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00042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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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18日 18:55:2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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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东阿阿胶: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
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5-35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补充调整,调整后的上述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
程杰(主任委员)、果德安、王小跃、于晓辉、孙金妮
(2)审计委员会
文光伟(主任委员)、果德安、孙晓波、徐培清、于晓辉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孙晓波(主任委员)、文光伟、果德安、徐培清、王小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改<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制度修订内容,请见附表。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7)。
关联董事孙金妮女士、丁红岩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8)。
关联董事孙金妮女士、丁红岩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修订内容对照表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第九条 总裁有权决定的前条第(八)项所述事项,
具体包括:
(一)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出售或收购资产、
增资、固定资产投资、设立公司、租入或租出资产、委
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
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
目。
上述权限金额内的事项范围仅限于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的主营核心业务投资以及与主营核心业务密切相
关的生产、销售、办公类资产购置。
上述出售或收购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中
资产项下的债权、股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金融资
产等资产;不包括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购买原材料、
中药材、燃料和动力,出售产品、商品等资产购买或
者出售行为。
(二)除上述第(一)项投资事项外,其他包含但
不限于主营非核心业务、非主营业务(如毛驴养殖基
地建设、旅游板块、服务板块等)投资事项,授权审批
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下。
(三)上述权限中涉及资产处置行为的,相关金
额计算口径如下:
股权资产,若处置涉及控制权变更,则处置金额
为最近一期财报显示的总资产额、全部股权评估值或
按预计成交金额折算的全部股权价值三者中孰高者;
若不涉及控制权变更,则处置金额为预计成交金额。
非股权资产,处置金额为最近一期财报显示的账
面价值、评估值或预计成交金额三者中孰高者。
(四)总裁有权审批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以及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万元以下的关联
交易。
前款所述第(一)和(四)项事项,对相同交易类
别下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数
计算交易金额。
总裁应通过召集公司经理办公会的方式作出本条
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决定。 | 第九条 总裁有权决定的前条第(八)项所述事项,
具体包括:
(一)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出售或收购资产、
增资、固定资产投资、设立公司、租入或租出资产、
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
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
项目。
上述权限金额内的事项范围仅限于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的主营核心业务投资以及与主营核心业务密切相
关的生产、销售、办公类资产购置。
上述出售或收购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中
资产项下的债权、股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金融
资产等资产;不包括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购买原材
料、中药材、燃料和动力,出售产品、商品等资产购
买或者出售行为。
(二)除上述第(一)项投资事项外,其他包含
但不限于主营非核心业务、非主营业务投资事项,授
权审批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下。
(三)上述权限中涉及资产处置行为的,相关金
额计算口径如下:
股权资产,若处置涉及控制权变更,则处置金额
为最近一期财报显示的总资产额、全部股权评估值或
按预计成交金额折算的全部股权价值三者中孰高者;
若不涉及控制权变更,则处置金额为预计成交金额。
非股权资产,处置金额为最近一期财报显示的账
面价值、评估值或预计成交金额三者中孰高者。
(四)总裁有权审批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以及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万元以下的关联
交易。
(五)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若涉及
大额度资金支付,由总裁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对具体
支付事宜作出决定。
前款所述第(一)和(四)项事项,对相同交易类
别下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数
计算交易金额。
总裁应通过召集公司经理办公会的方式作出本条
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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