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002797):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时间:2025年06月10日 00:11:09 中财网

原标题:第一创业: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管理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 12亿元(含 12亿元)
增信措施情况无担保
信用评级结果主体 AAA/债项 AAA
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受托管理人 声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合规发行,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

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发行人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承销机构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上述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172.02亿元(2025年 3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0.4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0.18%。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45亿元(2022年度、2023年度和 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0,081.08万元、33,065.56万元、90,362.92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倍。发行人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评级情况
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5年 6月 3日出具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信用评级报告》,本期债券主体评级为 AAA,债项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债主体履行债务的情况等情况,对本期债券开展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每年一次,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启动本期债券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当根据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三、增信安排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通过保证人或担保物受偿本期债券本息,从而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四、发行人收入和利润波动
报告期内,本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261,135.86万元、248,868.94万元、353,160.53万元和 66,080.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0,081.08万元、33,065.56万元、90,362.92万元和 11,800.20万元。总体来说,发行人各项业务收入波动与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以及自身收入结构关系密切。我国证券公司的盈利状况与证券市场行情走势相关性较强,如果证券市场行情走弱,证券公司的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自营与交易和资产管理等主要业务的经营难度将会增大,盈利水平可能受到较大影响。而我国证券市场行情又受到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国际证券市场行情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周期性。因此,公司存在因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而导致收入和利润不稳定的风险。

五、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9,719.68万元、362,321.66万元、458,036.00万元和-54,294.13万元。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 229,719.68万元,主要系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回购业务资金、融出资金等变动的综合影响。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 362,321.66万元,主要系本期交易性金融工具、拆入资金、回购业务资金、融出资金等变动的综合影响;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458,036.00万元,主要系本期交易性金融工具、拆入资金、回购业务资金、融出资金和代理买卖证券款等变动的综合影响。2025年 1-3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 54,294.13万元,主要系本期交易性金融工具、回购业务资金、融出资金和代理买卖证券款等变动的综合影响。

六、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29,194.36万元、18,678.45万元、4,207.94万元和-12,095.33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1.18%、7.51%、1.19%和-18.30%。2022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负,主要是因为受到资本市场行情因素等影响,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形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023-2024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 18,678.45万元和 4,207.94万元。2025年 1-3月,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正转负,主要系金融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金融投资(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 2,225,698.34万元、2,130,015.72万元、2,373,162.00万元和 2,618,956.6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46.56%、47.04%、45.00%和 48.44%。报告期内,公司金融投资的投资规模变动对公司损益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影响,影响的会计科目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若未来上述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大幅变动,将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及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七、发行人所在行业风险事项
本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属于受到高度监管的行业,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与开展均涉及国家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如果国家关于证券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引起证券行业经营模式和竞争方式的变化,进而对本公司的各项业务产生较大影响。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效力与约束力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为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九、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债券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因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的形式且期限较长,对市场利率敏感度较高,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化,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及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投资者适当性条款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一、上市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二、本期债券满足通用质押式回购条件
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回购资格及折算率等事宜以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十三、本期债券更名事项
按照命名规则,本期债券名称拟使用“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相关文件的法律效力,原签署的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本期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

十四、董事、高管发生变动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8日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臧莹女士、独立董事罗飞先生、独立董事彭沛然先生、独立董事刘晓蕾女士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次董事变动为公司正常换届选举,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维彬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截止日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续聘的高级管理人员一致。本次高管变动为公司正常人事任命,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青美平措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同意聘任陈兴珠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截止日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续聘的高级管理人员一致。本次高管变动为公司正常人事任命,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十五、自本次债券取得发行注册后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重大事项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经于 2024年 6月 28日召开的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拟以现有总股本 4,20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 7月 24日,发行人披露《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24-037),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 7月 30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 7月 31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次利润分配已完成。

(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
经于 2024年 6月 28日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授权事项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经于 2024年 8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4,20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 42,024,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 9月 6日,发行人披露《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24-054),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 9月 12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 9月 13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次利润分配已完成。

