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投股份(600864):哈投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原标题:哈投股份:哈投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2025年6月20日 哈投股份 600864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目 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 3 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 议案 2: 哈投股份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6 议案 3:哈投股份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1 议案 4: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7 议案 5: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彦敏、姚宏、张铁薇) 18 议案 6:关于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36 议案 7:关于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 43 议案 8: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5 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 48 议案 10: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择机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 ................ 52 议案 11:关于续保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53 议案 12:关于公司 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54 议案 13:关于 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59 议案 14: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64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顺利进行,本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以及本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请参会股东注意: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或授权人)主持。股东大会秘书处 具体负责大会有关方面的事宜。 三、股东发言和质询总时间控制在 30分钟之内。股东发言或提 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且应简明扼要,每人不超过5分钟。 四、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姓名和股东账号,不得打断会议 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的发言,大会主持人可拒绝或制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身份的人员发言和质询。 五、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填写表决票时, 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完毕,务必签署姓名并将表决票投入票箱。 对未在表决票上做表决的或多选的,做弃权处理。未提交的表决票不计入统计结果。 六、在会议主持人宣布投票结束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 在开始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4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13为普通决议事项,按照普通决 议程序表决,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其中,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为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八、本次会议将对已公告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九、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十、审议事项的表决票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位监事、律师作为监 票人监督清点。两位股东代表人选由主持人提名,参会股东举手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监票人和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结果汇总后传送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由上交所信息公司将网络投票结果和现场投票结果合并汇总后传回公 司,监票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对本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请各位股东审议。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20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 2: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度公司在董事会决策及经理层的领导下,在经营班子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经营工作。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100Z184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16元/股,上年同期0.10元/股。 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13元/股,上年同期0.03元/股。 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1%,上年同期1.69%。 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8%,上年同期0.55%。 二、基本财务状况 1、资产情况: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4,340,639.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91,200.21万元,占资产总额80.43%,非流动资产849,439.58万元,占资产总额19.57%。 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如下: (1)结算备付金 320,405.47万元,比上年末 162,901.48万元,增加157,503.99万元,增长96.69%,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期末客户备付金大幅度增加。 (2)应收票据48.01万元,比上年末234.63万元,减少186.62万元,下降79.54%,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黑岁宝本期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兑付。 (3)应收账款23,129.03万元,比上年末61,643.67万元,减少38,514.64万元,下降 62.48%,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应收证券清算款大幅度减少。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元,增长73.49%,主要原因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太平供热、控股子公司黑岁宝预付的购煤款较期初增加。 (5)其他应收款42,698.62万元,比上年末31,397.91万元,增加11,300.71万元,增长 35.99%,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应收深圳鹏博实业的信托款本期由交易性金融资产转到其他应收款列示。 (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93,678.21万元,比上年末137,396.26万元,增加 56,281.96万元,增长 40.96%,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增加。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6,107.07万元,比上年末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期末持有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增加。 (8)其他流动资产 56,439.33万元,比上年末 37,009.98万元,增加19,429.35万元,增长52.50%,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应收信用保证金大幅增加。 (9)其他债权投资 128,926.70万元,比上年末 14,486.36万元,增加114,440.35万元,增长789.99%,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本期对地方政府债的投资增加。 (10)在建工程21,639.90万元,比上年末3,804.50万元,增加17,835.41万元,增长468.80%,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对热电厂热源技改项目-3*168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项目投入金额较大。 (11)使用权资产4,225.28万元,比上年末6,100.09万元,减少1,874.81万元,下降30.73%,主要原因是江海证券本期计提折旧金额大于新增租赁金额。 2、负债情况: 报告期末,负债总额3,062,152.6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709,562.44万元,占负债总额88.49%,非流动负债352,590.22万元,占负债总额11.51%。 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如下: (1)短期借款148,109.98万元,比上年末109,013.14万元,增加39,096.84万元,增长 35.86%,主要原因是本期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在期末未到期的规模增加,以及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增加。 (2)拆入资金372,539.27万元,比上年末266,573.28万元,增加105,965.9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大幅度增加。 (3)应付票据651.70万元,比上年末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黑岁宝本期开具商业承兑汇票。 (4)代理买卖证券款853,768.47万元,比上年末569,099.11万元,增加284,669.36万元,增长50.02%,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期末普通经纪业务及信用业务代理买卖证券款规模均大幅增加。 (5)应付职工薪酬20,302.39万元,比上年末13,022.17万元,增加7,280.22万元,增长55.91%,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期末应付绩效薪酬增加。 (6)其他应付款11,850.27万元,比上年末19,548.72万元,减少7,698.45万元,下降39.38%,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支付收购正业热电股权转让款。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25,770.94万元,比上年末186,135.05万元,增加139,635.89万元,增加75.02%,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期末持有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增加。 (8)其他流动负债 410.74万元,比上年末 186.21万元,增加 224.53万元,增长120.58%,主要原因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太平供热、控股子公司黑岁宝转让商品预收款暂估销项税增加。 (9)应付债券175,318.23万元,比上年末390,905.45万元,减少215,587.22万元,下降 55.15%,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期末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较大。 (10)租赁负债1,423.03万元,比上年末3,022.72万元,减少1,599.69万元,下降 52.92%,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本期支付租赁金额大于新增租赁金额所致。 3、所有者权益情况: 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1,278,487.12万元,比上年末1,239,042.36万元,增加39,444.76万元,增长3.18%。 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如下: (1)少数股东权益-8,519.12万元,比上年末-2,613.31万元,增加5,905.90万元,增长226.00%,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黑岁宝本期亏损。 三、经营成果情况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8,215.74万元,下降2.95%;营业总成本316,505.29万元,比上年同期306,407.77万元,增加 10,097.52万元,增长 3.3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250.37万元,比上年同期20,691.50万元,增加13,558.87万元,增长65.53%。 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如下: 1、利息收入42,324.96万元,比上年同期52,706.05万元,减少10,381.09万元,下降 19.70%,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股票质押业务规模与其他债权投资规模均减少,相应利息收入同比减少。 2、税金及附加1,902.09万元,比上年同期2,142.80万元,减少240.71万元,下降11.23%,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到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退税。 3、销售费用372.94万元,比上年同期482.60万元,减少109.66万元,下降22.72%,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黑岁宝职工薪酬同比减少。 4、管理费用93,849.86万元,比上年同期79,430.30万元,增加14,419.56万元,增长18.15%,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职工绩效薪酬同比增加。 5、投资收益66,500.27万元,比上年同期37,669.75万元,增加28,830.52万元,增长76.53%,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6、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06.34万元,比上年同期-398.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持有的汇鑫期货本期亏损较同期减少。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4,899.26万元,比上年同期 2,542.98万元,增加22,356.28万元,增长879.14%,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大幅度增加。 8、信用减值损失13,512.93万元,比上年同期2,543.75万元,增加10,969.18万元,增长431.22%,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本期其他应收款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股票质押业务计提减值损失增加。 9、资产减值损失1,288.71万元,比上年同期33.97万元,增加1,254.75万元,增长3,694.11%,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和控股子公司黑岁宝本期固定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增加。 10、营业外收入83.30万元,比上年同期5,814.45万元,减少5,731.15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约金收入金额较大。 11、营业外支出2,501.87万元,比上年同期940.92万元,增加1,560.94万元,增长165.90%,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黑岁宝本期购买碳排放指标金额较大。 12、所得税费用4,762.52万元,比上年同期5,983.67万元,减少1,221.15万元,下降 20.41%,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黑岁宝上期冲回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而导致上期递延所得税费用金额较大。 1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4,250.37万元,比上年同期20,691.50万元,增加13,558.87万元,增长65.53%,主要原因是证券业务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同比增加,以及受市场波动影响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大幅增加。 四、现金流量构成情况 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21,446.28万元,比上年同期 163,412.90万元,增加258,033.38万元,增长157.90%,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同比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286.08万元,比上年同期-24,153.63万元,增加18,132.45万元,增长75.07%,主要原因是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790.55万元,比上年同期-158,487.59万元,减少87,697.05万元,下降55.33%,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 请予审议。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 3: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在集团和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的新起点上,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企改革,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面对经济复苏与产业变革叠加的复杂形势,充分发挥决策职能,持续优化治理体系,统筹推进重点工作,使公司各项发展任务得以积极稳妥推进落实,主要经营指标较上年度实现较大增长。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上下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经营目标,继续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公司治理能力。 热电业务不断优化供热布局,加快推进热源改造项目及智慧供热项目建设,统筹热源联网运行,加快传统热电业务的转型升级,努力扩大供热面积,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热电业务的盈利能力,确保做好民生供热服务,履行好社会责任。 证券业务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积极推动证券业务的全面恢复和发展;推动转型升级,实现专业能力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防控风险,守住底线,夯实“四位一体”内控机制,为业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深化人才建设长效机制,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发力数字化转型,为业务发展赋能,为管理提升助力;重塑成本结构,精准靶向投入,打造成本核心竞争力;践行国家战略,持续推进服务实体经济工作。 多元化股权投资收益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69,928.47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33,106.99万元,实现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 34,250.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5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340,639.78万元,归属于上市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供热公司、太平供热、黑岁宝公司及正业热电)热电业务实现利润总额-2,923.6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72.53万元;江海证券公司证券业务实现利润总额33,160.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95.02万元;公司本部及全资子公司哈投嘉信多元化投资业务实现利润总额2,870.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2.83万元。 (二)董事会在契合发展战略方面所做工作 2024年,围绕公司发展战略,根据公司总体发展需要,董事会全面积极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责,稳步推进以下工作。 1.热电业务:2024年,董事会审议批准了热源改造配套储煤等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分子公司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建设、控股子公司资产处置、重大融资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一系列重大事项,为落实公司做大做强热电主业的经营发展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持。 2.证券业务:在落实证券业务发展战略方面,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依法依规行使股东职权,对江海证券报送审定的包括发行公司债券、修改章程、利润分配、对外捐赠等股东职权范围内所有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了审议程序,出具了股东决定,维护了公司作为江海证券股东的权益,又在保持江海证券经营独立性的前提下,支持江海证券发展。 3.多元化股权投资: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批准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择机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以提高公司存量金融资产效益;监督经营层落实开展转融通业务、碳排放权交易业务以及利用闲置资金开展短期投资理财业务等多元化股权投资项目运作,努力促进公司积极布局新产业,增强投资业务价值创造能力。 (三)规范行使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坚持民主、科学、高效原则行使各项职权: 1.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共召开董事会13次,审议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董事会换届、项目投资、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各类重大事项议案47项。全年召集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实并及时披露进展。 3.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职能落实情况: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8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8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为董事会各项决策提供事前审核及专业意见。