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688357):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时间:2025年06月20日 09:36:23 中财网
原标题:建龙微纳: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股票代码:688357 股票简称:建龙微纳 债券代码:118032 债券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室)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编制。广发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广发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广发证券作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微纳”、“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建龙转债”,债券代码:118032,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的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67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年 3月 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70,00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57号文同意,公司 7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年 4月 7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建龙转债”,债券代码“118032”。

二、 建龙转债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建龙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8032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70,000万元(700.0万张,70.00万手)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70,000万元(700.0万张,70.00万手)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3年 4月 7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3年 3月 8日至 2029年 3月 7日 8、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3%、第二年0.5%、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2.0%、第六年 3.0%。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0、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3年 9月 14日至 2029年 3月 7日 11、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 123.00元/股,前次转股价格调整为 71.91元/股。

12、信用评级情况: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13、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14、担保事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15、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本次债券重大事项
广发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将本次债券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以及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二)转股价格调整方式及计算过程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需相应进行调整。

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P =P -D
1 0
其中:P为调整前转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为调整后转股价。

0 1
P =71.91-0.20=71.71元/股
1
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71.91元/股调整为 71.71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综上,本次“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71.91元/股调整为 71.7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自 2025年 6月 26日起生效。“建龙转债”于 2025年 6月 18日停止转股,2025年 6月 26日起恢复转股。

四、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发行人2024年度权益分派有益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对“建龙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影响。

广发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广发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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