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开元(300338):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回复
原标题:*ST开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回复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根据贵部于 2025年 5月 6日出具的《关于对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有关要求,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 “本所”)作为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教育”、“上市公司”或“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我们以对公司相关财务报表执行的审计工作为依据,对问询函中需要本所回复的相关问题履行了核查程序,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问题一: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1.71亿元,同比减少 49.98%。 其中,学历中介业务实现收入 0.17亿元,同比增长 6.99%,发生成本 0.1亿元,同比增长 43.15%;教育培训业务实现收入 1.17亿元,同比减少 52.85%;图书销售业务实现收入 0.13亿元,同比增长 6.86%,发生成本 0.13亿元,同比增长21.15%;加盟业务实现收入 0.18亿元,同比减少 63.37%。 (7)请年审会计师区分不同业务类型说明针对相关收入真实性内部控制所实施的审计程序,涉及抽样的,说明抽样标准、抽样数量及金额占比、抽样结果,并对相关内控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年审会计师回复】 公司主营收入来源两大板块恒企教育和中大英才,现就两个板块分别进行阐述: 1、恒企教育的收入主要包括教育培训收入、学历中介收入、加盟收入及其他收入。针对收入真实性内部控制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 (一)了解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识别关键控制环节 了解与恒企教育收入相关的业务流程及主要控制活动,会计师询问了收入确认政策、与管理层及业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流程以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如:①学员接受及授课管理:包括接受学员订单、收款、排课、考勤等主要环节;②收入及收款管理:包括收款、开票、销售记录、贷款办理和退款及收入等关键控制环节。询问财务人员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和方法,以及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根据访谈程序了解到的恒企教育有关内部控制设计情况,会计师认为其内部控制设计合理。会计师执行了穿行测试程序,测试结果显示恒企教育内部控制得到执行。 (二)观察业务流程、测试评估有效性 会计师审查了销售系统,观察包括接受学员订单、收款、排课、考勤、开票、销售记录等关键控制环节。并对恒企营销系统进行了专门的 IT审计,以判断其运行是否稳定、可靠和有效,经专门测试,可确定收入业务端数据经复算后与财务账面数据基本一致,对相应的关键运营数据分析及多种维度分析核查,能够合理保证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系统可信赖。 (三)抽取样本进行测试,实施穿行测试和运行有效性测试 根据内控系统的评估结果,会计师对内部控制执行了内部控制测试,抽查恒企教育与学员签订的协议、收款收据、刷卡记录、银行转账记录并与业务系统核对。 抽样标准、抽样数量及金额占比、抽样结果如下: (1) 教育培训收入 恒企教育的教育培训收入主要为会计实操课程培训收入。报告期确认收入1498.36万元,占全年收入比重为 29.03%,学员总体样本量约 2.14万个,在了解教育培训相关的流程以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有效的前提下,抽取 10个学员样本,里面分别包括了学员报名、收款和记录学员进度、对账 4个节点的样本,共 40个样本量,抽取的样本报告期内确认的收入为 1.54万元,数量占比 0.01%,金额占比 0.10%。 (2) 学历中介收入 恒企教育的学历中介项目主要为高升专/专升本、成人学历教育咨询与代理等。报告期确认收入 1542.14万元,占全年收入比重为 29.88%。 