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柏科技(002577):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雷柏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5年7月2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2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详见附件 2) (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任一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2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 5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其中,提案 1至提案 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 6、提案 7,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其中应选举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两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所有提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 6月 30日、2025年 7月 1日(上午 9:3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 56楼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00,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电话:0755-28328808。 3.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 56楼 联系人:张媛媛、张文静 联系电话:0755-2858 8566 传真号码:0755-2832 8808 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4.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六、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回执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77”,投票简称为“雷柏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6,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提案7,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2025年7月2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5年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5年
②累积投票议案请在空白框中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可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平均投给相应的全部候选人;也可以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或者分别投给某几位候选人;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不投票被视为放弃表决权。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总数,则该表决票视为废票;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若直接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打“√”表示,视为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对可能纳入会议的临时议案【 】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 】不得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3: 回 执 截至 2025年 6月 2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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