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600119):长江投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原标题:长江投资:长江投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 目 录 1.股东大会会议议程………………………………………………p3 2.股东大会会议议事规则…………………………………………p5 3.会议议案表决办法………………………………………………p6 4.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P7 5.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P14 6.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P18 7.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P24 8.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P26 9.《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P2710.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P28 11.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度对外捐赠预计的议案…………………P67 12.关于长江投资公司借款事项的议案……………………………P68 13.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P69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时间: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时 二、地点:上海市青浦区佳杰路99弄A2栋会议中心小报告厅 三、出席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授权委托人。 四、主持:鲁国锋董事长 五、会议议程: 1.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度对外捐赠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长江投资公司借款事项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11.股东代表发言(如有); 12.公司负责人回答股东提问(如有); 13.宣读会议议案表决办法; 14.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15.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数; 16.获取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17.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18.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19.宣读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大会秘书处 2025年6月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现提出如下议事规则: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应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应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的劝导,共同维护好大会的秩序和安全。 四、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议程。股东要求大会发言,须事先填 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并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发言时长不超过5分钟。公司相关负责人有针对性地简要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五、大会表决时,股东不能发言。 六、本次大会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全部议程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大会秘书处 2025年6月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办法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0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票在股东报到时分发给出席会议的各位股东。请各位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表决结果将当场宣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以上办法提请股东大会通过。 大会秘书处 2025年6月 议案一 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长鲁国锋 各位股东: 2024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始终以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和公司整体利益为根本,积极履行各项职责,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在这一年中,董事会成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有效落实,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在此,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家汇报2024年度董事会的主要工作进展: 一、2024年公司经营完成情况 1.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2024年末资产总额54,657.73万元,负债总额28,071.79万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139.93万元,少数股东权益为 13,446.01万元。 2.营业收入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完成营业收入50,727.83万元。 3.净利润情况。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91.02万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18.65万元。 二、2024年董事会重点工作情况 (一)深化战略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4年,董事会围绕“创新、开拓、深改、风控”年度主题,持续 深化战略发展三年行动规划(2023-2025年)的落地实施。在2023年 “2+1+X”业务框架基础上,进一步编制《改革深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聚焦业务结构调整、新赛道拓展、治理优化及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四大方向,明确标志性成果与任务节点。 ESG治理成为战略实施新抓手。董事会推动完成ESG基础框架制定, 通过专业机构对标国际标准,识别风险机遇并制定改进措施,为2025年正式披露报告提供支撑。同时,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长望科技研发投入同比增长45%,推出“热哨兵”气象医疗手环等创新产品。 子公司经营目标管理方面,董事会强化差异化指导:国际货运主动 关停光伏业务并优化人员结构;长望科技通过“产学研合作+跨界融合”模式,参与上海市协同创新项目并实现市场突破;世灏国际在豪华汽车物流业务萎缩背景下,实施降本减费措施;长发货运建立客户信用评价体系,应收账款保持零不良记录;住房租赁公司通过制度优化夯实运营基础,完成首个项目筹开准备。 (二)优化管控模式,强化风险防控 母子公司管控延续“共性基础管理+分类施策”模式。董事会指导建 立重大事项管理清单,覆盖投资决策、资产处置等核心领域。完成关勒铭股权同股同权分红;制定凤长军谷股权退出方案,明确2025年处置目标。 风险防范体系持续完善。针对审计整改任务,组织专项治理并全部 完成自评验收。子公司层面,世灏国际修订采购、负债管理等制度,长发货运强化冷藏车安全数据监管,国际货运实现3.13亿元应收款全数回收,系统性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 (三)完善治理体系,夯实制度保障 制度建设聚焦合规性与实操性。董事会推动修订《资金管理制度》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等核心制度,指导子公司完成《融资担保规定》《采购管理办法》等修订,强化合规管理体系。 公司治理效能持续优化。完成7家国有控股企业董事会职权核查, 实现经理层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全覆盖;人力资源方面,通过工效联动削减低效人员,建立后备干部库,并完善薪酬考核机制激发组织活力。 此外,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常态化管控,通过专项检查与数字化监控保障运营安全。 三、2024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依法履职,持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战略决策能 力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审议了《长江投资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等38项议案;董事会听取了《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等3项报告。董事会会议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筹备和召开,会议流程严谨规范。为保障决策质量和效率,董事会成员在会前都能认真审阅和研究议案资料,必要时提前与管理层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各位董事均按规定参加会议,充分讨论,参与决策。在勤勉履职的同时,董事会也非常重视对决议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监督。 (二)加强董事会队伍建设,积极发挥董事会下属各委员会的专项 职能 为顺应市场发展需求,董事会持续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守法合规意识。