(三)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
经于 2025年 4月 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4,20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64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股利为 268,953,600.00元。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2、关于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决定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利润分配金额和时间节点由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次利润分配事项尚未完成,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 ................................................................................................. 3
释义 ................................................................................................................. 11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3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8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18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
三、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 21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2 一、发行人概况 ................................................................................................. 22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23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24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 26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 28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33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 34
八、媒体质疑事项 ............................................................................................. 57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57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 58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 58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 61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62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74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7
六、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 97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99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 107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109 第五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110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 110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110
三、其他重要事项 ........................................................................................... 111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1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5
一、备查文件内容 ........................................................................................... 115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及查询网站.................................................................. 115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第一创业/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创有限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整体变更前的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总额不 超过 60亿元(含 6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三期)
募集说明书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第一创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债券持有人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投资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评级报告评级机构为本期债券出具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信用评级报告》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或适用法律法规 规定的任何其他本期债券的登记机构
基金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一创投行/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东北证券/受托管理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公国际/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系本期债券评级机构
佛山证券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一创投资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一创期货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创新资本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创金合信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银华基金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北京国管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系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 股东
首创集团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原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 东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现行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可转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
结算备付金证券公司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自营证券业务的自有资金中缴 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专用于证 券交易成交后的清算,具有决算履约担保作用
融资融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 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转融通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 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
股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的简称,是一种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 金融期货合约
买入返售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以合同或协议方式,按一 定的价格买入证券等金融资产,到期日再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 价格返售该金融资产,以获取买入价与返售价差价收入
卖出回购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以合同或协议方式,按一 定的价格卖出证券等金融资产,到期日再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 价格回购该金融资产,以获取一定时期内资金的使用权
股票质押式回购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 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及支付 利息、解除质押的交易
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的缩写,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ABS“Asset-Backed Securities”的缩写,即资产支持证券
期货 IB 业务“Introducing Broker”的缩写,即证券公司接受期货公司委托,为 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收取一定佣金的业务模式, 也称期货中间介绍业务或 IB业务
PB业务“Prime Brokerage”的缩写,即主经纪商业务,是指向私募基金等 机构投资者提供包括产品设计、销售推广、投资交易、托管、估 值清算、融资融券、衍生品设计与执行等一揽子综合性金融服 务的总称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 期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 2025年 1-3月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21年 3月 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该议案,公司债务融资工具规模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额的 300%(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次级债券、次级债务、收益凭证、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及监管机构许可的其他债务融资品种。2021年 6月 30日,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交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 3年,从 2021年 6月 30日至 2024年 6月 29日。如果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主体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公司总裁在上述议案的授权下,签署了《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

本公司于 2023年 8月 2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87号),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含)60亿元的公司债券(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24个月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本期债券品种一债券全称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全称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债券简称:本期债券品种一简称为“25一创 05”,本期债券品种二简称为“25一创 06”。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品种一、品种二总计发行规模不超过 12亿元(含 12亿元)。本期债券两个品种设置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 2个品种,本期债券品种一为 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为 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代销的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5年 6月 12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

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26年至 2028年每年的 6月 12日;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26年至 2030年每年的 6月 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8年 6月 12日;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30年 6月 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已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央商务支行开立专项账户,户名: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755901683210806,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回购资格及折算率等事宜以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5年 6月 10日。

发行首日:2025年 6月 12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5年 6月 12日至 2025年 6月 12日,共 1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5年 6月 12日至 2025年 6月 12日,共 1个交易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此安排。

(四)投资者应当在认购环节向承销机构承诺审慎合理投资,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行为。