学员总体样本量约 0.83万个,在了解学历中介相关的流程以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有效的前提下,抽取 10个学员样本,里面分别包括了学员报名、收款、录取情况和对账 4个节点的样本,共 40个样本量,抽取的样本报告期内确认的收入为 2.4万元,数量占比 0.12%,金额占比 0.16%。 (3) 加盟收入 恒企教育加盟收入业务内容主要为财务培训与学历教育等。报告期确认收入1774.18万元,占全年收入比重为 34.37%,学员总体样本量约 8.20万个,在了解加盟业务相关的流程以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有效的前提下,抽取 10个学员样本,里面分别包括了学员报名、收款和记录学员进度、对账 4个节点的样本,共 40个样本量,抽取的样本报告期内确认的收入为 0.16万元,数量占比 0.01%,金额占比 0.01%。 我们认为,经对上述样本进行穿行测试和运行有效性测试,未识别出明显缺陷,内部控制有效。 2、中大英才(北京)网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类型主要包括课程销售与图书销售两个业务板块。针对收入真实性内部控制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 (一)了解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识别关键控制环节 审计组询问了收入确认政策、流程以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并取得相关文件,确定与收入真实性、完整性相关的关键控制环节;与管理层及业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销售计划管理、客户开发管理、客户下单方式等情况;询问财务人员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和方法,以及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二)观察业务流程、测试评估有效性 审计组审查了销售系统包括被审计单位自行研发的用于课程销售的“中大课程管理后台”以及图书销售的“天猫”、“抖音”等第三方销售平台商城、“支付宝”、“财付通”等收款平台,观察销售和收款的业务流程,了解实际操作过程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观察收款环节,款项是否及时收取,是否有专人负责核对收款金额和客户信息等。并对“中大课程管理后台”系统进行了专门的 IT审计,以判断其运行是否稳定、可靠和有效,经专门测试,可确定收入业务端数据经复算后与财务账面数据基本一致,对相应的关键运营数据分析及多种维度分析核查,能够合理保证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系统可信赖。 (三)抽取样本进行测试,实施穿行测试和运行有效性测试 根据内控系统的评估结果,选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测试,以验证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针对“销售与收款循环”进行的穿行测试,包括销售、销售退回等业务类型,在随机抽取样本的基础上,对每一个样本进行穿行测试,即按照业务流程,从订单的生成到收入的确认和收款,检查每一个环节的内部控制是否
我们认为,经对上述样本进行穿行测试和运行有效性测试,未识别出明显缺陷,内部控制有效。 (8)请年审会计师区分不同业务类型说明实施函证的具体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函证抽样标准、函证数量及金额占比、函证结果,是否存在回函不符情况、执行的替代性程序。 【年审会计师回复】 各类型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教育培训收入来源主要为零散自然人客户,基于此特点,除了对公客户执行函证程序外,自然客户未实施函证程序,会计师执行以下审计程序: a.利用 IT审计专家工作,对公司系统环境进行测试,对系统导出数据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验证。根据 IT审计专家测试结果,整体 IT一般性控制的结果有效,未发现后台数据修改痕迹,IT审计专家现场查看了系统管理员导出数据的数据库执行语句,并现场导出相关数据,经核对,系统导出数据与提交给财务部确认收入的数据一致,系统导出的数据完整、真实;同时,IT审计专家根据合同约定的计算逻辑对系统数据测算结果进行验证,细节测试结果未发现差异情况,数据准确性可以信任。 b.业财核对,针对恒企教育,取得了业务系统导出的底层数据,根据学员报名课程价格/报读班型标准课次*学员有效计费课次等测算分摊的有效计费金额,并结合实际退费、扣除相应退款手续费等,将合计金额与当期账面合同负债借方含税金额进行匹配,核对结果基本一致,未见重大异常。 针对中大英才:取得了业务平台系统导出的底层订单数据,按月分摊汇总形成班型分摊表,将摊销结果汇总金额与账面金额进行勾稽核对,核对结果基本一致,未见重大异常。 