结合董事会换届,新任董事参加了上海辖区2024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与公司治理水平。 此外,公司内部举办培训,学习《新“国九条”及配套政策要点》《新一轮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行动与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推进的国企改革重点目标任务》等,增强了公司董事及管理层对相关政策的理解与应用。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提出了合 理化建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年度内聘任财务负责人等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议,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计划,检查了公司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财务报告程序,并与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进行了多次交流,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进行监督和建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层考核结果、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核定、调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等事项,对《领导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2024—2025年)》《公司2024年目标责任书》的制定发表了审核意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针对报告期内董事会换届所涉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酝酿,形成意见并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认真贯彻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 资者关系管理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规定,认真编制了公司4次定期报告, 披露了33份临时公告,披露的事项和内容涵盖了公司所有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会一直高度重视信息披露质量,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应披露信息的管理和披露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信息披露透明度。公司董事会不断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严格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内部信息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着力拓展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保持与投 资者和股东的稳定沟通,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充分保障投资者权益。 年内组织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日常通过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等方式积极开展投资者交流与互动,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2025年董事会工作思路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紧扣“推动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战略 目标,全面落实国务院新“国九条”及市国资委专项行动要求,牢固树立“量入为出、过紧日子”的经营意识,统筹资源联动与创新驱动,着力提升子公司经营质量,优化资产结构,防范化解风险,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深化战略定位与创新驱动 董事会将引导上市公司积极服务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因地制 宜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主业稳健+多经增收”发展格局。深化与行业领先企业的战略合作,探索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的创新模式。通过加速新项目落地与盈利模式优化,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同时结合政策导向调整业务结构,提升上市公司发展能级。 (二)推动子公司分类施策与提质增效 针对子公司差异化需求,董事会将强化分类施策与精准赋能:国际 货运加速低效资产剥离,巩固船公司合作并探索电商中转仓增量机遇;长望科技聚焦智能物流装备、激光遥感产品等高附加值业务研发转化,完善区域营销体系;世灏国际严控成本、优化外协运力及应收账款管理;住房租赁公司以赵巷项目为标杆,探索轻资产运营模式,提升品牌溢价与续租率;长发货运创新租赁模式,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三)提升治理效能与合规建设 董事会将严格履行《公司法》赋予的治理职责,围绕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修订制度的要求,审议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推动董事会六项职权落实机制完善。强化重大事项清单化审议,优化子公司法人治理决策流程,监督内控制度与业务流程深度耦合。结合行业特征与风险案例,持续开展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升合规体系前瞻性。 (四)强化风险防控与历史问题化解 董事会将依法监督风险处置进程,重点推进金属交易中心应诉、长 投矿业诉讼维权等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凤长军谷股权退出及低效资产处置效率提升。监督安全生产“职责任务双清单”机制执行、核查隐患排查闭环管理措施,确保经营环境稳定。 (五)优化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审议《社会责任报告》,监督环境、社会与治理绩效披露质量。通过定期路演、业绩说明会等法定沟通渠道,精准传递公司战略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 (六)夯实运营保障与基础管理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完善“职责任务双清单”工作机制,建立 隐患排查闭环管理机制。推进档案管理提升,完成历史档案数字化及系统建设,提升档案利用效能。加强人才梯队建设,优化存量人才结构,完善中层后备干部库,强化专业培训与实战历练。 特此报告,谢谢大家!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 议案二 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徐明磊 各位股东: 2024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长江 投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营、财务管理、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重点监督,积极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的各项职责。现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为:舒锋(监事会主席)、徐明磊、缪琼灏(职工监事)、陈全新(职工监事)。2024年8月13日,公司监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为:徐明磊(监事会主席)、柳彦青、王婷、缪琼灏(职工监事)、庄骐(职工监事)。 二、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2次,通讯 方式会议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长江投资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长江投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13项议案;报告期内,审核了4次定期报告,并形成了监事会审核意见书;监事还列席了2次现场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及3次股东大会会议,听取或查阅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提案和决议,了解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三、监事会对公司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 经营情况,对重要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通过多种方式与董事、管理层沟通,并提出科学合理化建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4年度的经营和运作,整体合乎法律规范的 要求,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财务审计报告进 行了谨慎认真的审阅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员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的说明,监事会对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尚未发现违规担保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核算和监督体系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 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公司财务报告以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的有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行为,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七)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日常加强与公司计财、审计、风险管理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与 合作,并通过不定期的现场调研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关于公司管理层2023年度识别出一项有关子公司安庆长投矿业组织架构流程运行的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报告期内监事会重点关注管理层的整改进展,监督管理层优化内部控制流程,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以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同时,针对公司管理层识别出的内控缺陷及问题,公司管理层进一步强化对子公司安庆长投矿业的管控,长投矿业已通过法人治理相关程序,成功变更长投矿业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截至目前,长投矿业组织架构流程的运行缺陷已整改完成。