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录(30021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48002 债券简称:22华录01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有增加提案的情况: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5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29,124,004股,占股本总数31.83%)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5年 6月 10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十层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于分别于 2025年 5月 21日和 2025年 5月 31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6月 10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6月 10日 9:15-15:00。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18人,代表股份264,477,1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3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257,336,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4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4人,代表股份 7,140,9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1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16人,代表股份 7,143,5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14人,代表股份 7,140,9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19%。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欧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股东的充分讨论,书面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062,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4%;反对 373,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2%;弃权 40,87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729,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004%;反对 373,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74%;弃权40,87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2%。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066,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9%;反对 363,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4%;弃权 46,87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73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564%;反对 363,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74%;弃权46,87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62%。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020,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4%;反对 400,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5%;弃权 55,77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687,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111%;反对 400,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82%;弃权 55,77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07%。 4、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004,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11%;反对 414,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8%;弃权 58,47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67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773%;反对 414,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41%;弃权58,47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85%。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095,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7%;反对 325,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1%;弃权 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761,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567%;反对 325,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94%;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39%。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055,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6%;反对 395,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4%;弃权 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721,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968%;反对 395,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08%;弃权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4%。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903,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68%;反对 406,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4%;弃权 4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693,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992%;反对 406,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35%;弃权4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73%。 关联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090,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7%;反对 33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0%;弃权 5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756,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853%;反对 33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66%;弃权 5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81%。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1,980,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61%;反对 2,467,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30%;弃权 2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47,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545%;反对 2,467,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410%;弃权 2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46%。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1,899,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53%;反对 2,534,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85%;弃权 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65,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136%;反对 2,534,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859%;弃权 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5%。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1,564,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86%;反对 2,869,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50%;弃权 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30,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212%;反对 2,869,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712%;弃权 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75%。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600,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96%;反对 714,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23%;弃权 3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90,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568%;反对 714,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84%;弃权 3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47%。 关联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921,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92%;反对 403,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05%;弃权 2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711,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582%;反对 403,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43%;弃权 2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76%。 关联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1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