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在线(600650):锦江在线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原标题:锦江在线:锦江在线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目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程 三、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附件非表决事项,供股 东审阅) 四、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七、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八、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九、关于修订《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十、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十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十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十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大会设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董事会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以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大会采取通讯方式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通讯方式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 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 品,以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秘书处 2025年6月27日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5年6月27日13:30 议程: 一、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 附件: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附件非表决事项, 供股东审阅) 二、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三、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修订<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候 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6月27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报告期内总结 2024年是外部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持续增加,国内市场需求增 速不稳、相关行业竞争加剧的一年,也是锦江在线大力实施三年发展规划,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的第一年。“危机中育新机,变局中开新局”,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挑战,公司坚定信心和决心,按照三年规划确定的既定目标与路径,持续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强化核心能力建设,完善风控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年度经营计划,全面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经营目标,并为实现三年战略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28亿元,同比下降5.20%;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7亿元,同比增长30.28%;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41亿元,同比增长0.51%。 公司主营业务继续呈现较好复苏态势,本年度由于丰田汽销于 2024年4月停止了整车销售业务,剔除该因素后,本年营业收入同比 增加约6.0%。综合而言,客运业务方面,商务用车市场较去年同期有较大的增长,出租车大力开展优质驾驶员引进。受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策略调整等因素的影响,汽车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预制菜业务方面,主攻企业福利市场,同时围绕消费场景开发产品,业务规模明显增长;食品冷链业务方面,通过持续推进业务和资源统筹管理,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实现了经营业绩的较好提升。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约30.3%,主要由于本年 度收到的政府扶持资金4,250万元及受退休及退休医疗保险政策变更 而冲回的精算过去服务成本1,241万元。 公司市场化改革初显成效,主营业务盈利水平稳健增长,加之公 司投资及参股的企业以及金融资产继续保持较高的分红水平,因此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约 71万元。公司及下属各企业围绕主责主业,提高管理效率,激发员工活力,通过改革薪酬管理体系、绩效考核,协调整合企业架构和职能部门,提升了企业效益。 (二)重点业务发展情况 1.国际货代 锦海捷亚是我国知名的综合性跨境货代货运企业,拥有覆盖国内、 国外主要国家的国际化货运代理网络。锦海捷亚2024年顺利通过了海关AEO高级认证,成为目前国内货代行业中为数不多的通过这一认证 的货代企业,将享有优先办理、缩短通关时间、降低通关成本等多种便利,从而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优质、高效、快捷的一站式物流服务。 锦海捷亚以“一体化经营、平台化发展”举措推动海运、空运业 务发展稳中有增。其中,空运货量较2023年增长超20%,海运货量总 体持平。锦海捷亚设立多个专班推进落实“一体化经营、平台化发展”举措,成效明显。锦海捷亚强化北美航线产品优势,北美海运航线集中采购的合约最低箱量进一步增长。同时,加快非美航线市场开发,东南亚市场业务量呈现明显增长。锦海捷亚大力拓展优质的端到端全链条运输服务和直接客户,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半导体、机械设备等行业全年新增了数十家直接合作客户。锦海捷亚加强与国有三大航司等知名航空公司合作,进一步丰富直航产品,抢抓国际航空货运市场回暖契机,稳步推进空运包板业务,美线、欧线空运出口包板产品获得较好市场口碑。锦海捷亚发挥全国网络布局优势,进一步加强与全球知名货代企业在国内市场的合作,地面操作业务量实现较好提升。 积极开发新产品、培育新业务,锦海捷亚通过强化团队建设、优 化业务流程等持续在新的业务领域发力。长江内支线运输业务新开发了多家大型客户,进出口货量和市场占有率稳中有增。国际联运业务全年与10余个铁路运输平台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包括郑新欧、渝新欧等,提供国际铁路联运、国际跨境公路联运等服务,业务范围涉及欧洲、中亚等地。锦海捷亚积极对接跨境电商业务,完成西部陆海新通道首次跨境电商整车出口服务。工程大件运输团队成功拓展多家现有客户的大件运输业务。 2.汽车客运 锦江汽车是上海市政府指定的外事用车接待单位,主要提供商务 车、出租车、国宾接待等服务。锦江汽车拥有一流的硬件设施和丰富的国宾接待经验,在上海市民乃至国际友人中具有很高的知名度。 2024年,锦江汽车加快推进业务发展升级与创新,经营质量与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可靠的服务赢得了各类客户的肯定,全年收到表扬信20余封、锦旗近10面。 商务车加强目标市场拓展,优化运营模式。聚焦赛事会务、入境 邮轮、长包车等目标市场,锦江汽车以优质服务挖掘存量客户资源,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大新客户开发力度。报告期内,锦江汽车承接了四大洲花样滑冰锦标赛、世界数字教育大会、F1中国大奖赛、射箭世界杯赛等30余个大型赛事、会务的用车服务,为“荷美”、“七海”、“大洋”等20余艘邮轮的1.5万余名来自世界各国的旅客提供 用车接待服务,入境邮轮旅客接待数和车辆使用数均创新高。新增长包车客户超50家,新增长包车近200辆。加强与网约车平台合作,并 与第三方旅行服务平台建立商务车租赁合作,进一步优化了商务车运营模式,提升了单车收益。加强新能源商务大客车全生命周期成本管理,整体运维成本下降明显。 出租车与网约车平台建立全面合作,驾驶员日均营收增幅可观。 公司巡游出租车与主要的网约车平台建立全面合作,不仅更好满足了乘客多元化的出行需求,同时助力驾驶员日均收入增加百余元。锦江汽车持续实施驾驶员“招新稳老”系列举措,驾驶员队伍规模进一步增长。在所有营运车辆安装等离子除味系统“锦江香”,较好解决了异味难题,提升了乘客满意度。报告期内,锦江汽车对其下属出租车业务进行了整合,将原由锦江汽车、大众新亚及锦江客运各自运营和管理的车牌、出租车及驾驶员等纳入统一管理和监控,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锦江出租与相关合作方在上海市嘉定区、临港新城等指定区域内继续开展智能网联无人出租车示范运营活动。 圆满完成各次国宾接待任务。