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股份(301092):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27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3号),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334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36.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033.34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997.56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5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0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 580号)。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2,305.56万元。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年12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72,305.56万元超募资金中21,69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0,615.56万元用于投入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并在湖北省荆门 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投资经营主体。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 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分别在以下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 公司荆门争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并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创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余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石化支行及保荐 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新增账户相关情况如下: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离子交换树脂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对以下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
续,并及时通知了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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