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贝通信(603220):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原标题:中贝通信: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代码:603220 股票简称:中贝通信 转债代码:113678 转债简称:中贝转债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声 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所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构的批准、核准或注册。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注册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合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合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 =P -D 1 0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1 0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D)/(1+N) 1 0 其中,P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0 增股本数量,P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1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30,273,236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6、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2,223.4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之“(二)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事项等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同意。 二、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行业发展风险 通信业近年来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但随着未来 5G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若未来通信技术迭代进度不及预期,则我国 5G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速度可能出现放缓的情形,可能导致市场收缩及公司订单量下滑,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人工智能行业的发展激发了各地智算中心投资热情,驱动了我国智算规模的快速扩张。未来人工智能行业技术若出现重大变革,可能导致智能算力的需求不及预期,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二)市场竞争风险 受人工智能行业近年来高速发展的推动,介入智算服务领域的企业显著增加,竞争激烈程度有进一步增强的趋势。因此,未来公司将继续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 如果公司无法有效提升自身竞争实力,快速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和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则可能出现服务或产品价格下降、毛利率下滑及客户流失的情形,从而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盈利能力减弱的风险。 (三)实际控制人控制权进一步被稀释的风险 公司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六兵和梅漫夫妇合计控制公司 26.77%的股份表决权。本次发行完成后,李六兵和梅漫夫妇共同控制公司的股份表决权比例将进一步被稀释,潜在投资者可通过股权收购或其他途径,造成实际控制人控制地位不稳定,影响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 (四)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随着公司不断推进智算业务的战略布局,公司投入算力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规模不断增加,资本支出需求相应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有所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9.77%、67.28%、73.82%和 73.13%。虽然公司目前盈利情况良好,未来也有足够的能力偿还债务本息,但若公司持续融资能力受到限制或行业经营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96,485.04万元、199,017.25万元、208,618.04万元和 193,049.61万元,占同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2.42%、32.41%、25.79%和 24.23%,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及占比较大。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规模可能会进一步增加。 若行业发展或客户信用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募投项目未达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为智算中心建设项目、5G通信网络建设项目及偿还银行借款。其中,智算中心建设项目、5G通信网络建设项目均是围绕公司现有主业开展的项目,对公司的经营规模和业绩水平将产生重要影响。虽然公司在决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已聘请专业机构在市场、技术、财务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论证和预测分析,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计划能否按时完成、实施是否顺利、实施效果是否达到预期,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通信技术服务业、智算服务业还可能受我国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市场变化、国际贸易摩擦等因素的影响,进而对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造成影响,从而募投项目可能存在短期内无法产生预期效益的风险。 (七)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64,312.73万元、286,183.47万元、298,434.38万元和 54,948.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0,879.08万元、14,383.43万元、14,477.83万元和 1,881.68万元,发行人整体经营状况良好。2025年一季度经营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59.49%,造成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包括一季度重点客户集采中标项目合同未签订、订单未下达以及部分重点项目关键设备到货延迟导致收入同比下降以及财务费用同比增长等。