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电力(600578):京能电力: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原标题:京能电力:京能电力: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二五年六月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2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0日 至2025年6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以上议案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7,议案 10,议案 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提醒服务,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同时需与联系人进行确认。 登记时间:2025年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登记地点: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 郝媛媛 联系电话:010-65566807 六、 其他事项 本次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议案1: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本次会议汇报《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科学决策,有效发挥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18项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 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秉承公正公平、规范高效、保护股东利益的基本原则,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内容,确保各项决策顺利实施。 二、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结合视频会议5次、 通讯表决会议5次,审议通过涉及人事任免、定期报告、关联交易、 对外投资、授信融资、制度修编等共计55项议案,历次会议的召开 程序、议案内容、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以半年为周期,建立董事会决策事项台账, 跟踪决策后各项议题的执行及完成情况,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 公司董事会自2022年8月建立了企业授权管理制度以来,通过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不断摸索调整合理的授权条款及额度,2024年,公司第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事项清单的议案》,进一步提高了董事会决策效率,有效保障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及时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授权总经理审议事项及办理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授权事项共65项议案,授权事项包括:(1) 投资管理25项;(2)产权管理12项;(3)重要人事及劳保事项管理19项;(4)内控风险管理2项;(5)企业治理7项。授权事项在历 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审议议题如下: (一)审议公司治理事项 1.《关于公司拟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2.《关于审议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事项及办理情况的议 案》 3.《关于公司本部组织机构及职能优化调整的议案》 4.《关于变更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名称并修订其议事规则的议 案》 5.《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事项清单的议案》 6.《关于公司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 案》 (二)审议公司人事任免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变更战略投资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5.《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6.《关于设立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选举各委员会成员的议 案》 7.《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8.《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9.《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0.《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三)审议公司经营业务相关事项 1.《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兑现公司高管薪酬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工 资总额的议案》《关于公司本部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及2021-2023年 任期个人业绩考核责任书评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负责人2023年度预考核绩效年薪兑现的分配方案》《关于公司负责人2021-2023年 预考核任期激励兑现的分配方案》《关于审议京能电力本部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三书一办法”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关于公司更换并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审议公司投融资业务相关事项 1.《关于向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24年度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内部借款(委贷) 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公司申请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直接债 务融资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6.《关于调整乌兰察布150万千瓦“风光火储氢一体化”大型风 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的议案》 7.《关于参股投资建设京能秦皇岛热电二期2×660MW工程项目 的议案》 8.《关于投资建设京能电力蒙西区域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消纳 1018MW新能源项目(风电部分)的议案》 (五)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24年度与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 租赁借款额度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 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6.《关于收购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锡林能源51%股权 与查干新能源100%股权的议案》 三、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 2024年,京能电力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 会精神,以“改革创新、数字创效、对标创优、价值创造”工作为主线,以“一个理念、两个转型、三个京能、四个市场、五精管理、六大建设”为抓手,奋力推进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公司呈现出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高质量发展态势。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运营装机容量2,344.49万千瓦,同比 增长323.94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企业21家,装机容量2,139 万千瓦,较上年新投产1台350MW超临界燃煤发电供热机组,新收购 2台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新能源装机容量205.49万千瓦,其 中集中式风光装机203.54万千瓦,分布式光伏1.95万千瓦。 1.能源保供,展现首都国企担当 公司持续发挥能源国企保供“压舱石”作用,着力推动能源安全 保障能力提升,圆满完成重要时期的保电任务,以坚定的责任担当和实干实绩彰显了首都国企的风范。 2.强基固本,安全管理走深走实 2024年,公司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基层和基础安 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坚持“安全五精”管理,推行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开展安全巡查工作,形成以安全综合巡查为主,兼顾机组检修、工程建设等相结合的巡查体系。 以设备治理为重点,制定机组深调时间长、启停频次多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经营安全稳定。 3.提质增效,经营业绩持续增长 2024年,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982.19亿千瓦时,同比增幅6.10%, 其中公司下属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全年累计完成发电量982.19亿千 瓦时,同比增长6.10%,其中火力发电累计完成发电量964.87亿千 瓦时,同比增长4.69%,新能源累计完成发电量17.32亿千瓦时,同 比增长326.21%。 2024年,累计完成供热量9,061万吉焦,同比增加896万吉焦; 供热面积2.43亿平米,同比基本持平。 4.强化转型,项目开发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4年,公司统筹煤电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积极融入新型电力 系统建设进程,大力发展风光能源,坚持基地式、规模化开发和集中、分布式开发并举,加大转型力度,加强转型质量。2024年,公司新 投产集中式新能源项目3个,总并网容量160.99万千瓦。截至2024 年底,公司已累计取得新能源建设指标超过700万千瓦。开拓储能、 综合能源服务等新兴业务,滑州热电50兆瓦/100兆瓦时独立储能获 批国家级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 5.统筹协调,燃料成本稳中有降 2024年,公司坚持“长协为主、市场为辅”的原则,全年采购 长协煤量占总耗煤量的94%,积极优化运输方式,部分发电企业长协 煤采取公转铁措施,降低燃料运输费用,加大全年内部协同煤量,全年入厂标煤单价同比降低3.9%,实现电煤“保量控价”。 6.拓宽融资渠道,资本管控稳步向好 公司紧跟金融市场形势,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 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变化,用足用好金融政策红利,全年融资成本率在上一年度基础上再降低33个基点。 四、公司法人治理与董事会规范建设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治理机制及相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各项内控制度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要求,召集、召开历次股东大会,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表决程序的规定,聘请律师见证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公司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能够确保中小股东与大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二)董事与董事会 1.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构成及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持续优化运作机制,不断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2024年6月22日届满,由于新一届董 事会、监事会的候选人提名工作在届满前尚未完成,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至2024年7月。2024年8月2日,公司完成新一届董事 会换届工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法定成员为九人,其中独立董事三人,并满足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要求。