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002753):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时间:2025年06月13日 18:36:37 中财网

原标题:永东股份: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股票简称:永东股份 股票代码:002753 债券简称:永东转 2 债券代码:127059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SHANXI YONGDONG CHEMISTRY INDUSTRY CO.,LTD. (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振西大街东)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提示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本募集说明书中如有涉及未来的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1、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依法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与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含)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4、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行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6,5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26,60026,600
2补充流动资金9,9009,900
合计36,50036,5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先期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在上述项目范围内,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优先顺序及各项目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7、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投资风险:
(1)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22年至2025年1-3月,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42%、5.56%、5.45%和5.95%。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如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汇率发生波动,或者公司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成本上升,公司综合毛利率、主要产品毛利率均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炭黑制品及煤焦油加工产品,其主要原材料为煤焦油等原料油,约占全部生产成本的80%左右,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及经营成果有较大的影响。若未来原材料市场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公司不能通过合理安排采购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并及时调整产品销售价格,公司的生产成本和利润将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3)业绩下滑风险
2022年至2025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50,402.08万元、456,298.53万元、422,764.40万元和87,043.7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704.55万元、9,885.12万元、11,022.16万元和2,774.53万元。受终端需求复苏缓慢、焦化行业产业政策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的影响,公司净利润有所波动。若未来下游终端需求不及预期、行业周期性下行、市场竞争加剧、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等不利情形,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在极端情况或多个风险叠加的情况下,公司可能存在业绩下滑50%以上的风(4)针状焦项目相关存货及固定资产减值的风险
受针状焦行业整体景气度不佳影响,针状焦生产企业普遍亏损,为保障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公司于2023年4月对“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采取暂时性停产措施,相关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截至 2025年 3月31日,与针状焦项目相关的存货账面余额 2,959.12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202.51万元;与针状焦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35,849.86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金额1,108.83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根据相关资产状况,合理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和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并计提了充分的减值准备。若未来针状焦相关产品价格或下游市场环境等因素持续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存在进一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途为“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与公司发展战略密切相关。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及技术方案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但由于投资规模较大,如果出现行业政策调控、当地政府宏观调控、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不力等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进度、实施效果等方面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的风险
公司在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战略意义和经济效益。然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和现有技术等因素做出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能够按照项目计划顺利实施、实施效果是否良好,均存在不确定性。短期内,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可能有所降低,对公司经营业绩贡献较小;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及折旧将大幅增加,如果产品市场价格、市场容量、行业政策、国家政策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则公司存在利润下滑的风险。

(7)市场开拓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建成并投产后,公司煤焦油精深加工产业链条继续延伸,精细加工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每年将新增 19万吨脱晶蒽油、0.5万吨蒽醌、0.2万吨咔唑的生产能力,公司需具备充分的产能消化能力。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顺应产业发展、响应客户需求、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布局。虽然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论证,并且公司已在新产品的技术基础、生产工艺和产能消化等方面做了充分准备,但如果项目建成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公司产品的前期认证和市场开拓进展不畅等因素影响,将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及产品的开拓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8)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2019年非公开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针状焦产品,主要服务于石墨电极和锂电负极制造企业,受到市场环境影响,效益不及预期。公司2022年可转债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粗酚精制、浸渍剂沥青和特种炭黑的生产,粗酚精制产品已于2024年度实现效益3,393.97万元,其他生产线2024年尚未正式规模化生产销售。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脱晶蒽油、咔唑和蒽醌,主要用于自产中高端炭黑,以及染料、医药中间体等,在应用领域、业务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客户群体等与前次募投项目存在差异,影响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不利因素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对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9)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均支持鼓励煤焦油深加工行业的稳定发展,相关支持鼓励政策为项目的盈利和可持续发展带来良好的预期。但如果未来国家对煤焦油深加工产业的政策指导发生变化或降低支持力度,将会导致项目前景发生变化,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0)焦炉煤气供应稳定性的风险
公司使用焦炉煤气节约了生产成本。目前,公司的焦炉煤气主要由山西永祥煤焦集团有限公司供应,供应集中度比较高,公司对焦炉煤气采购具有一定的依赖性。若公司未来无法维持较低的焦炉煤气采购价格和较为稳定的焦炉煤气供应量,转而使用部分或全部采购价格相对较高的天然气等其他燃料,会对公司的生产成本、毛利率以及净利率等指标产生较大的影响。