审计委员会在组织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定期报告审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日常关联交易等方面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通过审慎判断、充分论证后出具了审核意见,并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性等事项发表意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考核办法并根据2023年度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绩效进行了考核评价,对公司经营层“兑现2023年经营指标责任状"、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披露的薪酬情况和签订2024年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提名委员会对换届选举的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出具明确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针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公司董事会与公司经营层签订了经营指标责任状,并对上年度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公司经营层经营指标责任状。 本年度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事机构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支持。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和相关股东对公司开展实地考察工作。 在重大投融资、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关联交易、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审议或披露前,均征求了独立董事意见(另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完善内控体系,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及公司防控风险能力 公司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全面风险管理的规定,严格履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要求经营层持续秉承提高内控管理能力、规避生产经营风险的原则,报告期内持续完善与细化制度管理体系。 1.全面落实新《公司法》要求: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核心制度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强化“三重一大”决策规范化。完成分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搭建。 2.组织审计部门持续开展专项稽核与风险评估:对于公司风险防控的关键事项,确保重大风险可测、可控。报告期内组织完成各部门及各权属企业2024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助、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大额资金往来及与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的八个专项检查工作,编写了专项检查报告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规范对外担保与资金占用管理: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所有重大对外担保事项均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了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五)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严格遵照信息披露规则,扎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报告期圆满完成了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对所有重大事项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程序。报告期共披露临时公告44份,公告及上网文件69份,全部做到了完整、准确、及时。 进一步做好投资者沟通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全年召开投资者说明会3次,解答投资者提问76项。通过上证E互动在线回复投资者咨询32项。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两场。组织大股东赴3*168项目及江海证券实地考察调研。投资者咨询热线全天向中小投资者开放,全年接听投资咨询百余次。 通过多维度交流,提升经营透明度和市场认可度。 (六)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 1.健全董事会工作机制:报告期,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行使决策权,严格保证会议计划性和会议决议执行力。全年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审议议案共计47项,表决通过率100%。 2.组织董事赴子公司调研:报告期内组织董事赴子公司调研2次,获取一线决策依据,提升重大事项参与度。 3.健全学习机制:提升董事履职能力及董事会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组织董事、高管人员以多种形式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各项培训,按期安排独立董事参加后续培训。本年度共组织董监高人员参与培训10场。 4.提升专门委员会效能: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高效运作,全年召开会议共18次。在关联交易、内控评价、债券发行、董事会换届等关键决策事项中,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5.完善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以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均遵循最新监管要求,重点强化独立董事监督职能、完善委员会决策程序、构建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三会”高效运转。 二、2024年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全体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诚信、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1.重大决策参与:董事主动了解和分析公司运行情况,定期审阅各项经营报告、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及专项检查报告,全面把握监管机构、外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培训与提升:董事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公司组织的培训,提升履职专业水平。董事会要求全体董事进一步加强履职的主动性、有效性和独立性,并持续增强履职能力。 3.会议参与情况:报告期内,董事积极参加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均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或者通过视频、电话会议的形式参加会议。无连续两次无故不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4.关注重点事项:董事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公允性、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特别关注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和回避事宜。董事未发现董事会违反章程、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议决重大事项。除因法定回避表决外,全体董事对2024年董事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均充分发表意见。 5.独立董事作用发挥: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2025年董事会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董事会将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推进公司重大建设项目按计划实施,谋划热电业务未来发展规划,促进热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重点加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扎实推进内控体系建设,确保风险防范到位,依法合规经营。 2.根据公司双主业运行实际,支持公司进一步探索多元发展之路,努力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资本实力,稳步推进公司发展壮大。 3.支持经营层充分发挥考核机制、激励机制以及保障机制的作用,保证公司2025年度各项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4.继续深抓合规、风险管理。董事会将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强化执行力度,提高风险管理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 5.切实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定期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及时将投资者意见和建议向公司领导层转达,同时做好公司各项经营举措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实际,积极做好市值管理工作。 6.继续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2025年首要任务是根据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对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进行修订,以全面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适应新公司法要求,满足建设高质量上市公司需要;继续提升董事履职能力,紧密跟踪新的监管形势和治理要求,不断提升专业技能,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继续深入开展调研交流,组织董事深入子公司和业务一线考察,掌握公司经营情况,监督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和协调机制,利用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保障董事知情权;进一步提升董事对重大决策事项参与度,加大对董事会决议实施结果督办力度,继续提升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的工作效能。 7、充分利用deepseek等人工智能工具赋能董事会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董事会对全体董事在过去一年的辛勤工作以及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广大投资者对董事会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新的一年,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应有作用,完善科学的决策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有效性,以创建优质、高效、规范的高质量上市公司为目标而继续努力。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 4: 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完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公司母公司 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 109,224,193.7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922,419.37元,本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88,780,056.40元。