额大于 30万元的应收账款基本信息,包括欠款方名称、前期相关收入及应收账款形成过程,合同约定的回款条件及期限,实际回款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选择单项计提坏账的评估过程,在此基础上说明该类应收账款形成是否基于真实业务活动。请年审会计师说明核实该类应收账款真实性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列示学历中介业务、教育培训业务、加盟业务、图书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和坏账计提金额,对比合同约定的回款条件及期限,说明实际回款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否,请列示应收账款明细并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请逐项列示按单项计提坏账且账面余额大于 30万元的应收账款基本信息,包括欠款方名称、前期相关收入及应收账款形成过程,合同约定的回款条件及期限,实际回款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选择单项计提坏账的评估过程,在此基础上说明该类应收账款形成是否基于真实业务活动。请年审会计师说明核实该类应收账款真实性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并发表明确意见。

1、欠款方名称、前期相关收入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0.42亿元,主要由加盟往来款、应收货款图书款等构成。本期已单项计提 0.12亿元坏账准备,其中本期新增单项计提 0.1亿元,主要系基于加盟商往来款项预计难以收回的评估考虑所致。在单项计提的0.12亿元坏账准备中,账面余额大于 30万元的应收账款如下表:
单位:万元

名称账面余额
加盟商 1253.21
加盟商 2196.49
加盟商 3129.27
加盟商 4115.48
加盟商 5111.88
加盟商 667.97
加盟商 760.44
加盟商 851.50
加盟商 949.59
加盟商 1035.93
加盟商 1133.54
名称账面余额
合计1,105.29
注:第 1-10位为加盟商,第 11位为图书客户。

从上表可见,应收账款单项计提金额较大的欠款方主要系加盟商。

2、合同约定的回款条件及期限,实际回款情况,应收款形成过程
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的相关规定:公司代加盟商校区收取学员学费,公司与加盟合作客户以月度(30天)为单位进行对账和结算,并于次月 10日前核对上月结算单,于次月 15日前支付款项至加盟商指定的学费结算账户。即,公司先代收加盟商成交培训费,后按照结算规则扣留加盟商欠款后将剩余部分支付给加盟商。而需要扣留的款项包括长期应收款项(包括承接款等),其他应收款项(包括代垫款等),应收账款(主要是加盟分成款)。因此,当部分加盟商经营困难,回款减少,难以足额抵扣时便形成各项应收款项。上述前十位加盟商自改制后的回款情况如下:
表:2022-2024年主要欠款加盟商应收账款的形成
单位:万元

名称①代收②应付面授③应收承接款④应收代垫款 ⑦应收分成款 ?期末应收账 款余额
 学费交付款金额⑤金额⑥抵扣⑧金额⑨抵扣 
加盟商 11,153.67136.85926.49295.96295.96320.8568.07252.78
加盟商 2731.4673.47584.15220.78220.78198.29-198.29
加盟商 3614.1672.85558.54128.47128.47129.61-129.61
加盟商 4809.56256.06424.41608.4608.4148.2932.81115.48
加盟商 5689.6624.89306.73407.82407.82111.88-111.88
加盟商 6144.03114.76201.4157.3857.3867.97-67.97
加盟商 7196.8987.9214.1743.9543.9587.1226.6760.45
加盟商 8250.6119.56266.923.253.2551.76-51.76
加盟商 91,412.9232.21568.48668.05668.05256.15208.647.55
加盟商 10851.39122.22450.03346.23346.23213.34177.3535.99
合计6,854.35940.774,501.332,780.292,780.291,585.26513.501,071.76
注:期末应收账款余额?=⑧-(①+②-③-⑥)
改制以来,该部分加盟商共回款 6,854.38万元,公司按照加盟协议约定分别核算应收账款(分成款)、其他应收款(代垫款等)及长期应收款(承接款等)。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代收的加盟回款加上应结算给校区的费用等依次扣除应收的承接款、应收的代垫款、应收分成款和应收学历成本等。如果收回的款项不足以抵扣应收分成款形成应收账款余额。