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投资,应当遵守审慎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投资者不得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 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 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 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 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3】1887号),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60亿元(含 60亿元),采用一期或多期方式发行。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含 12亿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 12亿元(含 12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且不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及其他非生产性支出。充足的资金供应是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运营效率的必要条件。随着发行人业务范围和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总体需求逐步增加,因此通过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对公司正常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投向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固定收益类、各类资本中介型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等)、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各种创新型业务及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融资融券、股票质押、衍生品等资本消耗型业务不超过总金额的 10%。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发行人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为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之外的其他用途的,将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作为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5年 3月 31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 12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12亿元全部计入 2025年 3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为 12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 2025年 3月 31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 3月 31日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模拟变动额
流动资产3,256,337.333,426,337.33120,000.00
非流动资产2,150,480.552,150,480.55-
资产合计5,406,817.885,576,817.88120,000.00
流动负债1,949,040.041,949,040.04-
非流动负债1,737,544.341,907,544.34120,000.00
负债合计3,686,584.383,856,584.38120,000.00
资产负债率60.42%61.49%1.07%
流动比率1.671.730.06
2、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以 2025年 3月 31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将从 1.67上升至1.73。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将使发行人的营运资金得到充实,公司的流动比率将有所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助于发行人适当利用长期较低成本的债券资金优化债务结构,节约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业务经营能力。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87号),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含)60亿元的公司债券。自注册之日起 24个月内分期发行。

发行人于 2025年 3月 20日完成发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起息日为 2025年 3月 20日,发行规模 5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上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5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三、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不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及其他非生产性支出。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797.SZ
法定代表人:吴礼顺
注册资本:4,202,400,000元
实缴资本:4,202,400,000元
设立日期:1998年 1月 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7743879G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20楼
邮政编码:518048
联系电话:0755-23838868
传真:0755-23838877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15-20楼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屈婳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755-23838868
所属行业:金融业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不含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外的公司债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网址:http://www.firstcapital.com.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历史沿革信息
本公司由一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一创有限的前身为佛山证券公司。

1992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具《关于成立佛山证券公司的批复》(银复[1992]608号),同意成立佛山证券公司。1993年4月,佛山证券公司领取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1,000.00万元。

1997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佛山证券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脱钩改制并增资扩股,同时更名为“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1月,佛山证券领取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增至8,000.00万元。

2002年4月,中国证监会核准佛山证券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80,000,000.00元增至747,271,098.44元,同时更名为“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7月,一创有限领取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年8月,中国证监会核准一创有限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747,271,098.44元增加至1,590,000,000.00元。2008年9月,一创有限领取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1年8月,中国证监会核准一创有限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15.9亿元增至19.7亿元。2011年8月,一创有限领取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2年2月,中国证监会核准一创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一创有限以2011年9月30日经审计后的公司净资产为基数折股整体变更为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9.7亿元。2012年3月,本公司领取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5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19亿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797。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9.7亿元增至21.89亿元。

2016年8月,本公司领取了核发的《营业执照》。

2017年 5月 26日,公司完成 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以 21.89亿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6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由 21.89亿股增加至 35.024亿股。2017年 7月,公司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5.024亿元。

2020年 7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 700,000,000股,该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0年 7月 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新股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2.024亿元。2020年 9月,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有的 普通股数量质押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1.06%464,686,400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其他4.99%210,119,900  
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99%210,119,900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84%161,577,066质押34,340,000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06%86,400,06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 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70%71,518,14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全指 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40%58,736,317  
西藏乾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9%58,337,938冻结58,337,93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28%53,877,189  
北京太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87%36,685,012  
首创集团与北京国管于 2022年 9月签署《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首创集团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北京国管转让其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 464,686,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1.06%)。2023年 4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7号),核准北京国管成为公司主要股东,对北京国管依法受让公司 464,686,4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 11.06%)无异议。该股权转让已于 2023年 5月 30日完成股份登记过户,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北京国管持有公司 464,686,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1.06%)。本次变更主要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本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无任何股东单独持股比例高于 20%。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北京国管持股 11.06%。

根据发行人的股权结构、董事会决策机制及董事会成员构成特点,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决定,无任何单独一方能够决定或实质控制,因此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国管的简要情况
北京国管成立于 2008年 12月 30日,现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683551038C),注册资本5,00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礼顺,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35号院 1号楼 1269号。经营范围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组织公司资产重组、并购。(“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北京国管 100%股权,为北京国管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北京国管未将发行人的股权进行质押,也不存在股权争议情况。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1.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

