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林生物(000403):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19日 19:20:48 中财网
原标题:派林生物: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1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数量为3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91,6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4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6月25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以公司资本公积中的6,089.4108万元向股权分置改革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每10股流通股股东获得转增6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非流通股股东付出2.426股。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7年12月24日召开的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即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2012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特别承诺事项优化履行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13年1月8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王庆平、杨舟及樟树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均已履行股改承诺,即所持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除以上承诺外,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未做出其他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6月25日;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91,607股,占公司总股本950,397,386股的0.1043%;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 持有人名 称持有限售 股份数 (股)本次可上 市流通股 数(股)本次可上 市流通股 数占限售 股份总数 的比例本次可上 市流通股 数占无限 售股份总 数的比例本次可上 市流通股 数占公司 总股本的 比例冻结的 股份数 量 (股)
1王庆平297,482297,4822.7857%0.0317%0.0313%0
2杨舟99,16199,1610.9286%0.0106%0.0104%0
3樟树市国 有资产营 运有限公 司594,964594,9645.5714%0.0633%0.0626%0
合计991,607991,6079.2857%0.1055%0.1043%0 
四、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截至公告日,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10,678,8611.12%-991,6079,687,2541.02%
高管锁定股8,139,4120.86% 8,139,4120.86%
首发前限售股2,539,4490.27%-991,6071,547,8420.16%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39,718,52598.88%+991,607940,710,13298.98%
三、股份总数950,397,386100.00% 950,397,386100.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 号限售股份 持有人名 称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 情况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 股份情况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 股份情况 股份数量变化 沿革
  数量 (股)占总股 本比例数量 (股)占总股本 比例数量 (股)占总股 本比例 
1王庆平00.00%00.00%297,4820.0313%法人终止非交 易过户
2杨舟00.00%00.00%99,1610.0104%法人终止非交 易过户
3樟树市国 有资产营 运有限公 司255,0000.0936%00.00%594,9640.0626%2019年年度 权益分派、 2024年度权 益分派
合计255,0000.0936%00.00%991,6070.1043%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该次解限涉及的股 东数量该次解限的股份 总数量(股)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 总股本的比例
12014年1月29日4876,8000.32%
22014年4月2日815,541,3805.70%
32014年8月5日52,740,0001.01%
42015年4月28日7240,0000.09%
52016年1月28日235,549,6562.04%
62016年9月26日1860,0000.31%
72017年4月13日256512,165,2154.46%
82017年7月6日35735,8800.27%
92017年11月13日161,621,06422.61%
102018年3月5日1482,601,3160.95%
112019年3月2日16,090,0002.23%
122019年3月14日22,4000.0009%
132020年12月9日155,9970.0114%
142024年2月3日189,7380.0122%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部分股份限售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持有的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满足。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国家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规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不适用。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是 √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 是 √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是 √ 否;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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