若未来该等不利因素持续存在或出现其他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 2 二、特别风险提示................................................................................................ 4 目 录............................................................................................................................ 7 第一节 释义 ............................................................................................................... 9 一、普通术语........................................................................................................ 9 二、专业术语...................................................................................................... 10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2 一、基本信息...................................................................................................... 12 二、主营业务...................................................................................................... 13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4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16 五、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29 六、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35 七、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37 八、财务性投资情况.......................................................................................... 44 九、同业竞争情况.............................................................................................. 49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50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与目的.............................................................................. 50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51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52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55 五、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5 六、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55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56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56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56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67 四、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68 五、本次证券发行满足“两符合”和不涉及“四重大”相关规定 ...................... 68 六、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69 七、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0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78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 7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79 三、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79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本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80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80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81 一、市场风险...................................................................................................... 81 二、经营管理风险.............................................................................................. 82 三、财务风险...................................................................................................... 83 四、其他风险...................................................................................................... 84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87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87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90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91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93 五、审计机构声明.............................................................................................. 94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95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99 第一节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者词组具有以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Bester Group Telecom Co., Ltd. 注册资本:433,972,686元 法定代表人:李六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17784054XA 成立日期:1999年 12月 29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间:2015年 8月 12日 上市时间:2018年 11月 15日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贝通信 股票代码:603220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 1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 1号 邮政编码:430000 电话号码:027-83511515 传真号码:027-83511212 互联网网址:www.chinabester.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软件开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光电子器件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劳务分包,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通信网络技术的服务商,同时公司持续拓展智算业务,致力于成为我国智算领域的领先服务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 5G新基建业务、智算业务、智慧城市及其他业务。 (一)5G新基建业务 公司从事 5G新基建业务,为客户提供包括 5G移动通信网络、光传输千兆光网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在内的网络建设服务,包括覆盖网络规划与设计、项目实施与交付、系统网络维护的项目全生命周期一体化服务。 公司 5G新基建业务覆盖国内大部分省份,是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铁塔的重要服务商;同时,公司在国际“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 EPC总承包业务,业务区域涵盖中东、东南亚、非洲等地区,是多家海外运营商的重要合作伙伴。 (二)智算业务 公司通过提供智算集群设计、建设和运维等服务,为运营商、云服务商、AI大模型企业等客户提供智算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组建了专业的技术团队,配备有服务器、存储、网络、安全、软件开发等相关专业核心技术人员,掌握智算集群网络规划、建设、优化以及一体化运维等核心技术。公司现已初步完成智算业务全国布局,顺利完成武当智算集群、上海松江智算集群、上海临港智算集群、三江源智算集群以及宁夏中卫智算集群等多个项目的智算集群建设。 (三)智慧城市及其他业务 公司致力于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参与者,为各地政府、企业客户提供包含系统方案、系统平台部署与项目交付营运等一揽子解决方案。智慧城市项目涵盖专用通信网络、计算机网络、视频监控、智慧小区、机电与弱电系统、软件系统平台与应用等各专业技术领域。公司围绕智慧城市建设,拓展布局智慧出行业务。 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业务。公司主要从事动力电池及储能系统的生产及销售,为商用车(轻卡、重卡)提供动力电池系统,为工商业用户提供储能系统。除上述智慧城市及新能源业务外,公司还存在部分光电子器件等产品业务,主要应用于数据中心、通信终端、车用雷达等领域。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434,244,123股,股本结构如下:
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李六兵、梅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李六兵先生持有公司 94,598,177股股份,占比 21.78%;梅漫女士持有公司 21,662,160股股份,占比 4.99%,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6,260,3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7%。 最近三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李六兵先生,男,1965年 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4201031965********,1983年-1992年任邮电部第三工程公司技术员;1992年-1999年任江汉贝斯特执行董事、经理;1999年-2015年 7月任贝斯特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 8月至今任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8月至 2024年 9月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 6月-2016年 9月兼任广东和新董事;2007年 6月至今兼任广州贝斯特董事长;2019年 1月至今任中贝通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 7月至今任中贝智能董事长;2022年 9月至今任天津邮电董事长;2023年 4月 4日至今任浙储能源董事;2023年 10月任中贝(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梅漫女士,1973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4201071973********。 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六兵股权质押股数为 1,251万股,占公司股本 2.88%,占其所持有股份数 13.22%。除李六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冻结的情况。 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李六兵所持股份具体质押情况如下:
截至 2025年 5月 28日,中贝通信收盘价为 21.30元/股,高于李六兵股份质押的预警线。 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涨跌受多种因素影响,本次股票质押未来如出现平仓风险,李六兵先生拟采取提前还款或补充质押等应对措施。李六兵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个人薪酬、上市公司分红、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等。因此,李六兵先生因无法履行债务导致质押股权被处置的风险较低。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基本情况 1、所属行业 公司是一家通信网络技术的服务商,主要从事 5G新基建、智算业务和智慧城市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在巩固和发展 5G新基建业务的基础上,持续拓展智算业务,致力于成为我国智算领域的领先服务商。根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 I65)。从细分行业来看,公司5G新基建业务、智慧城市业务属于通信技术服务业,智算业务属于智算服务业。 2、行业监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由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管理。 行业主管部门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地通信管理局,其主要职责为:提出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等。涉及通信网络建设规划设计、建设以及监理项目的企业同时受到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管理。 