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维护好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监事会聚焦关键领域,严格把控合规风险,以专业视角和 严谨态度识别潜在风险,提出建设性意见。2025年,监事会将持续深化监督效能,提升专业能力,加强与各方的协同配合,全方位提升监督工作的深度与广度,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大家!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 议案三 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业务和汽车物流业务因业务收缩导致销售减少。 气象产品销售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上升主要是报告期内气象产品订 单业务量增加导致销售量增加。 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分析 1、 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项目情况及其重大变化的原因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报告期内子公司长发国际货运及世灏国际人员优化增加经济补偿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报告期内子公司长发国际货运及长江香港外币业务汇兑收益较上期减少,货代业务资金回笼利息收入增加,公司借款利率下降导致利息支出减少以及租赁负债本金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报告期内气象企业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企业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为报告期物流企业业务收缩导致销售和利润减少,企业所得税相应减少所致。 四、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年增加购买理财产品支出以及参股公司分红收到现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年支付利息和支付股利以及本年部分收缩业务所涉仓库退租终止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不再按照新租赁准则支付租赁费用所致。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 议案四 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2025年,公司将紧扣“推动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系统上下牢固树立“量入为出、过紧日子”的意识,内部穷尽挖潜,外部争取赋能,坚持稳中取进、以进促稳,加强资源联动和创新驱动,着力拓展盈利业务规模,促进管理提质增效,有效提升子公司经营质量,全力以赴完成公司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根据2025年重点工作目标,公司已编制完成2025年度预算,具体报告如下: 一、经营计划 2025年,长发国际货运以稳存量、拓增量为核心策略,深化与船公司合作,争取低价舱位资源,拓展重点客户业务,严控应收账款风险,全力提升市场份额,重塑订舱话语权,优化美元资金配置提升收益;同时挖掘传统化工市场潜力,布局电商中转仓及海外仓新兴领域,聚焦联盟核心客户,抢占市场先机。 长望科技面对北斗观测转型挑战,加速产品迭代与技术突破,扩展激光遥感、三代气象站及高标准农田监测产品线,强化研发投入与项目全周期管控,深化政策研判与市场洞察,整合产学研资源开发新产品,推行区域责任制营销模式,提升团队专业服务能力,扩大品牌影响力,同步推进管理升级,优化内控制度与母子公司协同机制,构建“技术+市场+管理”协同发展体系。 世灏国际聚焦成本管控与业务重构,建立全员绩效薪酬联动机制,严控人工成本,压缩非必要固定支出,优化外协合作评估与运力配置,实施冗余车辆处置,通过“节流+开源”协同发力,优化资产结构,培育平台化运营能力。 长发货运以客户服务优化为核心,提升存量客户满意度,拓展汽修厂、4S店等新客渠道保障租牌业务稳定,探索标准化自营车辆出租模式,建立绩效薪酬机制,推动降本增效。 住房租赁公司聚焦项目精准运营与品牌建设,赵巷项目通过园区商业联动打造特色公寓品牌,定向吸引新入驻企业客群,江湾项目深化政企合作,以"老带新"政策提升续租率,拓展多元收入补充租金收益。 二、营业收入预算 基于上述经营计划的实施,2025年度营业收入预算为3.1亿元人民币。 三、风险提示 本预算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 司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 议案五 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 表,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4,910,157.58元。 母公司财务报表2024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06,895,420.87元。 鉴于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且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本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 议案六 《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 议案七之一 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国兴) 各位股东: 作为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于2024年8月13日换届离任),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肖国兴,男,195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博士生导师。曾任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经济法教授,曾兼任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13日前)独立董事。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兼任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绿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独立董事。本人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法律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相关任职情况以及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的持股、业务及服务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任职期内组织召开了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分别审议了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等议案,本人对相关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进行审查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4年任职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分别召开了1 次会议,审议了管理层提交的《长江投资2024年投资项目计划的议案》,本人分别从战略角度和投资决策角度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与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常态化的沟通交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内部控制状况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进一步搭建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桥梁。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每次召开相关会议前,积极配合并主动提供本人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情况和资料,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除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外,本人还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知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多方面信息,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任职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针对公司管理层2023年度识别出一项有关子公司安庆长投矿业组织 架构流程运行的内部控制重要缺陷,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督促并指导管理层优化内部控制流程及管理措施,管理层规范了内控制度执行,提升了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任职期内,未涉及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涉及董事会换届事项及聘任高管事项。