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投资委员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背景多元化,专门委员会设置科学合理,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在“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 治理(ESG)”方面工作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2024年10月 将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投资委员会”名称变更为“战略投资与 ESG委员会”,在原委员会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管理工作职责,并 同步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相关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历次定期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督指导公司内控制度的落实及执行;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年审所一起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年度审计计划,确保审计工作有序开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审阅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和公司2023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情况。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听取了公司投 资项目,从战略角度对公司拟作出的重大决策提出建设性建议,保证了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决策的科学性。 2.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保证董事会规范、有效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京能电力董事 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国资委文件要求,制订了健全完善、职责明确、操作性强的董事会工作制度。董事会相关制度其中包括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决策事项清单等共计25项。 2024年完成修编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授权管理办法及授权事项清单,配合完成《多单一表》的修订。本次制度的修编,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架构,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切实发挥治理效能。通过建立较为完善的制度规范,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进一步规范了董事会议事、运作流程。 3.独立董事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各 项职责,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各项重大决策,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前瞻性。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各项议案,并对关联交易及有关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4.董事会经费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经费支出共计2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 付独立董事薪酬及调研差旅费。 5.公司法治管理规范化情况 2024年,公司法治合规工作牢牢把握新时代法治建设新要求, 着力打造法律管理、内控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四位一体”的法治工作体系,持续加强各级企业法治管理能力,法治与业务工作融合显著提升。 一是聚焦合同,防范重大合同风险。持续完善落实重大合同管理 各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合同监管效能,聚焦重大合同,落实合同管理责任。二是业法融合,全方位加强法律审核。重大决策、经济合同、规章制度法律合规审核率100%。以风险为导向,延伸法律审核触角,为公司业务合规拓展提供全过程法律支持,把好法律风险关。三是以案促管,案件管理取得实效。重大案件提级管理、典型案例精细管理、全部案件诉源管理,妥善处置各类案件,加强复盘、压减数量,提升案件管理质效。四是强化合规,发挥合规引领能力。编制合规管理“三张清单”,通过业务流程梳理、岗位职责定位,匹配合规义务,促进三道防线有效发挥作用。公司“一项基本制度、六类专项制度、三张管理清单、六个合规指引”的合规体系更加完备。五是风险导向,持续健全风险识别与防范机制。组织开展公司年度风险评估,研究制定风险应对方案。报告期内,风险体系运行正常。规范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送,依托风险事件报送机制实现整体风险可控在控。六是突出内控,提升运营管理效率。组织所属企业内控监督评价,完成监督评价“三年全覆盖”。 6.公司2025年投资计划情况 公司在全面客观分析政策条件和市场环境的基础上,按照科学、 合理、可执行的原则确定年度投资计划。加强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指导与定期分析。全面建立公司投资责任追究管控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建立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界定违规投资责任边界,严肃追究问责,确保投资责任意识和责任约束显著增强。 7.信息披露工作 2024年,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把信息披露流程,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报告期内没有发生信息泄露事件。 2024年,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56份,定期报告4份。对外披露 所有公司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8.完善内控体系,增强内部控制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公司法律合规部进一步强 化内审职能、强化财务制度监察力度和执行效果。通过多维度、多层次的管控措施,显著提升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确保财务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财务数据披露的准确性和严谨性。 五、2025年董事会工作安排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一是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决策机制,提升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二是将继续密切关注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并积极推动战略落地实施,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三是继续加强风险管理工作,不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提升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公司稳健运行的同时,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最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科学决策,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以上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 议案2: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监事会向本次会议汇报《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2024年,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 或“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推动公司提升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审阅会议议案、参加股东大会、 列席董事会并查阅相关会议资料等形式,对公司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于2024年6月22日届满,因股东方提名工作 在届满前未完成,换届选举工作适度延期。2024年8月2日完成新 一届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三名为股东方提名监事,两名为职工代表监事,成员结构与第七届监事会一致。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监事会6次,审议通过议案14项。 (1)审议公司报告类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利润分配及财务类相关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3)审议公司其他类型议案 1.关于公司拟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公司经营等有关事项的核 查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的意见 2024年,监事会对公司决策、规范运作及董事和经营班子的履 职情况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充分发挥“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的核心作用,科学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审慎审议重大事项,有效把控经营风险,推动公司保持稳健发展态势。各位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守诚信勤勉义务,在战略规划、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专业作用,未发现违反忠实义务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各项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管理层认真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未发生违规操作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权益的情形。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2024年,监事会认真监督审核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监督检查公 司执行财务政策以及经营成果情况,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能够贯彻国家执行有关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财务内控机制完善、财务状况良好。对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计提资产减值等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上述事项公司均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该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对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整体利益,公司遵循公平、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4年度,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 能够全面覆盖公司生产、经营等管理工作,相关制度的制定与执行能够规范、合法,有效。风险管理措施到位,对公司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从而有效保障了公司资产安全和股东权益。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2024年,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 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认为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5.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 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以及受监管部门的查处和要求整改的情况。 6.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了持 续的监督与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各项制度健全完善,控制程序完整有效。