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0元现金股利(含税)。以本公司截至2024年末已发行股份 2,080,570,520.00股计算,现金股利总额共计约人民币104,028,526.00元。2024年度本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37%(即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5年 4月 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20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出席3次,以通讯方式出席10次;全年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现场方式),出席率100%。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1月23日,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组织并参与了年报沟通会议,就年报审计相关事项,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了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经全体成员审议,形成意见如下:在前次审核意见的基础上,公司已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处理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公司财务报告已按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4年4月24日,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交换意见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会上还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和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对 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年度,积极参加了公司举办的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充分了解投资者的诉求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能够保障履职时间和履职效率。2024年度,通过现场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业绩说明会以及上市公司现场调研等方式,充分保障了现场工作时间。 1.现场出席公司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者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2.本年度,参加了公司举办的现场调研活动,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了解公司情况,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加强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通过现场调研,更直观地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生产流程、市场环境以及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年度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事机构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支持。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和相关股东对公司开展实地考察工作。 在重大投融资、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关联交易、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审议或披露前,均征求了独立董事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于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就公司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召开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决议认为: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向关联方购买和销售商品,向关联方控股银行存贷款,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工作等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行业标准及政府规定或者政府指导价格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就公司2024-2025年供暖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意见认为:经就公司2024-2025年供暖期日常关联交易事宜进行充分了解与审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为政府定价并综合考虑了当前煤价、燃气价格、热源类型及燃煤燃气分摊比例等成本因素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均及时予以披露。 (二)关于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有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关于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上述事项发生。 (四)关于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五)关于审阅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报告期内,在公司2023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多次与年审会计师及公司经营层沟通,详细听取了公司经营情况汇报,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在审计委员会会议中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会议审议时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关于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报告期内,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期间,审阅了《哈投股份邀请招标文件》,确定了聘任审计机构的招投标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在选聘过程中,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和独立董事代表全程监督了开标过程,对招标结果、中标单位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中标单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均符合监管规定。公司2024年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选聘程序依法合规,选聘结果有效。拟同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6.38万元(审计范围含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并授权经理层根据年审实际工作量等具体审计因素对费用进行调整,办理并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关于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 由于公司总会计师一职空缺,董事会决议拟由张宪军代行公司总会计师职责,本人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八)关于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报告期未有上述事项发生。 (九)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2023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披露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并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披露的薪酬发放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所披露的薪酬收入情况真实。 2024年董事会与公司经理层签订业绩考核责任书,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2024年业绩考核责任书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国资委对国有控股企业考核有关要求,结合行业现状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拟定的2024年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从生产经营指标、年度重点任务及加减分项三方面进行考核,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责任书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兑现公司经理层2023年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的议案》进行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关于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事项。 报告期内未有上述事项发生。 (十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事项。 报告期内未有上述事项发生。 (十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定价政策合理,关联交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年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5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彭彦敏 2025年6月20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出席3次,以通讯方式出席10次;全年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现场方式),出席率100%。 本人能够根据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要求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就公司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聘任高管、重大投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全年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8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战略委员会1次;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能够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表决意见与董事会上发表的意见一致。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1月23日,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年报沟通会议,就年报审计相关事项,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了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经全体成员审议,形成意见如下:在前次审核意见的基础上,公司已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处理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公司财务报告已按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2024年4月24日,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交换意见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会上还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和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对 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年度,积极参加了公司举办的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充分了解投资者的诉求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能够保障履职时间和履职效率。