锦江汽车以高度责任感和政治使命 感,圆满地完成了各次国宾接待服务。在第七届进博会中,锦江汽车承担了多国元首、部长、重要宾客等以及我国多个部门的用车接待任务,投入各类大中小型车辆近千辆。锦江汽车全年还完成了百余批次的来自德国、美国、秘鲁等国政府领导人、外宾等的国宾接待服务,高质量的服务赢得了外宾和我国相关政府部门的高度赞扬。 3.食品供应链 食品供应链业务主要包括冷链物流、食品研发销售等业务形态。 公司坚持食品+冷链双轮驱动、协同发展战略,深耕预制食品、牛肉 等中高端特色食品领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食品整体解决方案。 (1)冷链物流 锦江低温是我国较早专业从事食品冷链物流服务的第三方冷链 企业之一,曾为上海食品保供、市民菜篮子等民生工程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在上海拥有较好的冷库区位和规模优势。2024年,锦江低温创新发展仓配一体业务,较好应对了行业“寒冬”,保持业绩增长。 仓配一体化核心业务加快发展。锦江低温加大力度拓展仓配一体 新客户,与餐饮食品行业多家知名客户建立合作。针对冷链行业客户结构加速调整的发展趋势,锦江低温与电商平台建立合作,为合作方提供从产品研发、计划、采购、生产品控到物流交付的全程供应链服务。在贵州安顺开展的鲜牛肉供应链业务助力较好提升了贵州关岭牛肉销售渠道和知名度,获得安顺市政府的批示肯定。成立运营专班,优化仓配一体项目运营考核指标体系,细化、量化服务质量评价,进一步提升了存量客户的服务满意度。报告期内,仓配一体化营收在冷链物流业务营收中的比例超过60%。 夯实冷藏基础业务,持续保持较高的出租率。面对行业阶段性出 现的冷库租金下降、空置率上升的双重挑战,锦江低温充分发挥在上海的冷库区位优势,加强各库区的统筹管理,全力做好存量大客户的沟通与服务以及新客户的引入,进一步提升冷藏零租效率。锦江低温2024年冷库出租率和租赁价格均保持稳定,平均出租率约85%。 加强库区运营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降本增效。锦江低温高度重 视库区运营标准体系建设,启动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建立健全库区管理程序性文件和操作手册,推进行业示范冷库园区建设。 加强库区服务、设备的集采工作,全年开展了劳务、托盘、叉车维修保养等的集采,实现降本、增效以及服务水平的提升。 (2)食品 锦江御味充分发挥锦江国际集团80余年的餐饮积淀和美食文化 优势,打造以预制菜、米面制品、生鲜食材为核心的食品矩阵,经营业绩保持快速增长。2024年,锦江御味较好地应对了行业挑战,营收增幅超40%。 紧跟市场形势与消费需求,加快健全产品矩阵。为应对预制菜监 管新规所带来的短期行业阵痛,锦江御味深化消费者和消费趋势的调查分析,在持续强化产品力的同时,加快新产品的研发上市,产品矩阵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更好地满足了消费者尤其是年轻群体一日三餐的消费需求。锦江御味产品矩阵达到近百款,其中2024年新研发上市产品30余款。畅销产品包括淮扬狮子头、虾肉小馄饨、葱油拌面、荠菜鲜肉大馄饨、鲜肉锅贴等。研发总监严锋同志获评2024年度“上海工匠”荣誉称号。 持续优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产品质量保持稳定。锦江御味 始终将食品安全管理放在首位,持续优化、细化全流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全链路产品质量监控机制。与上海食品研究所、SGS等第三方 专业质量管理机构合作开展工厂审核、飞行检查、产品送检、产品抽检等日常质量监管工作,全年产品质量保持稳定。 加强“锦大师”品牌营销和线上线下协同销售体系建设。进一步 强化线下市场的品牌营销活动,全年开展了30余场走进企业大客户的精准营销活动,品牌认可度与影响力持续提升。在“第二届预制菜臻味榜测评活动”中,锦江御味多款产品受到行业与专家的关注,其中淮扬狮子头获评预制菜臻选金奖和预制菜单品银奖,鸡油蒸鲥鱼获评年夜饭单品金奖,“锦味荟萃”礼盒获评年夜饭套餐金奖。大客户渠道、线上渠道、经销商渠道发展齐头并进,均实现可喜进展。其中,新拓展企业大客户数同比增长超过20%,经销商渠道营收同比增长近 30%,线上渠道营收实现翻倍增长。锦江御味以锦江会员生态系统为 抓手大力开展集团内产业生态联动,实现“锦江荟”、“锦大师”小程序等直销渠道营收的较大突破,锦江御味产品在“锦江荟”员工专区的销量、销售额持续保持集团第一。 (三)其他主要工作 1.持续推进市场化改革 公司坚持一以贯之的市场化发展理念和市场化考核、激励机制。 2024年,公司聚焦商业模式、体制机制、人事制度三方面持续推进市场化改革,更好支撑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梳理优化业务线,推进轻重资产分离,加强食品供应链业务线协同。 完成了汽车客运、食品供应链业务板块的组织架构优化,更好地匹配业务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各业务板块的绩效考核方案,激发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 2.加强数字化、科技化建设 公司高度重视业务与管理数字化、科技化建设。2024年,公司加 强软硬件建设投入,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整体的数字化、科技化水平,为提升服务效能、强化公司竞争优势与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公司统筹各业务板块完成业财一体化平台的上线,并启动全面预 算系统建设。国际货代业务完成了空、海运货代系统整合,初步实现了标准化、共享协同的数字化运营体系。出租汽车业务完成营运车辆实时监控平台建设,实现统一调度和运营。食品供应链业务中的自动化冷库、智慧冷链平台两个重点项目先后投入运营,逐步推动业务运营方式的转型升级。 3.健全企业风控体系 2024年,公司进一步夯实了风控体系。与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合 作对各业务板块的内控管理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分析评估,明确业务、管理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强化的管控环节,并完成了第一阶段的优化完善。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管理要求,公司及时修订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联交易等相关管理制度。 二、2025年经营计划 2025年是锦江在线三年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机遇与挑战并存。 公司将以三年规划为指引,聚焦主营业务,持续推进市场化改革与数字化转型,强化核心竞争力,在进一步巩固提升国际货代、汽车客运业务固有优势的同时,加快发展食品供应链成长性业务,推动公司经营业绩实现较好增长,为跨越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1.国际货代:强化海空运业务优势,积极培育长江内支线与国际 班列新业务 继续深入推进“一体化经营、平台化发展”,加快形成海空运业 务与多式联运、长江内支线运输等新业务发展并驾齐驱的新局面,强化锦海捷亚在国际货代行业的核心竞争优势。 加强海运、空运业务的运力集中采购,在确保锦海捷亚旺季运输 履约服务能力的同时,进一步提升运力规模效应和成本优势。加强对直接客户的开发,拓宽与海外代理合作范围。海运业务在强化美线优势的同时,持续培育发展中东、欧洲和地中海航线,形成更多的优势航线。空运业务加强与全球主要航空公司的合作,扩充航线产品,稳步提升重点航线的包板量,扩大特货业务规模。充分用好重庆地区公司的内支线牌照资源,优化运力配置,提升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多式联运专班职能作用,加强与国际班列企业的合作,拓展更多的铁路平台资源合作伙伴,大力开发铁路专列、海铁联运、铁路拼箱、特种箱等业务。 2.汽车客运:抢抓市场机遇,持续推进业务升级 商务车业务发挥龙头企业品牌、服务等优势,加强赛事会务、入 境邮轮、长包车等目标细分市场拓展,持续提升B端市场份额与竞争 优势。稳步扩大与网约车平台合作以及商务车租赁的规模。合理配置商务大客车车辆运营数量,做好新能源商务大客车全生命周期成本管理,提升商务大客车的投资回报。出租车业务重点做好非沪籍优质驾驶员引进,推动驾驶员队伍规模增长。深化与集团“锦江荟”、网约车等平台合作。稳步扩大智能网联出租车运营规模,拓展商业化场景,助力我国无人驾驶智能出租行业发展。 传承发扬国宾接待“红旗”精神,扎实做好国宾车手人员的储备、 选拔、培训等工作,以“精心、安心、暖心、贴心”的高质量国宾礼仪服务,做好第八届进博会及其他各次的国宾接待用车服务。 3.食品供应链:加快发展仓配一体化冷链服务,建设协同发展的 食品特色渠道体系 把握好物流与商流加速融合的行业发展趋势,加速发展供应链型 仓配一体化食品冷链服务。围绕数字化、人才队伍、流程规范三方面,持续提升公司仓配一体核心能力,提升各环节作业的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水平,实现降本增效。加强与兴趣电商平台、直播达人等的合作,进一步提升牛肉品类的业务规模,并将其业务模式与经验拓展至其他品类,供应链型仓配一体业务形成更多的优势品类。加强各项目独立核算,抓实绩效考核,提升客户满意度和经营质量。持续扩大冷藏零租业务规模,提升冷藏业务收入。在库区导入六西格玛管理,持续降低人工、能源、设备、修理服务等方面成本费用。 充分发挥集团美食积淀优势,加强新品研发迭代,为消费者提供 匹配度高的好食材、好味道的高商品力产品。落实好工厂审核、飞行检查、产品抽检等日常质量管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稳定。进一步巩固大客户渠道优势,大力发展线上零售渠道,形成B、C协同发展的 特色渠道体系。在上海企业大客户市场,打造“美食福利采购就找锦江御味”的用户心智。经销商渠道通过现有客户等资源,向江浙、华中进行渠道拓展。加快完善零售渠道营销体系,借助集团“锦江荟”资源,进一步挖掘锦江会员生态的市场潜力,抢抓抖音等兴趣电商发展机会。 4.持续推进市场化改革和数字化转型升级 围绕市场化“三项改革”,以人为本,继续扎实推进各所属企业 改革深化,持续释放市场化改革的红利。