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003029):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5-034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6月 10日 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6月 1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6月 10日上午 9:15—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与学府街交汇栖乐荟写字楼 10号楼 15层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逢良先生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3日(星期二) 7、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41人,代表股份41,637,88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1.5049%,占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总股本的22.100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5人,代表股份 40,759,48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1.0513%,占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总股本的 21.634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6人,代表股份 878,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537%,占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总股本的 0.466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8人,代表股份 9,918,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1229%,占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总股本的 5.264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2人,代表股份 9,040,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6692%,占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总股本的 4.7986%;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36人,代表股份 878,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537%,占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总股本的 0.4662%。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17,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12%;反对 2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68%;弃权 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00%;反对 2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73%;弃权 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24,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80%;反对 20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95%;弃权 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0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06%;反对 20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7%;弃权 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0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41,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78%;反对 18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08%;弃权 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2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79%;反对 18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23%;弃权 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4.0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78,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79%;反对 1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9%;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5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60%;反对 1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4%;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0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78,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79%;反对 1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9%;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5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60%;反对 1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4%;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0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70,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92%;反对 1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16%;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74%;反对 1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20%;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0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53,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69%;反对 17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39%;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99%;反对 17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94%;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0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71,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96%;反对 1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11%;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94%;反对 1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00%;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00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60,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39%;反对 1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54%;弃权 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15%;反对 1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18%;弃权 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0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53,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69%;反对 17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5%;弃权 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99%;反对 17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34%;弃权 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7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673%;反对 2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21%;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7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73%;反对 2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21%;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于逢良、赵展岳、潘叶虹回避表决。 12.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24,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75%;反对 2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33%;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86%;反对 2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08%;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3.0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70,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80%;反对 1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8%;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5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23%;反对 1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70%;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4.00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52,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55%;反对 17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3%;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3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39%;反对 17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55%;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5.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5.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98,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62%;反对 13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6%;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7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86%;反对 13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07%;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88,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07%;反对 1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1%;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6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18%;反对 1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76%;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98,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64%;反对 1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4%;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96%;反对 1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97%;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6.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6.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52,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52%;反对 17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6%;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29%;反对 17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65%;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6.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38,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18%;反对 1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90%;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27%;反对 1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66%;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6.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47,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20%;反对 1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88%;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74%;反对 1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19%;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6.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24,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77%;反对 20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31%;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0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96%;反对 20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98%;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6.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9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96%;反对 1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78%;弃权 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7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91%;反对 1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62%;弃权 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6.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09,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26%;反对 1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48%;弃权 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9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95%;反对 1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57%;弃权 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6.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15,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70%;反对 1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4%;弃权 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00%;反对 1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52%;弃权 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6.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15,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58%;反对 1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6%;弃权 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9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50%;反对 1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02%;弃权 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6.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10,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0%;反对 1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4%;弃权 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56%;反对 1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96%;弃权 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6.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15,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70%;反对 1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4%;弃权 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00%;反对 1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52%;弃权 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6.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10,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0%;反对 1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4%;弃权 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56%;反对 1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96%;弃权 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6.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62,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5%;反对 16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9%;弃权 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07%;反对 16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46%;弃权 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陈志坚、王思晔 (三)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大正元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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