全国性行业组织有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等。各协会是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团法人,主要职责是协调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3、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目前本行业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通信技术服务业的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1、通信技术服务业 (1)5G网络建设与产业发展、应用创新紧密结合 5G作为数字经济时代万物互联、数据流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不断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各类数字技术融合创新,现已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一环。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二部门发布《5G规模化应用“扬帆”行动升级方案》,提出要大力推动 5G应用规模化发展,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带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壮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5G网络的快速发展推动了产业升级和应用场景创新,反过来也对我国 5G网络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我国将进一步围绕核心产业并结合下游应用场景,有针对性、有重点地推进 5G网络建设,实现 5G与产业发展和应用创新的紧密结合。 (2)5G网络建设持续深化 我国已基本完成全国所有地级市、县城城区的 5G网络覆盖。截至 2024年末,我国移动通信基站总数达 1,265万个。但我国基础网络建设仍存在发展不平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鼓励推动智能算力基础设施的建设。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发布的《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有关事项》提出,优化布局算力基础设施,推动算力基础设施与能源、水资源协调发展。加强本地数据中心规划,合理布局区域性枢纽节点,逐步提升智能算力占比。202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并召开“加快推进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进行重点解读,提出下一步要按照“点、链、网、面”体系化推进算力网络工作,持续提升算网综合供给能力。随着我国政府支持政策的持续出台,我国智算中心建设走向快车道,智算服务业也随之快速发展。 (2)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进一步加速我国智算服务需求提升 人工智能技术在互联网、电信、政府等领域加速渗透,智能化正快速重塑各行各业,从而带动了我国对数据、算力等要素的需求。IDC预计,我国数据规模将从 2023年的 28.37 ZB增长至 2026年的 56.16 ZB,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25.56%,1 增速位居全球第一。只有充足的智能算力才能对海量数据进行计算、处理与分析。2020-2024年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由 75.0EFLOPS增长至 725.3 EFLOPS,2 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6.35%,预计到 2028年将达到 2,781.9 EFLOPS。在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智能算力规模迅速提升,促进了我国智算服务业的发展。 (3)智算产业集聚效应逐步显现 我国高度重视算力基础设施建设,谋划部署算力基础设施总体布局,统筹东中西部算力一体化协同发展。2022年我国“东数西算”工程正式启动,推动建设八大国家枢纽节点、十大国家数据中心集群。目前,我国智算产业正加速形成以枢纽节点为核心、区域集群为支撑的集约化发展格局。 随着我国政府引导智算建设政策的陆续出台,集中建设智算大集群并形成集聚效应将成为智算产业的发展方向。未来我国智算产业的算力资源空间布局有望进一步优化,从而形成更加完整、集聚、协同的智算产业链。 1 IDC,《2022中国大模型发展白皮书》 (三)行业竞争情况 1、通信技术服务业 (1)行业竞争格局及主要企业 随着通信网络技术的不断升级、网络广度与密度的不断加大以及近些年国内运营商通信网络建设的饱和、运营商降本增效的背景下,通信技术服务整体价格和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市场整体竞争呈现白热化。 在现有竞争格局中,运营商旗下的通信技术服务公司,如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移建设有限公司等能够保持较大的市场份额,有实力的上市公司如中贝通信(603220.SH)、润建股份(002929.SZ)、嘉环科技(603206.SH)等,在努力保持现有主营业务的同时,依托自身通信技术服务能力,积极开拓智慧城市、新能源、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新业务领域;同时,通信网络建设服务出海成为新的增长点。 (2)公司在行业当中的竞争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64,312.73万元、286,183.47万元、298,434.38万元和 54,948.16万元。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同期数据相比,公司业务规模居于行业前列水平。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力地促进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管理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公司的竞争优势 1)丰富的项目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 公司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深度掌握通信网络、信息与智能化、机电和计算机网络等多领域技术,打造了一支能够在复杂网络环境条件下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专业技术团队,体现了公司综合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2)面向全国及海外的业务布局和驻地服务能力 公司已在全国近三十个省(市、自治区)及海外一带一路沿线多个国家设置分支机构开展业务经营与服务,并根据业务区域与中标项目专业在当地配备专业技术团队驻点服务,提升了公司服务品质,保证了客户满意度,确保了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3)齐全的专业资质 公司从事通信技术领域多年,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甲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防工程壹级资质等资质认证。齐全的专业资质使公司在行业内具备竞争优势。 4)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体系 公司在不断研究行业内外不同项目管理模式与项目管理理论基础上,通过管理知识创新与发展,形成了以项目关键节点过程控制为核心的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体系,实行对项目预算管理、实施进度、竣工验收、决算审计与客户满意度进行结果控制和对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过程控制的项目闭环管理。 