加强行业对标,持续打磨业务线和产品线。加强市场化优秀人员的引进,迭代优化绩效考核与分配方案,抓实考核与奖惩兑现。 以统筹推进重点数字化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快推动各所属企业数 字化转型,为提升服务效能、强化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做好业财一体化平台上线运营,持续迭代全面预算系统,启动数仓、费控等新系统建设。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谢谢。 (注: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附后)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6月27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黄亚钧) 作为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黄亚钧先生,1953年出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现任复旦大学数据产业研究中心主任,证券研究所所长,上海立达学院校长,本公司独立董事。1982年本科毕业于复旦大学 经济系,1985年获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经济学硕士学位,1986年赴 美国留学,1992年获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WVU)经济系博士学位。 同年回国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任教。曾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1993-1996)、院长(1996-2000),澳门大学副校长(2000-2006),世界经济系主任(2009-2018)。先后兼任教育部全国经济学教学指 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教委金融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上海市证券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指数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专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投 资委员会,本人现担任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3次,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召开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本人具体出席如下:
1、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报表、2023年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进行了审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并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年审过程,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规定和审计计划如期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听取了公司审计室关于2023年度内审工作要点回顾和2024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安排。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度审计 工作计划与安排,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合营企业修订合资经营合同及公司章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运作和决策,全体董事 履行了忠实、勤勉的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 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审计等相关事宜与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多次沟通;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等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向现场参会股东汇报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并与参会股东进行交流沟通。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会议、 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内控建设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审查了董事会召开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向公司提出相关建议,促进公司实现管理提升和健康持续发展。 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 工作时间累计达到15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在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 中,公司积极组织与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交流,尽可能地为我们履职提供便利条件和支持。 (七)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编制的《独董新规 执行简报》,并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组织的有关独立董事、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规、监管案例培训。 2024年12月,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课程。 本人通过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议中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 我们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 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了关于合营企业修订合资经营合同及公司章 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该事项不涉及管理架构的调整,不影响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实质影响,不涉及管理层变动和人员安置情况,不新增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有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在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过程中,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本人 未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31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该议案经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等议案,本人对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实绩、兼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职资格合法,符合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按照董事会下达的全年经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所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真实准确。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年度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 红利0.83元(含税),共计45,783,638.88元,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3%。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分配比例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有违背承诺履行的情 形。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时完成各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及时披露各项临 时公告。报告期内,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45份。 