2024年度,通过现场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业绩说明会以及上市公司现场调研等方式,充分保障了现场工作时间。 1.现场或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 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者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2.本年度,参加了公司举办的现场调研活动,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了解公司情况,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加强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通过现场调研,更直观地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生产流程、市场环境以及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年度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事机构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支持。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和相关股东对公司开展实地考察工作。 在重大投融资、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关联交易、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审议或披露前,均征求了独立董事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于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就公司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召开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决议认为: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向关联方购买和销售商品,向关联方控股银行存贷款,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工作等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行业标准及政府规定或者政府指导价格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会议审议并发表意见认为:经就公司2024-2025年供暖期日常关联交易事宜进行充分了解与审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为政府定价并综合考虑了当前煤价、燃气价格、热源类型及燃煤燃气分摊比例等成本因素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均及时予以披露。 (二)关于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有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关于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上述事项发生。 (四)关于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五)关于审阅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报告期内,在公司2023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多次与年审会计师及公司经营层沟通,详细听取了公司经营情况汇报,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在审计委员会会议中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会议审议时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关于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报告期内,参与开展了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期间,审阅了《哈投股份邀请招标文件》,确定了聘任审计机构的招投标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在选聘过程中,对招标结果、中标单位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中标单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均符合监管规定。公司2024年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选聘程序依法合规,选聘结果有效。拟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6.38万元(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因素对费用进行调整,办理并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关于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 由于公司总会计师一职空缺,董事会决议拟由张宪军代行公司总会计师职责,本人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八)关于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报告期未有上述事项发生。 (九)关于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报告期内董事会换届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对新一届经营层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发表同意意见。 (十)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2023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披露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并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披露的薪酬发放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所披露的薪酬收入情况真实。 2024年董事会与公司经理层签订业绩考核责任书,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2024年业绩考核责任书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国资委对国有控股企业考核有关要求,结合行业现状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拟定的2024年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从生产经营指标、年度重点任务及加减分项三方面进行考核,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责任书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兑现公司经理层2023年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的议案》进行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关于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事项 报告期内未有上述事项发生。 (十二)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事项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十三)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定价政策合理,关联交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年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5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姚宏 2025年6月20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出席3次,以通讯方式出席10次;全年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现场方式),出席率100%。 本人能够根据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要求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4年任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全年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8次;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能够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表决意见与董事会上发表的意见一致。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1月23日,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年报沟通会议,就年报审计相关事项,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了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经全体成员审议,形成意见如下:在前次审核意见的基础上,公司已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处理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公司财务报告已按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4年4月24日,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交换意见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会上还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和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对 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年度,积极参加了公司举办的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充分了解投资者的诉求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能够保障履职时间和履职效率。2024年度,通过现场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业绩说明会以及上市公司现场调研等方式,充分保障了现场工作时间。 1.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公司 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者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2.本年度,参加了公司举办的现场调研活动,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了解公司情况,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加强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通过现场调研,更直观地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生产流程、市场环境以及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年度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事机构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支持。