子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主要业务范 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9层私募股权基金 管理110,000万元100%
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另类投资300,000万元100%
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 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号院 1号楼 5层 508B1室期货17,000万元100%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号卓著中 心 10层投资银行40,000万元100%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公募基金及私 募资产管理26,096万元51.07%
深圳市第一创业债券 研究院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 大厦 20楼债券研究100万元100%
2.主要子公司财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 2024年度/末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净利润
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84,202.882,408.5781,794.311,651.45-871.49
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 司74,463.6959,984.1714,479.522,264.7265.11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责任公司63,658.3314,383.1749,275.1524,834.111,355.01
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113,476.777,558.09105,918.681,022.44-1,691.82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235,899.55140,327.4695,572.0997,531.3912,161.04
深圳市第一创业债券研究 院20.500.1120.39123.22-0.45
子公司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末总负债较上年同期增加 39.20%,主要系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2024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54.27%、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403.01%,主要系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下降所致。

子公司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末总负债较上年同期增加 35.42%,主要系本期应付货币保证金增加,应付货币保证金增加主要源于公司客户入金及客户交易盈利;2024年度营业收入较上期同期增加 52.00%,主要系手续费收入、利息净收入、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2024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增加 115.69%,主要系本年客户权益大幅增长,银行存款模式拓宽,购买的理财产品浮盈。

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末资产及负债较上年同期波动较小,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上升 115.58%、净利润由负转正,主要系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增加所致。

子公司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末资产及负债基本保持相对稳定,2024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61.72%,主要系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下降所致;2024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190.52万元,下降 12.69%。

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末资产及负债水平较上年同期基本保持相对稳定,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6.11%、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5.26%。

子公司深圳市第一创业债券研究院 2024年末资产及负债较上年同期波动相对较小,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5.70%、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变化较小。

(二)发行人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1、其他有重要影响的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
截至 2024年末,发行人重要联营公司 1家,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主要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银华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9层基金管理22,220万 元26.10%
2、其他有重要影响的联营企业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净利润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673,293.66241,567.83431,725.83285,698.7355,839.06
联营企业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末主要财务数据未发生重大变动。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组织机构设置和运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健全、清晰、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转规范、相互协调、制衡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并充分行使权利。股东大会每年定期召开年度会议,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计划,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挥其职能。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并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各专门委员会在重大事项方面提供了专业意见,对提高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提升董事会的工作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负责对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及检查,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公司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等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真组织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 议,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从事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履行经营管理职责。 (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 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置了与公司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职能机构,制 定了一系列的制度规定,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独立运 行、相互制衡的局面,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截至 2025年 3月末,发行人内部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三)内部制度
1、财务管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建立了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在内的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通过施行涵盖资金管理、资产营运、费用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日常财务管理工作,明晰财务各岗位职责。

2、合规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合规管理办法》,明确了合规管理目标、理念与原则、合规管理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合规管理保障机制以及合规问责与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

公司设立法律合规部有效履行了各项合规管理职责:对公司内部规章制度、重大决策、新业务和新产品、日常经营及业务事项、对外报送的重要文件等进行了合规审查;采用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合规检查方式,对公司总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开展了专项合规、反洗钱和适当性相关检查,覆盖子公司私募投资基金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分支机构业务开展与经营管理、反洗钱等领域;不断加强信息隔离墙建设,有效防范利益冲突;积极开展反洗钱各项管理工作,切实防范洗钱风险;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要求,及时组织落实并向公司业务部门进行新规传达和宣导;深入贯彻落实监管的各项要求,有效防范公司合规风险;积极进行合规宣导与培训,向全体员工、相关业务人员传递最新的合规信息和合规理念,营造良好的合规文化环境。