c.实施抽样电话访谈 会计师从业务系统中导出所有的学员信息清单,根据重要性水平、保证系数等样本量相关指标,定义总体和抽样单元,计算样本量,合计抽取 857个样本对学员进行访谈,核查报名信息、报名协议及付款单据,与业务系统信息及账面信息核对,并检查相应的学习记录,抽样方法为选取每月订单金额 6000元以上,且实收金额大于 1000元的订单,选择的样本中存在学员交钱未上课的情形,经与学员电话核实订单真实,针对这种情形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确认收入无异常,样本金额为 622.32万元,占比教育培训收入 5.19%,对比 23年的电话抽样比例2.35%,本年电话核查抽样比例不低于往年,经与学员电话核实相关订单信息与账面记录情况相符。对于订单金额 6000元以下的订单,我们进一步获取了第三方平台收款记录、合同协议、以及企业后台系统的上课记录等核实收入的真实性,经核查未见异常,收入真实性可以确认。 对于对公大客户,对公大客户收入占本期教育培训收入的 2.25%,采取函证的方式进行函证,对公大客户发函金额 2,317,537.04元,回函金额 524,271.85元,回函比例 22.62%。未存在回函不符情况。未回函的已执行替代测试,获取销售合同、发票、收款回单及期后回款回单、本期发生的财务凭证等材料,根据公司的销售确认政策复核收入确认的准确性,经实施替代程序,未见异常、发生额可以确认。 2、学历中介收入 学历中介收入来源主要为零散自然人客户,基于此特点未实施函证程序,会计师执行以下审计程序: (1)利用 IT审计专家工作,对公司系统环境进行测试,对系统导出数据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验证。根据 IT审计专家测试结果,整体 IT一般性控制的结果有效,未发现后台数据修改痕迹,IT审计专家现场查看了系统管理员导出数据的数据库执行语句,并现场导出相关数据,经核对,系统导出数据与提交给财务部确认收入的数据一致,系统导出的数据完整、真实;同时 IT审计专家根据合同约定的计算逻辑对系统数据测算结果进行验证,细节测试结果未发现差异情况,数据准确性可以信任; (2)获取学历助考合作院校清单、当期合作院校合同,确认供应商完整性,经比对,清单与合同供应商均能匹配,未见例外情况; (3)学历中介业务台账核对测算。会计师取得了系统导出的 2022年学历中介业务台账,与账面数据进行勾稽核对。其中累计应收费用为学员报名协议约定的金额,如确认开课则转为合同负债,会计师将本期新增的开课金额与账面合同负债借方含税金额进行匹配;将录取状态的学员金额扣除与合作院校签订的协议中约定的学费金额,二者差额扣除相应税费后与账面确认的学历中介业务收入进行核对,核对结果一致,未见重大异常; (4)选取样本进行细节测试,选取样本方式:采用分层抽样。分层:按金额分为小于 1万元、大于等于 1万元分层。1万元以上的全抽,其余随机抽样。 学历中介收入本年确认 1万元以上收入样本 161个,1万元以下抽取 25个。核查学员报名协议及付款单据,与业务系统信息及账面进行核对等,样本收入1926621.27元,金额占比 12.43%。 3、加盟收入 对于加盟收入实施了函证程序,函证内容包括期末余额、报告期内返佣收入分成等,本期加盟收入为 1774.18万元(含本期已出表的上海天琥加盟收入 348.71万元,已抽取 25个加盟校区进行收入的细节测试,检查相关合同协议、审批流程等,收入抽查金额为 231万元,占比 66.24%),函证金额为 1220.39万元,占比 68.79%(如剔除上海天琥加盟收入,则函证金额占比 85.61%,发函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持平),已回函金额为 796.67万元,未回函金额 423.72万元,未存在回函不符情况。 个人加盟商与公司加盟商合作模式一致,一般加盟商合作开始会以个人名义签署合作协议,后开立公司单位,再与恒企公司进行变更合作关系。其中,高晶加盟商合作区域在湖北武汉,李博超加盟商合作区域在广东清远。 未回函的已执行替代测试,从业务系统导出学员订单,与财务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已通过检查相关学员的订单、收款记录、合同协议及审批流程等,经实施
(9)请报备年审会计师现场走访校区的相关底稿。 【年审会计师回复】 公司加盟商共 158个,本期确认收入 1774.18万元,选取了 11个加盟商进行走访,收入占比 41.65%。走访加盟商清单如下:
1、了解加盟商基本情况和近几年经营情况,与恒企公司之间的关系; 2、了解加盟商与恒企公司约定的加盟分成机制以及实际执行情况; 3、了解校区资产是如何管理的(权属为恒企的资产以及校区自己的资产),对所属于恒企公司的资产进行实物盘点,并进行实地拍照; 4、了解加盟与恒企公司日常对账及差异处理; 5、了解加盟校区关闭注销审批流程,并检查部分关闭校区的流程留痕 6、现场访谈及函证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走访校区的相关底稿详见报备的附件底稿。 问题二: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0.42亿元,已单项计提 0.12亿元坏账准备,其中本期新增单项计提 0.1亿元,已组合计提 0.02亿元坏账准备。 (1)请逐项列示按单项计提坏账且账面余额大于 30万元的应收账款基本信息,包括欠款方名称、前期相关收入及应收账款形成过程,合同约定的回款条件及期限,实际回款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选择单项计提坏账的评估过程,在此基础上说明该类应收账款形成是否基于真实业务活动。请年审会计师说明核实该类应收账款真实性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欠款方名称、前期相关收入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0.42亿元,主要由加盟往来款、应收货款图书款等构成。本期已单项计提 0.12亿元坏账准备,其中本期新增单项计提 0.1亿元,主要系基于加盟商往来款项预计难以收回的评估考虑所致。在单项计提的0.12亿元坏账准备中,账面余额大于 30万元的应收账款如下表: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见,应收账款单项计提金额较大的欠款方主要系加盟商。 2、合同约定的回款条件及期限,实际回款情况,应收款形成过程 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的相关规定:公司代加盟商校区收取学员学费,公司与加盟合作客户以月度(30天)为单位进行对账和结算,并于次月 10日前核对上月结算单,于次月 15日前支付款项至加盟商指定的学费结算账户。即,公司先代收加盟商成交培训费,后按照结算规则扣留加盟商欠款后将剩余部分支付给加盟商。而需要扣留的款项包括长期应收款项(包括承接款等),其他应收款项(包括代垫款等),应收账款(主要是加盟分成款)。因此,当部分加盟商经营困难,回款减少,难以足额抵扣时便形成各项应收款项。上述前十位加盟商自改制后的回款情况如下:
加盟商当前的经营状况,公司评估该部分应收款项将难以收回从而单项全额计提坏账。 综上,公司基于真实业务活动形成应收账款。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 1、评估与应收账款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测试关键控制执行情况,如合同审批、账龄分析、坏账计提流程等; 2、检查学员报名协议、打款流水、特许经营协议、承接款分摊明细表、代垫费用的依据等。 3、检查每月对账情况。 4、检查期后是否收回款项。 二、核查结论 经上述程序核查,未发现公司非基于真实业务活动形成应收账款。 问题三: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中应收暂付款及其他项目账面余额0.64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 0.23亿元,主要为加盟校区改制承接款。 (3)请年审会计师说明核实上述应收款项减值计提充分性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并发表明确意见。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 1、评估与应收账款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测试关键控制执行情况,如合同审批、账龄分析、坏账计提流程等; 2、对大额或高风险的应收账款进行函证,确认存在性和金额准确性; 3、检查历史坏账趋势、账龄分布、客户信用状况等,识别 1年以上的账龄,通过天眼查查询客户营业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已注销的客户,未单项计提坏账的情况,经检查,未发现异常; 4、核对企业的坏账计提方法,比对行业上市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政策,重新计算坏账准备,核对与账面数的一致性,未发现异常; 5、检查期后是否收回款项,评估客户信用风险。 二、核查结论
历年损益表 企业名称:中大英才(北京)网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于资产组的认定依据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第十八条规定:“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应当考虑企业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1号——商誉减值测试评估(中评协〔2020〕37号)“第九条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需要知晓企业确定商誉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时的会计准则内涵,通常包括下列方面:(一)商誉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应当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或最小资产组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二)商誉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执业问题解答——上市公司商誉减值测试资产评估——“二、企业并购后新设公司、新增生产线的资产组划分案例分析”:“新增资产组分摊商誉与资产组内部资产变动。