3、选择单项计提坏账的评估过程
公司对加盟商校区和往来客户的经营进行密切关注,根据其回款情况,经营状态等进行评估,对应收款项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报告期末,公司对经营状态正常的加盟往来款项,按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对经营状态异常,且预计无法收回的客户款项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024年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坏账计提比例
253.21100%
196.49100%
129.27100%
111.88100%
67.97100%
60.44100%
51.50100%
49.59100%
35.93100%
12.91100%
2.21100%
10.92100%
5.86100%
1.92100%
115.48100%
26.66100%
12.77100%
33.54100%
1,178.53 
因此,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单项计提 1,178.53万元(单项计提坏账明细见上表),其中新增应收账款单项计提 1,144.99万元,主要系存在部分加盟商业务经营不理想,出现关闭、转让等不可持续经营的情况,根据历史经验,结合该部分坏账。

综上,公司基于真实业务活动形成应收账款。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
1、评估与应收账款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测试关键控制执行情况,如合同审批、账龄分析、坏账计提流程等;
2、检查学员报名协议、打款流水、特许经营协议、承接款分摊明细表、代垫费用的依据等。

3、检查每月对账情况。

4、检查期后是否收回款项。

二、核查结论
经上述程序核查,未发现公司非基于真实业务活动形成应收账款。

(2)请列示学历中介业务、教育培训业务、加盟业务、图书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和坏账计提金额,对比合同约定的回款条件及期限,说明实际回款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否,请列示应收账款明细并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1、各业务类型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和坏账计提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0.42亿元,不同业务类型款项的账龄分布及坏账计提情况如下表:
分类业务账龄分布表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 金额账龄分布    
 1年以内 (含 1 年)1至 2年2至 3年3年以上账龄组合
3,634.862,996.48535.7685.0017.6295.34
463.0748.52209.1442.07163.3670.16
31.899.2817.045.57-1.69
30.1126.982.900.090.151.02
4,159.943,081.25764.84132.74181.12168.21
2、各类型业务的回款条件及期限
加盟业务款项是公司根据加盟校区成交回款核算的应收分成款形成的。双方约定由公司代收成交回款,并逐项抵扣加盟商的往来款项。

图书业务款项是公司与图书销售代理商合作形成的,双方结算周期一般为 6个月或以上,以货到之日起计算。

学历中介业务款项是公司与学历供应商合作形成的,双方按照合作年级周期(一般是 1-5年)结合返佣时点进行结算。

教育培训业务款项主要是公司与第三方合作形成的,公司与第三方的账期一般为 1个月,特殊情况下会延长账期。

3、实际回款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从上述分类业务账龄分布表可见,学历中介业务和加盟业务的实际回款是符合合同约定的,但是加盟业务因加盟商经营困难,成交回款额下降,承接款和代垫费用较高等原因形成一定应收账款。公司已根据各加盟商的情况分别评估做出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处理。

教育培训和图书业务均与第三方合作,部分合作方出现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期结算款项。公司基于友好协商,长期合作的原则,适当延长账期。特别是图书业务的客户,截至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463.07万元,其中,账龄 1-2年和 3年以上的分别为 209.14万元和 163.36万元。主要是客户 A和客户 B的欠款,合计 336.59万元。上述客户是公司子公司图书业务的批销客户,具有长期合作的关系,交易金额较大,回款周期较长。这些客户自身经营状况较好,未出现需要单项计提坏账的迹象,故公司按账龄组合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会随时关注合作方信用状况,尽可能避免给公司造成坏账损失。

问题三:
3.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中应收暂付款及其他项目账面余额 0.64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 0.23亿元,主要为加盟校区改制承接款。

(1)请结合改制后加盟校区存续状态,师资配备、学员数量、净回款的变动趋势等,说明上述应收款项减值金额确定依据,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2)请列示前十大欠款校区基本信息,包括校区法定代表人、师资配备及同比变动情况、学员数量及同比变动情况、净回款规模及同比变动情况,改制合同约定的应回款总额及期限、实际回款金额及时间,在此基础上说明校区经营回款是否足以支付改制承接款,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回款的情形,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3)请年审会计师说明核实上述应收款项减值计提充分性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请结合改制后加盟校区存续状态,师资配备、学员数量、净回款的变动趋势等,说明上述应收款项减值金额确定依据,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于 2022年对原有自营校区进行改制,改为加盟校区。改制后,各加盟校区独立经营。公司主要负责提供培训产品研发,广告宣传、技术系统、教辅产品供销、线上教学等方面的协助支持。加盟校区负责招生营销、学员服务、线下教学等方面的自主经营活动。因此,加盟校区的师资等人员均由其自行招聘录用,公司总部作为协助支持的服务方,配置的授课师资主要为公司自营培训和加盟校区提供线上教学服务。