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和相关股东对公司开展实地考察工作。 在重大投融资、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关联交易、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审议或披露前,均征求了独立董事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于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就公司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召开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决议认为: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向关联方购买和销售商品,向关联方控股银行存贷款,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工作等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行业标准及政府规定或者政府指导价格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就公司2024-2025年供暖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意见认为:经就公司2024-2025年供暖期日常关联交易事宜进行充分了解与审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为政府定价并综合考虑了当前煤价、燃气价格、热源类型及燃煤燃气分摊比例等成本因素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均及时予以披露。 (二)关于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有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关于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上述事项发生。 (四)关于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五)关于审阅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报告期内,在公司2023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多次与年审会计师及公司经营层沟通,详细听取了公司经营情况汇报,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在审计委员会会议中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会议审议时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关于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报告期内,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期间,审阅了《哈投股份邀请招标文件》,确定了聘任审计机构的招投标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在选聘过程中,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和独立董事对招标结果、中标单位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中标单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均符合监管规定。公司2024年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选聘程序依法合规,选聘结果有效。拟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6.38万元(审计范围含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并授权经理层根据年审实际工作量等具体审计因素对费用进行调整,办理并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关于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 由于公司总会计师一职空缺,董事会决议拟由张宪军代行公司总会计师职责,本人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八)关于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报告期未有上述事项发生。 (九)关于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报告期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提名委员会会议上对董事会换届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对新一届经营层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发表同意意见,作为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对上述事项发表一致意见。 (十)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2023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披露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并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披露的薪酬发放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所披露的薪酬收入情况真实。 2024年董事会与公司经理层签订业绩考核责任书,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会议,对2024年业绩考核责任书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国资委对国有控股企业考核有关要求,结合行业现状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拟定的2024年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从生产经营指标、年度重点任务及加减分项三方面进行考核,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责任书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兑现公司经理层2023年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的议案》进行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关于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报告期内未有上述事项发生。 (十二)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事项。 报告期内未有上述事项发生。 (十三)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定价政策合理,关联交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年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5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铁薇 2025年6月20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证监会、财政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哈投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公司代码:600864 公司简称:哈投股份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组织机构、发展战略、对分子公司管控、企业文化、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法律合规管理等; 业务层面:财务报告管理、资金管理、全面预算管理、投融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担保管理、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存货与仓储管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管理、安全环保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合规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内控监督、纪检监察、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管理、结算业务、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经纪业务、权益自营业务、股票期权业务、固定收益类业务、投资银行类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研究业务、投资顾问业务、信用交易业务、中小企业投资业务、互联网金融、江海证券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及江海证券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等业务管理流程。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热电业务:安全生产风险、销售风险、资金风险、成本风险、政策法规风险、采购风险、环保风险、合同风险、担保风险、工程项目管理风险。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本部在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上,梳理修订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权属三家企业修订了《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努力提升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公司在日常监督管理中,采取实施监控、定期复核、专项检查等方式随时监督公司本部及权属企业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不断提升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公司于年初例行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对确定的前十大风险领域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从全年风险管理结果看,以上措施运行有效。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要求,有效保持了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 2025年度,公司将通过内部控制评价、内外部审计、专项监督检查、专项风险跟踪等系列工作,查找内部控制缺陷,积极组织整改,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效果,从而促进公司优化内部控制环境,规范内部控制流程,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水平,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赵洪波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认为,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哈投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20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5]100Z1846号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投股份公司”)2024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哈投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哈投股份公司于 2024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