(1)如果新增业务资产认定为资产组,同时其属于能从企业合并协同效应受益的资产组,则新增资产组应分摊并 购产生的商誉。反之,如果新增资产组不属于能从企业合并协同效应受益的资产组,则新增资产组不应分摊并购产生的商誉。在判断新增资产组是否属于能从企业合并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时,通常需要分析并购交易对价中是否包含新增资产组,如果交易对价包含新增资产组,即属于能从企业合并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如果交易对价不包含新增资产组,即不属于能从企业合并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2)如果新增业务资产不能认定为资产组,则其仅属于包含商誉资产组内资产的增加,不属于资产组的变更,也不涉及商誉的分摊。” 综上所述,商誉资产组的划分并不是以是否具有控股关系作为依据的,而是主要考虑是否能从商誉初始计量时的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 关于中大英才资产组的认定过程如下: (1)2017年初完成并购时,商誉初始确认时资产组业务范围主要包含工程类、财会类、资格类、金融类、学历类、医药类在线职业教育培训课程以及与上述职业教育相关的图书销售零售等业务。 (2)中图英才(北京)网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17-11-14)和山东中大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17-06-28)于并购后成立。其中山东中大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图书销售业务为主,涉及的图书都是中小学教学辅导类书籍(非商誉初始确认时的与职业教育相关的图书销售业务),并未使用资产组涉及的商标、销售渠道、人员,销售的相关图书也与母公司职业教育培训业务无关,可以独立产生现金流,为在商誉初始计量范围之外的新增业务,因此未纳入商誉资产组范围;中图英才(北京)网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规划的为公务员培训业务,是新增业务,与资产组范围业务无关,并未使用资产组涉及的师资,人员架构独立,可以独立产生现金流,为在商誉初始计量范围之外的新增业务,因此未纳入资产组范围。 (3)北京市中大英才职业技能培训丰台学校有限责任公司(2021-11-09)于并购后成立。 成立初衷是为公司拥有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资质,时至今日无任何业务,暂无纳入资产组范围。 (4) 湖南准题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20-04-26)目前主要从事工程类、财会类、资格类培训业务,具体项目有建造师、社会工作者、经济师、统计师等职业
一、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 1、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与中大英才、评估师及其相关人员就资产组的认定、资产组在各报表日的账面值、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等问题进行沟通; 2、核对管理层及评估师在减值测试中使用的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相关性,是否与审计数据一致。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中大英才资产组相关财务数据存在错误。 (7)2021年至 2024年,中大英才商誉减值测试选用折现率分别为 15.36%、14.32%、14.15%、12.32%。请列示前述折现率的计算过程、各类参数取值,对比说明本年度折现率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2021-2024年度折现率计算过程列示如下:
1)2021年系统风险系数 Beta计算方法: 我们采用的方法是在上市公司中寻找一些在主营业务范围、经营业绩和资产规模等均与资产组相当或相近的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公司,通过估算对比公司的Beta 系数进而估算资产组的 Beta系数。其估算步骤如下: ①选择与评估单位具有可比性的参考企业: 选取参考企业的原则如下: 参考企业只发行人民币A股; 参考企业的主营业务与评估对象的主营业务相似或相近; 参考企业的股票截止评估基准日已上市5年以上; 参考企业的经营规模与评估对象尽可能接近; 参考企业的经营阶段与评估对象尽可能相似或相近。 根据上述标准,我们选取了以下3家上市公司作为参考企业: 002607.SZ中公教育、300338.SZ开元教育、600661.SH昂立教育。通过 Wind资本终端等专用数据终端查得各参考企业的具有财务杠杆的 Beta系数。 ②评估对象目标资本结构的估算 A、对比公司的资本结构 对比公司与资产组均属于“职业教育”行业:其 D/E值的平均值为 7.20%。 B、资产组的资本结构 按参考企业资本结构的均值作为资产组的“目标资本结构”。 资产组具有财务杠杆的 BETA=对比公司剔除资本结构因素的平均 BETA值×(1+D/E×(1-所得税率)) 2)2022-2023年系统风险系数 Beta计算方法 系统风险系数 B 根据同花顺 iFinD查询的与企业类似的沪深 A股股票上市公司贝塔参数估计值计算确定,具体确定过程如下: 首先根据公布的类似上市公司 Beta计算出各公司无财务杠杆的 Beta,然后得出无财务杠杆的平均 Beta及上述计算的企业的目标资本结构 D/E,计算出目标企业的 Beta。计算公式如下: =(1+(1-T)xD/E)xBu 公式中:B-有财务杠杆的 Betav D/E-根据公布的类似上市公司债务与股权比率 Bu-无财务杠杆的 Betau T-所得税率。 评估人员取上市交易的 4家教育行业上市公司在评估基准日最近 36个月原始 B值的加权平均值,经资本结构修正后作为本次评估 B值的取值。 本次选取的 4家教育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分别昂立教育、中公教育、凯文教育、科德教育。 3)2024年折现率测算过程: ①对比公司的选取 在本次评估中对比公司的选择标准如下: 对比公司近年为盈利公司; 对比公司必须为至少有两年上市历史; 对比公司在沪深交易所发行人民币 A股; 对比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或其主营业务为教育培训服务。 根据上述四项原则,我们选取了 4家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公司,分别为中公教育、科德教育、中国高科、学大教育。 r f ②无风险利率 的估计 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剩余期限在 10年期以上的国债收益率,自 2014年 12月起至评估基准日所在月止分别按月计算各个月份的国债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并以此作为各个月的国债收益率的估计值;2014年 12月至评估基准日所在月的所有月份的国债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计算区间末的无风险利率的估计值。 MRP ③市场风险溢价 的估计 按照 CSI300每个月的月末(该月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指数相对于其基 期指数(1000)的变化率(几何收益率)作为测算月的市场收益率,可以得出 2014年 12月至评估基准日所在月的各个月的市场收益率的估计值;2014年 12月至评估基准日所在月的所有月份的市场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计算区间末的市场预期报酬率的估计值。 根据上述无风险利率??的估计值和市场预期报酬率?? 的估计值,按下式计?? ?? 算各计算区间的市场风险溢价??????: 市场风险溢价??????=?? ??? ?? ?? ④β的计算 β反映一种股票与市场同向变动的幅度,β指标计算模型为市场模型: R=α+βR +ε i m 在市场模型中,以市场回报率对股票回报率做回归求得 β指标值,本说明中样本 β指标的取值来源于同花顺 Ifind资讯平台。 β指标值的确定以选取的样本,自同花顺 Ifind平台取得的考虑财务杠杆的 β指标值为基础,计算商誉所在资产组所处行业业务板块的不考虑财务杠杆的 β指标值,以所处行业平均资本结构为基础,计算商誉所在资产组考虑财务杠杆的 β指标值。 考虑财务杠杆的 β指标值与不考虑财务杠杆的 β指标值换算公式如下: β =β /[1+(1-T)×D/E] U L 式中: βL:考虑财务杠杆的 Beta; βU:不考虑财务杠杆的 Beta; T:所得税率; ⑤特有风险的调整 考虑到被评估企业在业务规模、市场竞争、融资条件、资本流动性等方面相比参照公司所具有的特有风险,本项目特有风险调整值确定为 2%。 ⑥股权资本成本的计算 债务资本成本: 债务资本成本的计算参考五年以上 LPR贷款利率为债务资本成本。
上述可比公司主营业务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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