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促使公司各级都能进行项目清单问题管理,针对项目问题制订解决方案,提高了项目管理效率、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形成了公司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的竞争优势。 (4)行业壁垒 通信网络对运行的安全性、稳定性要求极高,一旦通信网络的运行出现故障,极有可能导致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及严重后果。因此,本行业的企业在技术、品牌、资质和人才方面均有较高要求,形成了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通信网络技术更新较快,电信运营商对通信技术服务商的技术水平高度重视。 因此,能否及时掌握最新的技术、储备足够的技术人才构成了新进入者的重要障碍。 2)品牌壁垒 为了保证通信网络运行的稳定和可靠,电信运营商一般优先选择与技术能力强、行业经验丰富、过往业绩突出、品牌知名度高、综合实力强的通信技术服务商合作。起步早、技术领先的服务商已经具备了多业务集成服务能力,与电信运营商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在市场中树立了良好信誉与品牌,对新进入者形成较高的品牌壁垒。 3)资质壁垒 通信技术服务行业的企业开展业务和承接项目应当具备相应资质,电信运营商在招标时对投标企业的各项资质也会有明确要求。通信技术服务商只有具备足够的项目经验、具有对应项目业绩与规模、配备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取得相应等级资质并从事对应业务,这对新进入企业以及规模较小的企业构成了较高的资质壁垒。 4)人才壁垒 通信技术服务行业的从业者需要具备扎实的通信技术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多个设备厂家系统性能和多项专业技术,熟悉各类通信设备操作,精通无线、交换、传输、网管等专业知识,并在服务过程中灵活采用最有效的技术方法、技术手段及仪器仪表达到服务目的。只有稳定的且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团队才能向电信运营商提供优质服务,形成新进入者的人才壁垒。 2、智算服务业 (1)行业竞争格局及主要企业 近年来我国智算产业的快速发展,现已逐渐演变成一个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格局。目前,我国智算产业的参与主体众多,各方呈现合作与竞争并存的态势。 参与主体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一是基础电信运营商,如中国电信(601728.SH)、中国联通(600050.SH)等,其拥有充足的资金、技术和客户资源,是智算中心建设重要的参与者; 二是 IDC服务商,如润泽科技(300442.SZ)、万国数据(9698.HK)等,其具备丰富的 IDC机房资源及一体化建设运营能力,可以为智算中心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此外,部分 IDC服务商基于现有的机房资源优势延伸智算业务板块,通过组建智算集群为客户提供智算服务; 三是互联网及云服务商,如阿里云、金山云(3896.HK)等,其掌握云计算技术,通过部署智算集群用于满足自身大模型训练需求或拓展智算业务; 四是智算行业其他新进入厂商,主要以通信技术服务公司或其他跨界厂商为主,如中贝通信(603220.SH)、航锦科技(000818.SZ)、利通电子(603629.SH)等企业。上述企业主要为客户提供智算集群规划设计、搭建以及运维等智算服务,其依靠通信网络技术资源、硬件资源或渠道资源,通过将产业链进一步延伸以实现业务协同,或通过战略转型寻求业务新增长点。 以发行人为代表的智算服务业厂商,与电信运营商、IDC服务商、互联网及云服务商共同形成智算产业的生态圈,各方依靠各自的资源禀赋,共同合作以推进国内智算服务行业的发展。 (2)公司在行业当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与运营商、云服务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已初步完成智算业务的全国布局。公司已顺利完成武当智算集群、上海松江智算集群、上海临港智算集群、三江源智算集群以及宁夏中卫智算集群等多个项目的智算集群建设。报告期末,公司投入使用的总算力已超过 15,000P,是智算服务行业重要的参与者。 (3)公司的竞争优势 1)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 公司建立了一支具备全栈技术能力的专业化团队,在算力、网络、存储等多个领域均拥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储备和技术背景,掌握集群搭建、集群优化、运营维护等多方面的核心技术。此外,公司组建的技术团队深度参与过多个智算集群的建设部署与运营维护,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在智算服务领域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 2)具备丰富的智算集群建设经验 公司从事通信技术服务领域多年,在通信网络建设、信息智能化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在智算业务板块的布局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23年以来,公司重点布局智算业务,现已顺利完成武当智算集群、上海松江智算集群、上海临港智算集群、三江源智算集群以及宁夏中卫智算集群等多个智算集群的建设。 3)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长期深耕通信网络建设领域,与三大运营商建立了稳固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与运营商就智算业务领域开展进一步的合作。公司现通过与运营商、云服务商等核心客户的合作,协助完成国内多个智算集群建设,为 AI大模型企业等提供稳定的算力支持,并在业界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4)行业壁垒 1)技术壁垒 智算服务供应商需要结合人工智能在不同行业和应用场景的特点以及客户的核心诉求,从智算集群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等方面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这要求智算服务供应商必须具备丰富的智算集群建设经验、专业的集群调试能力,同时具备集群优化以及一体化运维服务能力,从而构成了新进入者的技术门槛。 2)品牌壁垒 智算服务业对供应商的技术能力、项目经验以及资金实力均具有一定要求,因此,客户对供应商资质审核往往较为严格。下游客户通常倾向于在行业内选择信誉好、项目经验丰富、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公司进行合作。因此,智算服务业对新进入者的客户资源及品牌影响力存在较高要求。 3)资金壁垒 智算服务供应商主要通过搭建智算集群并提供一体化运维解决方案,为终端客户提供稳定的算力支持。其中,AI服务器等硬件设备作为智算集群的核心部件,购置成本相对较高,导致智算集群的建设通常具有前期投入高、资金回笼周期久的特点,从而构成了较高的资金壁垒。 (四)上下游行业与该行业的关联性及发展情况 1、通信技术服务业 通信技术服务业的上游行业主要为通信设备制造业、电子仪器制造业等行业,其对通信技术服务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基础仪器仪表及部分材料的采购成本上。 目前上游行业发展成熟、市场化程度较高,属于完全竞争市场。随着技术的发展成熟以及核心部件的国产化率提高,市场竞争加剧,相关原材料及部件价格呈逐年下降的趋势。通信技术服务行业所需的大多数设备和元器件供应充足。 通信技术服务业的下游行业主要为电信业,主要客户是各大电信运营商。