3、信息披露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准则,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标准、流程、职责、档案管理、保密责任及责任追究等。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要求,通过符合监管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公告,做到了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确保已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机制,优化信息披露管理流程,规范开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

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准则,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关联人与关联交易定义、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管理的职责分工等。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履行下列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未达《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总裁审批;但总裁与该交易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2)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 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3)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 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 0.5%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4)除《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外,与关联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 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 5%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真实意图和对公司的影响作出明确判断,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5、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办法》《全面稽核工作管理办法》,密切关注控股子公司的业务经营与内部控制情况,定期收集业务与财务数据,分析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子公司特有的业务风险,通过合法方式督促其健全和完善相关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制定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并依法监督控股子公司的各项制度及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

6、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稳健投资原则,合理配置公司资源,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规避经营风险,明确公司重大投资、财务决策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中就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决定权限进行了明确规定。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与股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资产方面
公司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不存在依赖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进行经营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况。

2、人员方面
公司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劳动用工、人事管理、薪酬福利等制度,设立了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应任职条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职务,未在公司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全体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公司拥有独立的劳动用工权利,公司的人员独立于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受股东干涉的情况。

3、机构方面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及内部经营管理部门独立运作,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运行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公司拥有独立的办公机构、经营场所和办公系统,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与股东单位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亦不存在股东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形。

4、财务方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准则,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专职财务会计人员,负责管理公司及各分支机构财务工作,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均未在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办理了独立的税务登记,公司与股东不存在共用银行账户和混合纳税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为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5、业务经营方面
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经营范围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业务运营不受股东及其关联方干涉或控制,能够独立面向市场参与竞争,能独立承担风险及责任。公司不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违反公司运作程序,干预公司内部管理和经营决策的行为。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职务本届任职起始 时间设置是否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吴礼顺董事长2024年 6月
青美平措副董事长2024年 6月
  常务副总裁2025年 4月
王芳董事2024年 6月
  总裁2024年 6月
梁望南董事2024年 6月
葛长风董事2024年 6月
高天相董事2024年 6月
李旭冬独立董事2024年 6月
刘晓华独立董事2024年 6月
余剑峰独立董事2024年 6月
张长宇监事会主席2024年 6月
王学锋监事2024年 6月
孙蕤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 6月
李劲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 6月
姓名性别职务本届任职起始 时间设置是否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施维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 6月
马东军副总裁、财务总监2024年 6月
邱巍副总裁2024年 6月
陈彬霞副总裁2024年 6月
屈婳董事会秘书2024年 6月
卢国聪合规总监2024年 6月
王国峰首席风险官、首席 信息官2024年 6月
杨维彬副总裁2024年 10月
陈兴珠副总裁2025年 4月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和严重失信的情形。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所在行业状况
证券行业紧紧围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助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以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为主线,持续推动新“国九条”和资本市场“1+N”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证券行业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把功能性放在首位,切实当好直接融资“服务商”、资本市场“看门人”、社会财富“管理者”,努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协同推进中长期资金入市,着力推动资本市场规模的合理增长和结构质量的持续改善。证券行业延续“强本强基”和“严监严管”的总基调,坚决有效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重点领域风险,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加强风险监测及防范。证券行业加速整合,行业多个并购案例取得实质进展,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2024年,证券行业强化功能发挥,持续增强服务新质生产力和居民财富管理的综合能力。经纪业务低费率竞争加剧,以买方投顾为抓手推动财富管理转型,机构服务探索差异化竞争;投行股权融资业务继续承压,债权融资业务结构分化,城投债收紧,产业债、科创债扩容,并购重组业务迎来政策红利,着力提升价值发现、风险定价、交易撮合等核心能力和执业质量,积极布局科技创新领域,坚定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强化业务协同,延伸服务链条,提升客户综合服务能力;资产管理业务积极把握居民资产配置结构转型机遇,在业绩、产品、渠道等方面构建特色优势,持续提升主动管理能力,进一步优化多资产、多策略、定制化产品布局,加速多元化渠道拓展,全面服务居民多元化财富管理需求。

