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科技(60084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韩朝东)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同济科技 股票代码:600846 信息披露义务人:韩朝东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股权变动性质:增持股份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目 录.............................................................2第一节释义........................................................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5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6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的情况................................7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8备查文件...........................................................9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无。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认可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同济科技股份的可能性。 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信息义务披露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236,0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6%。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交易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增加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持有31,238,1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到5.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用于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的情况 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自然人身份证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韩朝东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韩朝东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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