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30055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23138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丁鹏青,高级管理人员田万军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282,4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3%)的董事、高级副总裁丁鹏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5年 6月30日至2025年9月29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7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8%)。减持期间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持有本公司股份238,0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0%)的副总裁田万军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9月29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5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9%)。减持期间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近日,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丁鹏青及高级管理人员田万军分别提交给公司的《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相关内容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
5、前述股东需遵循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额度限制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丁鹏青、田万军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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