加盟校区历年存续等情况如下表:
2022年-2024年加盟校区经营情况变动表

2024年2023年
161237
7,677.3018,931.27
27,64654,215
3758
注:2022年 7月改制完成,2022年回款主要为当年 7-12月数据;
从上表可见,改制以来加盟校区数量、回款额、成交学员数呈现一定下降趋势,同时,公司出于降本需求,对总部师资服务配置也进行减编调整。

公司已对其他应收款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和单项计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坏账计提:对于正常在营,且日常培训业务正常开展的加盟校区按照其账龄计提坏账,对于关停,经营异常,业务交易停滞等加盟校区的款项公司对其独立评估,进行单项坏账计提。报告期末其他应收账款减值计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余额账龄分布    
 1年 以内1至 2年2至 3年3年 以上账龄组 合计提
6,416.733,567.731,227.88879.915.21259.97
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净值为 0.23亿元,主要包含应收学历返佣款、应收改制补偿款。其减值计提情况具体如下: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坏账计提账面净值
1,915.89-1,915.89
595.89206.49389.40
2,511.78206.492,305.29
应收学历返佣款由学历中介业务的返佣模式形成,收款期限系根据学员所报的学校及其学历项目的学制决定。每学年学生缴清学费,公司可向高校申请结算当年应分配的佣金,高校或其合作方收到公司的结算申请及佣金发票后,于合同约定时间内将返佣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鉴于本业务的合作方多为国内高校,各高校现在及未来均经营稳定,其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良好,违约的可能性较低,公司未对该项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一年内到期改制补偿款余额为 0.06亿元。公司校区改制发生于 2022年,改制款补偿款按约定分期收取,截至报告期末尚有未结算完毕的改制补偿款。因此,对仍存续校区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关停的或异常的校区按评估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共计提 0.02亿元。

综上所述,上述应收款项减值金额依据是明确的,减值计提是充分的。

(2)请列示前十大欠款校区基本信息,包括校区法定代表人、师资配备及同比变动情况、学员数量及同比变动情况、净回款规模及同比变动情况,改制合同约定的应回款总额及期限、实际回款金额及时间,在此基础上说明校区经营回款是否足以支付改制承接款,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回款的情形,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1、校区法定代表人、师资配备及同比变动情况、学员数量及同比变动情况、净回款规模及同比变动情况
其他应收款前十大欠款加盟商
2023年-2024年净回款、学员数量变动情况表

  2024年度

前十大欠款加 盟商法定代表 人回款总额(万 元)学员数量 (人)回款总额(万 元)
加盟商 1法人 11,059.6337232,698.26
加盟商 2法人 2182.305051,049.82
加盟商 3法人 31,094.1730522,594.13
加盟商 4法人 4212.56802705.43
加盟商 5法人 57.3811128.07
加盟商 6法人 6580.1919401,273.26
加盟商 7法人 7200.90688911.68
加盟商 8法人 81.2913138.18
加盟商 9法人 9111.85632449.70
加盟商 10法人 10398.561589619.02
3,848.831295510,567.55  
长期应收款前十大欠款加盟商
2023年-2024年净回款、学员数量变动情况表

前十大欠款加 盟商法定代表 人2024年度  
  回款总额(万 元)学员数量 (人)回款总额(万 元)
加盟商 1法人 11,094.1730522,594.13
加盟商 2法人 23.492446.08
加盟商 3法人 3200.90688911.68
加盟商 4法人 4398.561589619.02
加盟商 5法人 5326.551197621.58
加盟商 6法人 6226.66970396.29
加盟商 7法人 7580.1919401,273.26
加盟商 8法人 820.3410520.01
加盟商 9法人 930.28134-
加盟商 10法人 10142.84638322.61
3,023.97103376,804.67  
由上表可见,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中前十大欠款加盟商 2024年度回款金额和学员人数均有一定下降。主要是因为 2024年度部分加盟校区经营不善,对加盟校区的业务回款影响较大。(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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