由于证券行业的经营业绩与证券市场表现存在较强的相关性,而证券市场受到宏观经济与政策、市场发展程度、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境外金融市场波动以及投资者行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证券行业经营业绩存在较为明显的周期性、波动性和不确定性。2024年,面对复杂严峻形势,国内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有效落实各项存量政策,加力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有效提振信心,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新动能新优势稳步发展,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顺利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A股市场年初低迷,9月下旬多项利好政策出台,力促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场迅速回暖,主要市场指数大幅攀升,全年上证指数上涨 12.67%,深证成指上涨 9.34%,创业板指上涨 13.23%。债券市场牛市行情延续,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上涨 7.60%。证券行业积极把握市场机会,行业基本面有所改善。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经营理念
公司以“成就企业家和投资者的梦想”为使命,以“追求可持续发展,打造具有独特经营模式、业绩优良,富有竞争力的一流投资银行”为愿景;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打造具有固定收益特色优势,以资产管理和投行业务驱动综合金融服务能力的一流投资银行”的战略目标,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发展活力;积极把握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机遇,锐意进取、踔厉奋发,在特色化和差异化发展上重点部署,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持续强化功能性发挥,不断探求深度理解客户,精准服务客户。公司持续打造“一个一创”客户管理与协同服务体系,建立战略客户服务体系,夯实投研能力,强化链接投资者和产业客户的服务能力,动态优化协同和交叉销售机制,培育协同文化,调整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提升组织效率和协同效能,开展综合金融新业务模式探索;聚焦服务国家战略,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服务居民财富管理质效,积极布局科技创新领域,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进一步强化北交所业务布局;围绕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重点区域,加大人员、资源投入,提升服务水平;布局金融科技,实现经营管理全面数字化转型;优化人才结构,持续加大人才梯队建设和专业能力培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综合金融服务。

2、健康的股权结构,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
健康、稳定的股权结构使公司具有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优势,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股比例排名前五的股东为北京国管、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和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涵盖国有、民营和集体所有制。

2023年北京国管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股东背景,巩固了健康、稳定的股权结构,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稳固的基石。报告期内,北京国管通过强化股东赋能与战略协同,全力支持公司发展,促进公司价值提升。

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健全、清晰、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转规范、相互协调、制衡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报告期内,公司以健全的董事履职机制、董事会运作机制、董事会创新特色实践,连续两年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

3、党建引领,夯实优秀的企业文化
公司以党建为引领、文化传承为根基,厚植“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理念,培育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企业凝聚力。公司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上级党委各项重大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组织建设,开展特色党建活动,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公司始终秉承“诚信、进取、创新”的核心价值观,形成了“开放、创新、包容、协作”的海洋文化,注重效率、严守规矩。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将企业文化的内涵纳入各类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体系中,将企业文化理念贯穿于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公司继续夯实企业文化建设,推进落实公司《2022-2024年文化建设重点方向与重点工作任务》,持续开展“创行天下”、“好书共读”、“学海行舟?好课共学”等系列活动。

