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香股份(30122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亚香股份 股票代码:301220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昆山鼎龙博晖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昆山市花桥镇金捷路1号7号房A010号(集群登记)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6 月 1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 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鼎龙博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经营需要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发生变动。 二、未来 12 个月增持或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2025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若减持期间发生增发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按照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时尚未有其他明确的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经营需要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具体减持明细见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鼎龙博晖自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115,17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12,770,840股的1.8756%(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比例1.8903%)。本次权益变动后,鼎龙博晖持有公司股份5,638,44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12,770,840股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已披露的变动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地点: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人:陈大卫 3、联系电话:0512-8262063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昆山鼎龙博晖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王文伟 签署日期:2025 年 6 月 13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昆山鼎龙博晖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王文伟 签署日期:2025 年 6 月 13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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