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并参加董事会,对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未发现其违反《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认为财务总监候选人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符合任职条件。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更换了总经理,并涉及董事会换届事项。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并参加董事会,对董事、高管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未发现其违反《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认为候选人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符合任职条件。公司选举董事、聘任高管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报酬情况、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2024—2025年)、调整公司董事薪酬的方案等董事会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支付符合公司有关薪酬体系的规定,公司年度报告中将披露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相关规定,公司在2024年8月13日完成董事会换届之后,本人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此,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一直以来对本人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谢谢大家! 2025年6月 议案七之二 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涛) 各位股东: 作为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于2024年8月13日换届离任),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刘涛,女,196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上海农学 院经济管理系副教授,曾兼任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8月13日换届离任)。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财务系副教授,兼任上海建桥教育集团(港交所上市)独立董事、梅斯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港交所上市)独立董事。本人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财务、经营管理等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相关任职情况以及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的持股、业务及服务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任职期内,共组织召开2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及高管2023年从公司领取报酬情况、关绩效考核暂行办法(2024—2025年)》等议案。 2024年任职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审议了2023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2023年度各类资产减值、聘任财务总监等相关议案,作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等报告,并审议了2023年年报、2024年一季报等两次定期报告。 2024年任职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了管理层 提交的《长江投资2024年投资项目计划的议案》,本人从战略及经营角度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与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常态化的沟通交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内部控制状况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进一步搭建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桥梁。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有关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每次召开相关会议前,积极配合并主动提供本人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情况和资料,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财务、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除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外,本人还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知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多方面信息,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任职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针对公司管理层2023年度识别出一项有关子公司安庆长投矿业组织 架构流程运行的内部控制重要缺陷,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督促并指导管理层优化内部控制流程及管理措施,管理层规范了内控制度执行,提升了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任职期内,未涉及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涉及董事会换届事项及聘任高管事项。本人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会议,对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未发现其违反《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认为财务总监候选人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符合任职条件。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更换了总经理,并涉及董事会换届事项。本人对董事、高管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未发现其违反《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认为候选人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符合任职条件。公司选举董事、聘任高管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组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参加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报酬情况、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2024—2025年)、调整公司董事薪酬的方案等董事会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支付符合公司有关薪酬体系的规定,公司年度报告中将披露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相关规定,公司在2024年8月13日完成董事会换届之后,本人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此,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一直以来对本人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谢谢大家! 2025年6月 议案七之三 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袁敏) 各位股东: 作为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于2024年8月13日换届离任),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袁敏,男,1975年9月出生,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 员,曾任教于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曾兼任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8月13日前)。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兼任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嘉拓智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会计专业相关资质及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相关任职情况以及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的持股、业务及服务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