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300007):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志刚先生,董事杨昌再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247,4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76%)的董事、总经理李志刚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1,86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9%)。 2、持有本公司股份175,7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54%)的董事杨昌再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3,9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3%)。 3、持有本公司股份6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0%)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5%)。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李志刚先生、杨昌再先生、肖锋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二)股东持股意向、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李志刚先生、杨昌再先生、肖锋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16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