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能源(601222):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2025-43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尹彪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涉及部分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赵振兴、牛蕾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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