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募集资金相关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能够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审议,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能够保持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对控股股东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继续发 挥沟通、监督作用,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继续坚持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继续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独立董事:黄亚钧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6月27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唐稼松) 作为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唐稼松先生,1974年出生,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为多个国 有企业、私营企业、跨国企业提供合并报表审计及A股、港股IPO审 计服务。1995年9月至2015年8月,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曾于2007年6月晋升为合伙人。唐稼松先生在 报表审计、财务管理等方面资历颇深。曾担任四川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7月起任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60080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年9月起任创胜 集团医药有限公司(HK06688)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席,2025年 1月16日起担任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审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投 资委员会,本人现担任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3次,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召开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本人具体出席如下:
1、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报表、2023年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进行了审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并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年审过程,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规定和审计计划如期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听取了公司审计室关于2023年度内审工作要点回顾和2024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安排。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度审计 工作计划与安排,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合营企业修订合资经营合同及公司章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运作和决策,全体董事 履行了忠实、勤勉的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 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审计等相关事宜与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多次沟通;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等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向现场参会股东汇报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并与参会股东进行交流沟通。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会议、 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内控建设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审查了董事会召开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向公司提出相关建议,促进公司实现管理提升和健康持续发展。 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 工作时间累计达到15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在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 中,公司积极组织与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交流,尽可能地为我们履职提供便利条件和支持。 (七)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编制的《独董新规 执行简报》,并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组织的有关独立董事、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规、监管案例培训。 2024年12月,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课程。 本人通过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议中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 我们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 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了关于合营企业修订合资经营合同及公司章 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该事项不涉及管理架构的调整,不影响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实质影响,不涉及管理层变动和人员安置情况,不新增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有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在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过程中,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本人 未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31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该议案经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等议案,本人对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实绩、兼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职资格合法,符合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按照董事会下达的全年经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所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真实准确。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年度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 红利0.83元(含税),共计45,783,638.88元,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3%。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分配比例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有违背承诺履行的情 形。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时完成各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及时披露各项临 时公告。报告期内,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45份。 