(11)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煤焦油等原材料具有易燃性,且生产过程中的部分工序为高温高压环境。因此,公司存在因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自然灾害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12)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东良、靳彩红夫妇合计持有发行人 30.32%的股份。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包括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力求在制度安排上防范实际控制人操控公司现象的发生,并且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过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行使表决权、管理权等方式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决策,从而可能影响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13)存货的跌价风险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64,452.82万元、44,446.76万元、39,188.59万元和51,302.9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2.91%、24.60%、23.78%和32.27%。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占各报告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均在 90%以上。

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储备规模相应增长,如果原材料、产品市场价格发生不利于公司的波动,公司将面临一定存货跌价风险,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还将面临存货资金占用增加的风险,上述因素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80,724.14万元、75,667.12万元、75,267.36万元和67,950.2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7.92%、16.58%、17.80%和 19.52%(年化),其中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7.95%、97.83%、97.16%和 97.49%,公司一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较小。公司已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充分的坏账准备。但若未来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不当或者客户自身经营状况和商业信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5)企业税收优惠发生变化的风险
公司于 2020年 12月 3日取得了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和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201400109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公司于 2023年 12月 8日取得了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231400096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未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未能被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16)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国际环境日趋复杂,美国、巴西、印度以及欧盟等国家或地区对我国的轮胎出口发起过“双反”调查或者通过提高准入门槛限制了我国轮胎的出口,中国轮胎企业出口至美国的产品面临着较高的关税,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下游客户轮胎企业的出口业务。公司海外市场主要集中在东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3月,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10.89%、8.57%、10.36%和9.91%。若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7)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该等审批事项的周期及结果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18)发行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含 35名),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受证券市场波动、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投资者认购不足或放弃认购等导致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19)股价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上市,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股票价格还将受国家的宏观经济状况、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利率、汇率、通货膨胀、市场买卖力量对比、重大自然灾害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股价波动幅度较大。

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20)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但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的期限,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因此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 ............................................................................................................... 1
公司声明 ....................................................................................................................... 9
目录.............................................................................................................................. 10
第一节 释义 ............................................................................................................... 13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5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6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7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5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45 六、财务性投资情况 ........................................................................................... 47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54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54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58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59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60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61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61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61
八、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相关规定 ............... 62 九、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和不涉及“四重大”的相关要求 ................... 62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65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65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65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 80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 80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 81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82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影响 ....................................................................................................... 8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83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83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84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 84
六、本次发行后是否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84 七、本次发行后是否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84
第六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85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85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86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情况 ........................................................... 89 四、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 89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对照 ........................................................................................................... 90
六、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 90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91
一、市场风险 ....................................................................................................... 91
二、经营风险 ....................................................................................................... 91
三、管理风险 ....................................................................................................... 94
四、财务相关风险 ............................................................................................... 95
五、技术风险 ....................................................................................................... 97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98
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 99
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01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0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0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03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 10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 105
发行人律师声明 ................................................................................................. 106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07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108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1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含义见下表:

第一部分 一般释义  
发行人、公司、永东股份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永东有限山西永东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曾用名“稷山县永东化 工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定价基准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控股股东刘东良
实际控制人刘东良、靳彩红
东方富海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永东科技山西永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第 1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 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 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
《公司章程》《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炭黑分会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
黑猫股份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龙星科技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
稷山农商行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报告期2022年、2023年、2024年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 商、中德证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德恒律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部分 专业术语释义  
煤焦油煤高温干馏的产品之一,主要的炭黑原料油之一
煤焦油加工产品通过对煤焦油脱水、分馏,从而加工出的工业萘、蒽油、洗 油等化工产品
蒽油由煤焦油加工而得,其芳烃含量达 70-80%,是优质的炭黑 原料油
脱晶蒽油由蒽油加工而得,具有芳烃含量高、粘度适中、沥青质和杂 质少的特点,是生产中高端炭黑产品的优质原料
咔唑由蒽油加工而得,是制造合成染料和塑料的原料,具有高附 加值
蒽醌由蒽油加工而得,是各种染料的重要中间体之一,具有高附 加值
精细化工精细化学工业,是生产精细化学品工业的通称,具有附加值 高、投资利润高等经济特性。其中精细化学品是指能增进或 赋予一种(类)产品以特定功能或本身拥有特定功能的小批 量制造和应用的化学品,是基础化学品进一步深加工的产物
特种炭黑经过特殊工艺处理制成的炭黑产品,相比一般的炭黑产品, 其具有特殊的物理和化学性质,以满足特定应用需求
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具有优良的耐磨性、抗屈挠性、抗氧化性、滚动阻力低的炭 黑,用于生产绿色轮胎
导电炭黑是一种高性能炭黑,可以赋予材料更好的强度、韧性等技术指 标,具有低电阻或高电阻性能,可赋予制品导电或防静电作用
高色素炭黑一种色素炭黑,粒径范围为 9~17nm,粒子细,黑度高,主 要为涂料、油墨等着色用
高端制品炭黑性能更优良的制品炭黑,按用途主要有胶管、胶带、胶鞋、 密封条、三角带等工业制品
子午胎、子午线轮胎胎体帘布层中从一个胎圈到另一个胎圈的帘线与胎面中心 线大体呈 90°角排列的充气轮胎,与斜交胎相比,子午胎具 有耐磨、节油并具有良好的缓冲性能和高速性能特点
斜交胎相对于子午胎,斜交轮胎可以简单的称之为尼龙胎,随着子 午胎的发展,斜交胎正在逐步淡出轮胎市场
注:非经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的数值均以人民币元或万元为单位列示;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XI YONGDONG CHEMISTRY INDUSTRY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800719861645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东股份
股票代码002753
法定代表人刘东杰
董事会秘书张巍
成立时间2000年 5月 20日
注册资本注 37,568.645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振西大街东
办公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振西大街东
邮政编码043205
电话号码0359-5662069
传真号码0359-5662095
公司网址www.sxydhg.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 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余 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 技术推广服务;橡胶制品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公司工商登记的注册资金为 37,568.6457万元,因可转债转股而发生的股本变动尚未办理工商变更,因此工商登记的注册资金与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总股本不一致,公司的总股本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总股本为准,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总股本为375,694,456股。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7,569.45万股,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132,890,62435.37%
其中:高管锁定股132,890,62435.3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2,803,83264.63%
三、总股本375,694,456100.00%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限售股份数 量(股)
1刘东良境内自然人25.83%97,031,25072,773,437
2刘东杰境内自然人16.84%63,281,25047,460,937
3深圳市东方 富海投资管 理股份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6.16%23,128,750-
4靳彩红境内自然人4.49%16,875,00012,656,250
5范孜卓境内自然人2.29%8,621,100-
6焦鹏境内自然人0.98%3,700,000-
7刘东梅境内自然人0.83%3,118,900-
8刘小龙境内自然人0.72%2,703,400-
9王巨才境内自然人0.69%2,590,000-
10刘正龙境内自然人0.58%2,176,700-
合计59.41%223,226,350-  
注:截至2025年3月31日,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5,273,069股,占比 1.40%,不纳入前 10名股东列示。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控制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刘东良,实际控制人为刘东良和靳彩红,刘东良和靳彩红为夫妻关系。截至2025年3月31日,刘东良和靳彩红共同持有公司股份 11,390.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2%。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实际控制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东良持有公司股份9,703.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5.83%。刘东良,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稷山县永东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永东有限总经理、永东股份董事兼总经理、永东科技董事长、永东股份董事长、五指山五创茶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永东股份董事。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靳彩红持有公司股份 1,687.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49%。靳彩红,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永东股份董事。

3、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东良和靳彩红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情况。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煤焦油加工及炭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一)行业管理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我国炭黑行业属于行业协会自律体制,炭黑生产企业通过参加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炭黑生产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政府职能部门依法管理。国家主管部门有国家发改委、国家工信部、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应急管理部等,行业的自律组织为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各管理部门或组织的主要职能如下:
部门主要职能
国家发改委负责为炭黑行业制定政策和方针,协助组织对新产品的国家标准和 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检验和复审工作,并与商务部、国家税务 总局共同管理炭黑出口贸易和出口退税政策等。
工信部负责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
生态环境部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 能区划,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环境政 策的制订和落实、法律的监督与执行、跨行政地区环境事务协调等。
应急管理部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 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指导安全生产类应急 救援,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等。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 黑分会在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的指导下负责制定行业标准并提供技术、产 品、市场、信息、培训等方面的协作和咨询服务,发挥着联系政府、 指导行业、服务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行业主要政策法规
炭黑产品和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在许多应用领域发挥着关键作用,为规范、鼓励和引导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行业规范和产业政策,具体如下:

时间法规/政策发布机构主要内容
2024年 7月《精细化工产业 创新发展实施方 案( 2024-2027 年)》工信部等九 部门推进传统产业延链。推动传统产业以产业链高端化延 伸为重点发展精细化工,打造专业化、精细化、特色 化、新颖化的产品体系,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核心 竞争力。……推进煤焦油中环烷烃、含氧化合物、芳 烃等高值组分的综合利用,发展特种油品、高端碳材 料、橡胶助剂以及农药、染料、医药中间体。
2023年 12月《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24 年本)》国家发改委将“采用绿色工艺的高性能子午线轮胎(55系列以 下,且滚动阻力系数≤9.0N/kN、湿路面相对抓着系数 ≥1.25),航空轮胎、巨型工程子午胎(49吋以上)、 农用子午胎及配套专用材料和设备生产”列为鼓励 类,将“焦油间歇法生产沥青,2.5万吨/年及以下的 单套粗(轻)苯精制装置,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煤 焦油加工装置”列为淘汰类。
2022年 10月《鼓励外商投资 产业目录(2022 年版)》国家发改委、 商务部“酚油加工、洗油加工、蒽油加工、萘油加工、煤沥 青制备高端化学品(不含改质沥青)”为鼓励外商投 资类项目。
2021年 10月《2030年前碳达 峰行动方案》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抓住资源利用这个源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 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 同作用。
2021年 3月《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民经济和社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加快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改造升级,完善绿色制造体 系。深入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改造专
时间法规/政策发布机构主要内容
 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项,鼓励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设备更新和新 产品规模化应用。
2021年 4月《山西省“十四 五”新材料规划》山西省人民 政府延伸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加快发展煤焦炭材料及化 工产品深加工产业。围绕“煤焦油—炭黑油—炭黑” 等工艺路线,延伸煤焦化深加工产业链条,打造“以 化配焦、化材并举”的煤焦化材料循环经济产业新格 局。加快提高以煤焦油为原料的导电炭黑技术成熟 度,在占领特定领域、高端市场的基础上,降低生产 成本,积极扩展中低端应用领域及民用市场,扩大产 业体量,发挥规模效应。
2021年 4月《第十四个五年 规划和 2035年远 景目标纲要》山西省人民 政府发展壮大碳基新材料。推进碳基合成新材料和高端碳 材料制备等关键核心技术持续创新,打造国家级碳基 新材料研发制造基地;延伸焦化产品链,制备高附加 值碳基材料;推进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将碳基新 材料作为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大幅提升 煤炭作为原料和材料的使用比例。
2020年 11月《橡胶行业“十 四五”发展规划 指导纲要》中国橡胶工 业协会轮胎行业的规划目标为“争取‘十四五’末,绿色轮胎 的市场化率升至 70%以上,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规划炭黑产业未来的发展以及预测炭黑产量目标:提 出未来 90%企业利用属气的汽电共生装置,80%企业 能耗达标。实现智能制造,完成 2-3个系列绿色轮胎 专用炭黑的产业化开发,针对炭黑尾气锅炉产生的废 气进行高效、投资少、运行费用低的脱硫、脱硝处理 技术,对现有生产装置中核心设备如反应炉,耐火材 料等关键技术加强研发与应用,实现炭黑核心技术专 利 2-3项,树立国内 10家以上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2-3家国际知名品牌。
2020年 6月《重污染天气重 点行业应急减排 措施制定技术指 南( 2020年修 订)》生态环境部针对炭黑企业提出了主要排污节点及治理设施等要 求;建立炭黑制造行业进行环保绩效分级指标,根据 企业的污染治理技术、排放限值、有无组织排放、检 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等进行绩效分 级,分为 A级、B级、C级以及 D级企业;根据企业 绩效评级结果并根据不同等级的企业提出减排措施; 规范了炭黑企业的环保绩效的相关核查方法。
2016年 12月《炭黑行业准入 技术规范》中国橡胶工 业协会对炭黑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生产设备及 能源消耗、产品质量、技术进步等方面提出了技术规 范,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进一 步提高产能的集中度,提升行业的盈利能力。
(二)行业发展情况、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
1、炭黑行业
(1)炭黑产业国际市场情况、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
炭黑产品的 90%用于橡胶制品制造,其中主要用于轮胎。世界炭黑工业是随着汽车和轮胎工业的发展而发展的,世界炭黑需求量主要取决于轮胎和橡胶的需求量,而轮胎和橡胶的需求量又取决于汽车的需求量。近年来以中国、巴西、印度为代表的新兴汽车市场产业发展迅速,得益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巨大的汽车保有量与新兴发展中国家持续增长的新车需求量,全球轮胎产业出现持续增长的发展势头。2010年以来,世界汽车行业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趋势,2010年世界汽车产量为 7,770万辆,受全球经济影响,2018年-2020年全球汽车产量有所下滑,2021年至2023年逐渐恢复,2024年产量小幅下降至9,250万辆。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我国汽车产销量连续十五年蝉联全球第一,近年来我国汽车产销量持续增长,2024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3,128万辆和 3,144万辆,产量、销量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 3.72%和 4.46%。