下游行业的需求变化和产业政策将直接影响通信技术服务业的经营效益和发展速度。作为我国优先发展并能促进国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基础性行业,电信业的支柱作用以及战略地位将使通信技术服务业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2、智算服务业 智算服务业的上游行业主要为土建基础设施、IT基础架构服务业。土建基础设施涵盖土建施工、制冷系统、供配电系统等,为智算中心提供稳定可靠的物理环境;IT基础架构包括芯片设计制造、AI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等领域。其中,AI芯片及服务器等设备研发及生产的技术壁垒较高,其价格及供给对智算中心建设以及智算服务业的影响较大。 智算服务业的下游行业主要为人工智能应用领域,如自动驾驶、金融科技、智慧医疗等。随着 AI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各行业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不断创新,我国下游产业对智算服务的需求也将持续提升。 五、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产品及服务 1、5G新基建业务 公司从事 5G新基建业务,为客户提供包括 5G移动通信网络、光传输千兆光网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在内的网络建设服务,包括覆盖网络规划与设计、项目实施与交付、系统网络维护的项目全生命周期一体化服务。 公司 5G新基建业务覆盖国内大部分省份,是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铁塔的重要服务商;同时,公司在国际“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 EPC总承包业务,业务区域涵盖中东、东南亚、非洲等地区,是多家海外运营商的重要合作伙伴。 2、智算业务 公司通过提供智算集群设计、建设和运维等服务,为运营商、云服务商、AI大模型企业等客户提供智算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组建了专业的技术团队,配备有服务器、存储、网络、安全、软件开发等相关专业核心技术人员,掌握智算集群网络规划、智算集群建设、智算集群算力优化以及一体化运维等核心技术。公司现已初步完成智算业务全国布局,顺利完成武当智算集群、上海松江智算集群、上海临港智算集群、三江源智算集群以及宁夏中卫智算集群等多个项目的智算集群建设。 3、智慧城市及其他业务 公司致力于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参与者,为各地政府、企业客户提供包含系统方案、系统平台部署与项目交付营运等一揽子解决方案。智慧城市项目涵盖专用通信网络、计算机网络、视频监控、智慧小区、机电与弱电系统、软件系统平台与应用等各专业技术领域。公司围绕智慧城市建设,拓展布局智慧出行业务。 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业务。公司主要从事动力电池及储能系统的生产及销售,为商用车(轻卡、重卡)提供动力电池系统,为工业商用户提供储能系统。除上述智慧城市及新能源业务外,公司还存在部分光电子器件等产品业务,主要应用于数据中心、通信终端、车用雷达等领域。 (二)主要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劳务和设备材料。 (1)劳务采购 劳务采购是 5G新基建业务的主要采购内容。5G通信网络建设通常具有实施地域分散、多项目同时开展的特点,短期内需要大量人力。因此,为了保障服务质量,公司的劳务采购采取劳务外协与劳务派遣两种模式以解决用工需求。该劳务采购模式是通信技术服务行业的普遍用工模式,符合行业业务特点。 公司与符合要求的劳务供应商签署协议,将公司业务中用工较多的非核心的、技术含量较低的、基础性工作交给劳务供应商完成。为保证劳务外协队伍在质量、进度、安全上达到管理要求,公司各项目部需对劳务方外协队伍作业能力、过往经验、资质条件、实施能力等进行严格测评,并要求外协队伍掌握必要的劳动技能与安全防护知识等。报告期内,公司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使用劳务派遣,如司机、资料管理员等辅助岗位。公司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报告期各期末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未超过用工总量的 1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 (2)设备材料采购 5G新基建业务方面,对于电信运营商项目涉及的主要设备材料通常由运营商提供,公司仅负责部分辅材的采购。公司承接的非运营商项目多为总包模式,采购内容包含系统设备、光电缆及配套材料等。 智算业务方面,公司采购的设备材料主要为 AI服务器、通用服务器、交换机、应用软件等。 智慧城市及其他业务方面,公司采购的设备材料则根据下游应用场景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包括监控设备、网络设备等。其中,智慧出行领域,公司采购的设备材料包括电单车、电池等;新能源领域,公司采购的设备材料包括电芯、保护板等。 公司设备材料采购通过“货比三家”、分级谈判的方式集中采购确定最优供应商。公司具体运营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向公司采购部上报设备材料采购申请,采购部审核货物价格和审核货物数量后,经审批通过后,采购部组织集中采购。 2、销售模式 5G新基建业务方面,公司主要依据通信行业发展情况和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对未来 3-5年市场布局并提前做出规划,优选市场公开透明、资金充足、投资稳定、价格水平合理的客户,纳入公司的发展重点;对属于规划范围内的新增市场和区域提前开展市场工作,了解目标客户的实际需求、管理模式与招投标计划,分析现有服务商服务情况与竞争格局,向客户介绍公司情况、开展交流与沟通,展示公司实力;涉及招投标的项目,公司组织专业团队实时跟踪招标信息,积极参加目标客户的项目投标。公司所承接的 5G新基建项目主要通过参与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取得。 智算业务方面,公司基于丰富的智算集群建设项目经验及客户资源积累,重点开拓国内电信运营商、云服务商、智算服务商等客户群体,最终为 AI大模型公司、行业垂类公司等提供算力支持。公司通过前期对接并持续跟踪客户对智算智算集群建设及运维解决方案。公司所承接的智算业务项目主要通过参与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商务谈判等方式取得。 智慧城市及其他业务方面,公司深入了解智慧城市业务的特点和需求,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提供专业的信息化集成方案。公司承接智慧城市业务项目以参与公开招投标等方式为主,其他业务以商业谈判等方式为主。 3、服务模式 5G新基建业务方面,公司主要以项目制的形式开展,结合合同约定的预算规模、服务区域、服务内容、服务单价等因素,最终按照核定的工作量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服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驻地化经营服务模式面向客户开展全方位的项目实施与客户服务。驻地式服务极大地提高了公司对客户的接触频率和响应速度,从而提升项目实施与服务效果。 智算业务方面,公司依靠 IDC机房等基础设施,在为客户交付 AI服务器、交换机等软硬件设备的同时,提供包括智算集群规划设计、建设及运维在内的智算服务整体解决方案,并根据公司提供的算力规模、服务内容向客户按期收取费用。 智慧城市及其他业务方面,公司的智慧城市业务主要以项目制形式开展,为客户提供方案设计、系统平台开发与安装调测等服务,并按服务内容及工作量收取服务费。此外,智慧出行业务方面,公司通过提供共享电动单车、配套设备及运营平台等一揽子服务方案,向客户定期收取服务费用;新能源业务方面,公司主要从事动力电池、储能系统的生产及销售等。 (三)主营产品的收入情况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