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募集资金相关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能够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审议,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能够保持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对控股股东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继续发 挥沟通、监督作用,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继续坚持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继续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独立董事:唐稼松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6月27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沈小平) 作为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沈小平先生,1963年出生,管理学博士/博士后。2003年7月至 2008年5月期间历任深圳市经理学院研究与发展部副部长/部长、副 教授/高级经济师。2008年6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历任 副教授/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先后兼任经济学 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2023年10月聘为经济学院督 导。曾兼任广东省高校价值工程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区域经济学会海洋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24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东方嘉盛供 应链股份有限公司(002889)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投 资委员会,本人现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3次,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召开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本人具体出席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度审计 工作计划与安排,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合营企业修订合资经营合同及公司章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运作和决策,全体董事 履行了忠实、勤勉的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 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审计等相关事宜与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多次沟通;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等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向现场参会股东汇报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并与参会股东进行交流沟通。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会议、 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内控建设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审查了董事会召开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向公司提出相关建议,促进公司实现管理提升和健康持续发展。 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现 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15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 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在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 中,公司积极组织与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交流,尽可能地为我们履职提供便利条件和支持。 (七)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编制的《独董新规 执行简报》,并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组织的有关独立董事、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规、监管案例培训。 2024年12月,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 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课程。 本人通过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 议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议中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 我们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 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了关于合营企业修订合资经营合同及公司章 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该事项不涉及管理架构的调整,不影响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实质影响,不涉及管理层变动和人员安置情况,不新增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有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在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过程中,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本人 未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31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毕马威华 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该议案经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等议案,本人对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实绩、兼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职资格合法,符合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按照董事会下达的全年经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所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真实准确。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年度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 金红利0.83元(含税),共计45,783,638.88元,占当年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3%。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分配 比例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有违背承诺履行的情 形。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时完成各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及时披露各项临 时公告。报告期内,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45份。 