受益于下游汽车行业的发展,世界炭黑产量和产能持续增长。根据炭黑分会数据,2004年至2023年,世界炭黑产能由 1,000万吨增长到近1,877万吨,复合增长率为3.37%,炭黑总产量从将近 1,200万吨稳步增长至1,409万吨,复合增长率0.85%,产能利用率维持在75%左右。根据炭黑分会引述的 Fortune Business Insights机构统计数据,2023年全球炭黑市场规模为 274.4亿美元,预计将从 2024年的 287.6亿美元增长到 2032年的 412.8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 4.6%。

我国是炭黑生产大国,在全球炭黑产业中具有重要地位。根据炭黑分会统计数据,我国炭黑产能、产量自 2005年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后一直保持领先,2023年全球前 10大炭黑生产国分别为中国、印度、美国、俄罗斯、日本、韩国、巴西、泰国、埃及和意大利。截至 2023年末,中国的炭黑产能已占世界产能的46.2%,印度紧随其后,是世界第二大炭黑生产国和消费国。其中,2023年中国炭黑产能增加 13.3万吨,增长率 1.6%;印度增加 34.4万吨,增长率为 22.4%。

2023年全世界炭黑产能结构图
资料来源:炭黑分会《2024年中国炭黑年册》
全球炭黑行业整体集中度较高。根据炭黑分会的统计,2021-2023年全球炭黑总产能分别为 1,779.5万吨、1,829.3万吨、1,877.0万吨,其中前十大炭黑企业的产能之和分别占全球总产能的 61.5%、61.7%、60.9%;前三名炭黑企业产能之和分别占全球总产能的 31.9%、32%、30.8%。2023年世界主要炭黑企业产能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区域2023年产能(万吨)占世界产能比例(%)
1卡博特(Cabot)美国229.212.2
2博拉(Birla)印度212.511.3
3欧励隆(Orion)德国137.17.3
4黑猫股份(002068.SZ)中国114.06.1
5国际中橡(CSRC)中国台湾88.24.7
6东海碳素(Tokai)日本86.74.6
7金能科技(603113.SH)中国82.04.4
8菲利普(PCBL)印度77.04.1
9欧姆斯克(OCG)俄罗斯70.53.8
10山西安仑化工有限公司中国45.02.4
11山西三强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中国45.02.4
12龙星科技(002442.SZ)中国42.02.2
13东洋化学(OCI)韩国35.01.9
14永东股份中国34.01.8
15苏州宝化炭黑有限公司中国32.51.7
序号公司名称区域2023年产能(万吨)占世界产能比例(%)
16雅罗斯拉夫斯基 (Yaroslavsky)俄罗斯30.01.6
小计1,360.772.5  
其他公司516.327.5  
世界炭黑产能总计1,877.0100.00  
资料来源:炭黑分会《2024年中国炭黑年册》。

近年来随着下游行业对节能环保要求日益增加,欧盟、美国和日本先后推行了轮胎标识的法规,要求降低轮胎阻力,降低汽车油耗。2024年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发布了《绿色轮胎评价规范》和《磨损轮胎相对抓着性能评价规范》,推动产业绿色发展。绿色轮胎具有低滚动阻力、低燃油消耗、出色的操纵稳定性、更短的制动距离、更好的耐磨性、可多次翻新等特性,绿色轮胎在生产全过程践行绿色制造理念,应用过程倡导绿色使用,对炭黑生产商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

(2)炭黑产业国内市场情况、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
我国炭黑产业近几年稳步发展,炭黑产能平稳增长,炭黑产量逐年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行业龙头企业在炭黑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生产装置及关键设备效率方面,接近或者超过世界先进水平,但是行业总体增速放缓,炭黑产量增速从两位数增速平稳回落至个位数的增长。