公司董事会勤勉尽责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以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7.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安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认真贯彻落实监管要求,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忠实、勤勉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和监督质量。聚焦合规风控、完善机制、关注业务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等方面努力取得新成效,全力支持公司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 议案3: 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会议汇报《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2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关于年报期间进一步落实独立董事改革要求的工作通知》的有关 规定,将公司独立董事赵洁女士、刘洪跃先生、崔洪明先生的2024 年度述职报告,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1.独立董事赵洁2024年度述职报告 2.独立董事刘洪跃2024年度述职报告 3.独立董事崔洪明2024年度述职报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 附件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洁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 能电力”)第七届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北京 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2024年的工作中勤勉 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有效。 同时,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主动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在本人的专业领域为公司提供专业意见建议。现将本人在2024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赵洁,女,195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教授级高 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历任华北电力设计院助理工程师、副科长、副处长、设总、副总、副院长,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院长,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电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能源建设股份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现已退休。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作 为京能电力的独立董事,本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2024年度独立 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并已将自查情况递交公司董事会。本人未在京能电力担任除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充 分发挥自身专业所长,对公司审议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历次董事会前认真审议会议材料、对有疑问和不清楚的内容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年,京能电力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10次董事会。本人按 照独立董事职责就本年度10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 事意见。具体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在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并在战略投资与 ESG委员会担任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 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2024年,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 的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等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同时,报告期内,本人为了进一步了解公司的投资项目及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通过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现场会议、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子企业负责人和职能部室就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等事项的汇报。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内控建设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影响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风险 事项,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和各项重大决策前对项目的合规性做出独立判断,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本人认真审阅了历次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议案,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并对变更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方案、高管薪酬、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促进了董事会的科学决策,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履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 管部门的规定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必要性、客观性、公允性、合理性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7项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董事意见。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严格 遵守仍然有效的承诺事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董事会未作出针对收购 的决策和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情况 2024年,公司对外披露临时公告56份,完成2份季报、1份中 报、1份年报。综合全年的信息披露情况,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024年,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内控管理监督 意识,通过建立有效的内控管理制度,保障了公司各项业务健康运行。 经审阅公司2024年度内控评价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 或执行方面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执行有效。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将2024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变更为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 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和配合工作,双方无异议。 (六)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公司于2024年8月2日 完成新一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李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职务。公司独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就本次聘任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所聘任的人员的任职资格存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做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事项。 (八)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变更董事、监事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 名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所聘任的人员的任职资格存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股权激励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经理层年度业绩考核和薪酬兑现的议案进行审 议,并认为,公司经理层薪酬结构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京能电力在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工作人员的 共同努力下,持续规范高效运作,董事会关注的重点事项得到了有效推进和落实,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获得有效保护。 本人作为京能电力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能够以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事项中都提出了许多独立性建议,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保证了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独立董事:赵洁 附件2: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洪跃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 能电力”)第七届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北京 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2024年的工作中勤勉 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有效。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在本人的专业领域为公司提供专业意见建议。现将本人在2024年履行职责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刘洪跃,男,1963年2月出生,九三学社成员,硕士研究生学 历,注册会计师。历任北京金晨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作 为京能电力的独立董事,本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2024年度独立 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并已将自查情况递交公司董事会。本人未在京能电力担任除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充 分发挥自身专业所长,对公司审议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历次董事会前认真审议会议材料、对有疑问和不清楚的内容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年,京能电力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10次董事会。本人按 照独立董事职责就本年度10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 事意见。具体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在公司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并在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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