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募集资金相关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能够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审议,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能够保持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对控股股东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继续 发挥沟通、监督作用,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继续坚持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继续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独立董事:沈小平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6月27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 赋予的职责,重点从公司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检查、内部控制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现将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各次会议召开情况和主 要议题如下: 2024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锦江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关于制定<关于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关于锦江国 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2024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6月5日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4年8月22日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锦 2024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在履行决策程序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 作,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公司2024年年度 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2024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监事会未发现有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收购或出售资产,未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 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执行,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5、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阅情况 监事会已审阅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无异议。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了审计,出具的审计意见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谢谢。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年6月27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合并财务报表主要经营数据和指标 营业收入18.27亿元,同比下降5.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7亿元,同比上升30.28%; 基本每股收益0.357元,同比上升30.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1亿元,同比上升0.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83%,同比增加1.02个百分点。 二、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 1、年末总资产 55.54亿元 其中:流动资产 23.07亿元 非流动资产 32.47亿元 2、年末负债总额 10.82亿元 其中:流动负债 6.37亿元 非流动负债 4.45亿元 3、年末股东权益 44.72亿元 其中:股本 5.52亿元 资本公积 2.91亿元 其他综合收益 7.85亿元 盈余公积 2.86亿元 未分配利润 23.18亿元 注:母公司单体报表的未分配利润12.93亿元(拟分配 现金股利6,068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 2.39亿元
谢谢。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6月27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安排,本公司定于2025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刊登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在上交所指定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刊登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本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编制了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以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谢谢。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025年6月27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年末合并年初未分配利润 2,167,118,170.07元,加本年净利润196,647,443.90元,减2024年内发放的2023年度现金股利45,783,638.88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2,317,981,975.09元。 2024年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234,173,388.72元,加本年净利润 104,450,390.82元,减2024年内发放的2023年度现金股利45,783,638.88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292,840,140.66元。 利润分配预案为:按2024年末总股本551,610,1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元(含税,B股股利折算成美元支付),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60,677,111.77元。 以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谢谢。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年6月27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2025年度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表、 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商定费用标准后确定。 公司2024年度支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40万元)。 关于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项目信息、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已履行的程序等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期为2025年4月8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谢谢。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2025年6月27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正文及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公司章程》变更 备案相关具体事项,办理人员在办理备案过程中,可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以上修改最终以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为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已于2025年6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谢谢。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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