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30111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朱友良、财务总监谭艳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光股份”)于2025年4月1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朱友良先生、公司财务总监谭艳春女士分别计划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5,930股(即不超过当时总股本的0.1050%)、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6,125股(即不超过当时总股本的0.096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当前,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 2:除上述披露的减持情况外,本次减持前后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和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化系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朱友良先生、谭艳春女士此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相关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行为。 3、截至本公告日,朱友良先生、谭艳春女士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4、朱友良先生、谭艳春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朱友良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6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