我国炭黑行业市场竞争较为充分,整体集中度偏低。根据炭黑分会的统计,美国最大的 5家炭黑企业合计产能约占全国总产能的 90%以上,印度仅有 7家炭黑企业下属 13个工厂。而截至 2023年,我国前十大炭黑企业产能合计占全国总产能的 56.72%。未来,部分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管理水平不高、节能环保措施不达标、产能规模在 5万吨以下小型企业将逐渐被市场淘汰,我国炭黑产业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近几年我国炭黑行业稳步发展,橡胶轮胎用炭黑产品质量提高迅速,逐渐缩短了和国外一流炭黑生产企业的差距,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

但我国炭黑市场存在低端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中高端炭黑产品供给不足、进口依赖度仍然较高的情形,造成我国进出口炭黑差价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数据,2024年我国进口炭黑金额达到 35,471.81万美元,平均价格高达4,539美元/吨,而出口炭黑平均价格仅为 1,250美元/吨,不足进口平均价格的三分之一,这也是我国炭黑行业“大而不强”的重要表现。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剔除从俄罗斯进口炭黑的影响。

相比较国际炭黑品种,我国缺乏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的胎面橡胶炭黑新品种,缺乏具有特定专用性能或高纯净度的胎体或者橡胶工业制品的炭黑品种,缺乏高档次的色素炭黑和导电炭黑品种。国外卡博特、科伦比恩、东海碳素等几大跨国炭黑公司,为了更多地占领高端市场,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纷纷投入大量的资金研究开发出许多功能化、专用化、高附加值的新产品,目前已经可以生产出高性能轮胎配套的高补强、高耐磨性和操纵性好的高性能炭黑品种。面对国外大型的炭黑生产厂商竞争压力,国内大型炭黑生产企业愈发意识到自主创新的重要性,纷纷加大研发投入,逐渐加入高性能炭黑领域的市场竞争中。

2020年 11月,中国橡胶业协会在《中国橡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中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橡胶工业主要产品产量预测和规划目标;通过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绿色发展,采取数字化、智能化、平台化和绿色化实现转型,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重点放在提高产品质量、自动化水平、信息化水平、生产效率、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产业集中度、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上,加快橡胶工业强国建设步。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炭黑行业正处于逐步淘汰落后产能,行业集中度进一步增强,同时通过自主创新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参与高端炭黑市场竞争的阶段。在争不断加剧的趋势。从长远来看,我国炭黑行业仍然具有可持续性的发展,根据全球产业分析师公司(Global Industry Analysts, GIA)预测,预计到 2030年,中国炭黑市场规模将达到 45亿美元,但是对于企业的技术实力、生产规模及产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开发出新产品新技术,满足不断提高的轮胎橡胶等制品的需求。

2、煤焦油加工行业市场情况、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煤焦油资源的高效利用逐渐引起更为广泛的重视。我国的煤焦油加工行业存在集中度低、规模小、技术单一、缺乏高附加值产品等特点,与国外深加工企业存在一定的差异,竞争优势较小。2016年开始,随着我国供给侧改革及一系列环保、去产能政策的有效实施,煤焦油加工产能逐步优化。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对环境保护要求的日益提高,行业正在逐步摆脱过去低技术水平、高能耗、高污染、恶性竞争的格局,未来的煤焦油工业正向产业链延伸、集中化、规模化、精细加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方向发展。2024年 7月工信部等九部门颁布的《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中明确提出“推进传统产业延链。推动传统产业以产业链高端化延伸为重点发展精细化工,打造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产品体系,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核心竞争力。……推进煤焦油中环烷烃、含氧化合物、芳烃等高值组分的综合利用,发展特种油品、高端碳材料、橡胶助剂以及农药、染料、医药中间体。”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及竞争优势
1、行业内主要企业的市场份额
根据炭黑分会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炭黑行业主要企业其炭黑产量及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序号单位名称产量(万吨)市场占有率(%)
1黑猫股份(002068.SZ)92.214.73%
2金能科技(603113.SH)59.69.52%
3卡博特化工有限公司53.08.47%
4龙星科技(002442.SZ)46.27.39%
5山西安仑化工有限公司36.45.81%
序号单位名称产量(万吨)市场占有率(%)
6永东股份36.15.77%
7山西三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5.05.59%
8苏州宝化炭黑有限公司25.24.03%
9青州市博奥炭黑有限责任公司14.72.35%
10烁元新材料(东营)股份有限公司14.32.28%
合计412.765.96% 
全国炭黑总产量625.7100.00% 
数据来源:炭黑分会《2024年中国炭黑年册》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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