公司以企业文化为依托,形成“公开、公平、透明、市场化”的人力资源政策,推行“为贡献/业绩付薪、为潜力付薪、为能力付薪”的薪酬理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正确的思维方式、有持续系统的学习能力的合格第一创业人。公司独特的企业文化在培养、选拔、推动内部员工成长的同时,也吸引了一批优秀人才加入,有效提高员工的积极性、认同度与专业服务能力,已经成为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4、建立 ESG先发优势,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将可持续发展纳入公司愿景和发展战略,始终将自身发展与社会进步、环境改善紧密相连。近年来,公司从战略高度全面践行 ESG可持续发展理念,从 ESG治理、ESG投融资、ESG风险管理、ESG信息披露等多方面开展 ESG实践,致力于成为 ESG实践的行业先行者和倡导者。公司在 ESG领域已经创造了多个行业第一,建立并持续巩固 ESG先发优势,不断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作为国内第一家加入联合国支持的负责任投资原则组织(以下简称“UN PRI”)的证券公司,公司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等机构联合发起成立国内首家专门开展 ESG研究的高校智库——中国 ESG研究院;行业首家支持并落实 TCFD(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信息披露建议;创设并持续运作行业首个固定收益类 ESG券商资管产品系列,通过先发优势及特色化投研体系打造固定收益类 ESG资管品牌;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 ESG研究院等机构联合牵头起草发布国内首个企业 ESG信息披露标准《企业 ESG披露指南》团体标准,并配套牵头起草发布《企业 ESG评价体系》和《企业 ESG报告编制指南》团体标准;作为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绿色金融标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参与深圳市地方标准《金融机构投融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要求》《绿色金融统计规范》制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可持续发展和 ESG战略研究和决策,经营管理层成立 ESG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统筹推进 ESG实践,持续完善 ESG投研体系,健全 ESG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丰富 ESG产品和服务,积极输出 ESG实践经验,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影响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深交所国证 ESG评级为 AAA级,Wind ESG评级为 A级,MSCI ESG评级为 BBB级。

(三)公司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随着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积极推进,全面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打破了企业盈利性要求的藩篱,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强化市场约束和法治约束,开启了资本市场的新征程。全面注册制在打开投行业务和股权投资业务增量空间的同时,也对“看门人”职责提出了更高要求,将促进证券公司向全业务链的综合金融服务模式全面转型。与此同时,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稳步推进,证券行业加速对外开放,众多实力对手进入,证券行业发展加速分化,行业集中度提升,差异化竞争格局逐步显现。

一是,头部证券公司依托资本实力、优势资源、客户基础和品牌影响力向综合型全能投行发展,逐渐形成集中的市场格局,马太效应加剧;二是,中小证券公司根据自身资源禀赋,打造专业化精品证券公司,争夺细分市场;三是,外资证券公司的涌入加剧行业竞争,同时将倒逼行业盈利模式转变,加快国内证券公司向现代化投行转型;四是,金融科技兴起,助推证券公司业务升级,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将成为证券公司实现业务转型、提升获客能力和经营效率的重要驱动因素。

在推动经济社会向高质量发展的征途上,科技创新是支撑和引领,资本市场承担着产业升级直接融资枢纽和创新发展“助推器”的重要作用。证券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和连接投融资两端的重要桥梁,肩负着提升社会直接融资比重、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等重要任务,将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

(四)公司经营方针和战略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打造具有固定收益特色优势,以资产管理和投行业务驱动综合金融服务能力的一流投资银行”的战略目标。

2024年,公司强化突出功能性定位,继续大力推进“以客户为中心”的综合金融服务,打造“一个一创”客户管理与协同服务体系,发挥各业务板块的协同效应,探索建立战略客户服务体系;全面启动信创改造,进一步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持续推动数字化转型;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优化迭代风险管理措施,持续推动业务风险分析精细化管理,强化合规内控体系建设。报告期内,公司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科技创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业务资格,进一步拓展服务新质生产力的业务领域,将助力科技创新型企业快速发展。

围绕战略目标,固定收益业务向交易驱动转型稳步推进,持续打造专业的交易定价能力和市场影响力,交易活跃度持续提升;资产管理业务持续打造“固收+”、FOF和 ESG产品体系,进一步提升投研风控及产品创设能力;投行业务强化对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的人才布局、客户及项目储备,加强北交所业务布局,加大债券业务开拓力度,增强内部协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经纪业务继续向财富管理转型,完善机制和产品配套,强化投顾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分支机构特色化发展;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聚焦新质生产力,强化投后赋能与综合金融服务,提升管理效能;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主线进行布局,聚焦绝对收益策略,努力获取稳健收益。

(五)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为机构客户、个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从事相关金融产品的自营投资与交易业务。母公司的业务范围涵盖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不含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外的公司债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还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一创期货从事期货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资从事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创新资本从事另类投资业务,通过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开展基金管理业务。(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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